盖民主之治,有宪法之定章,有议院之公议,行政之官,悉由师锡,公举得人,故但恭己,无为而可治。若不恭己,则恣用君权,挠犯宪法,亦不能治也。故无为之治,君无责任,而要在恭已矣。此明君主立宪,及民主责任政府之法。今欧人行之,为孔子预言之大义也。”(《论语注》卷十五《卫灵公》)以及把孟子所说的“得乎丘民为天子”,解释为“共和之民,选总统也(《救亡论》)等等,则在康有为的著作中可以说是俯拾皆是。谭嗣同受康氏的影响,专门提倡“仁学”。他也认为,“仁”以“通”为第一义,而“通”的体现就是“平等”。所以他说,孔子学说的根本精神是:“废君统倡民主,变不平等为平等。”(《仁学》) 康有为对于儒学,特别是原始儒学孔、孟思想的崇拜和信仰是不容置疑的。他认为,传统思想文化中有某些基本的东西是绝对不能去掉的。但同时他又是一位主张变革维新的人。尽管他反对彻底取消君权的民主共和制,但他也反对固守封建君主专制主义,而主张资产阶级的改良主义和君主立宪制。所以,康有为自始至终是借儒家孔、孟思想来宣传西方近代的民主思想的,而不是为君主专制主义作论证的。同时,在康有为把儒家孔、孟思想与近代西方民主政治学说和哲学理论联系在一起的过程中,虽然有许多生搬硬套、牵强附会、乃至幼稚可笑的地方,但是也不能否认,其中多少包含着某些为使传统儒学向现代转化的探索和努力(也许这种探索和努力还不是自觉的)。所以,我一直认为,如果说现代新儒学的概念是指把儒学与西方近代思想文化融通起来的话,那末康有为应当是第一人。 但是,康有为为儒学现代转化的探索并不成功。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他还是要把政治制度层面的儒学与思想修养层面的儒学捆在一起。他不仅根本没有想过要把这两个不同层面的儒学区分开来,甚至主张把儒学改造成为宗教,并在宪法上把孔教规定为国教。这些主张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很难为正在为推翻封建专制统治而奋斗的人们所接受的。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以后,由于清皇朝已被推翻,封建专制政治制度从名义上讲也不再存在了。因此,除了一小部分当权者继续企图把儒学与社会政治制度联系在一起外,更多的人则是把儒学作为传统思想文化遗产,做学理方面的研究。这些人所关心的是,在西方文化冲击下如何汇通儒学与西方文化,如何继承和发扬儒学的优秀传统,以保持民族的自主精神等问题。这时涌现出了一批关心儒学命运和前途的学者,如梁漱溟、熊十力、马一浮、钱穆、冯友兰、贺麟等,他们都在汇通中西方文化的前提下,来解释儒学,发展儒学,乃至建立起某种新的儒学体系。而他们的共同愿望,也可以说都包含通过对儒学的现代阐释,发扬民族传统文化,使其在当代人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民族主体意识的确立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贺麟在四十年代一篇题为《儒家思想的新开展》的文章中,提出了“建设新儒家”和“儒家思想新开展”的口号,并且认为:“一如印度文化的输入,在历史上曾展开了一个新儒家运动一样,西洋文化的输入,无疑亦将大大地促进儒家思想的新开展。西洋文化的输入,给了儒家思想一个考验,一个生死存亡的大考验、大关头。假如儒家思想能够把握、吸收、融会、转化西洋文化,以充实自身、发展自身,儒家思想则生存、复活而有新的发展。”(见《文化与人生》一书)这是说,传统儒学只要善于把握、吸收、融会、转化西方文化中的精华,是可以得到新发展的。事实上,这一时期发展起来的新儒学体系,大都具有这方面的特点。如冯友兰的“新理学”体系,就是在吸收、融会近代新实在论理论和逻辑方法等基础上对宋明程朱理学的发展。贺麟的“新心学”体系,则是在吸收、融会近代西方新黑格尔主义基础上对宋明陆王心学的发展。至于熊十力,从《新唯识论》文言本、白话本,一直到《原儒》、《乾坤衍》,他所构筑的哲学体系,笔者认为应当称之为“新易学”体系最为恰当。他在这个体系中,不仅汇通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儒、释、道、玄的思想、方法,而且也广采博纳近代西方新康德主义、柏格森主义等理论内容,对于以“易”为中心的儒学理论做出了积极的发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