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立足中国当代社会经济条件,科学地运用激励的手段,激发人的动机,诱导人的行为,发挥人的内在潜力,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就显得极为重要。“以人为本”中的“人”是现实的具体的人,而不是抽象的人,它应该代表“最广泛的人民群众”,而不是社会的精英阶层或者是部分人群,应以人的发展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本。社会价值取向要充分考虑人的需要,尊重人,信任人,理解人,让每一个成员从内心认识到自己的价值,焕发他们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使人的素质得到完美的发展,使人的精神生活质量得到提高。“以人为本”的新发展观强调“人”不是单向度的人,而是处在社会交往发展中的人,“人”应是指人民群众,即社会上的大多数人,人既是社会发展的主体,也是社会发展的目的。 坚持“以人为本”,就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人的全面发展具体表现为人的物质、精神、社会和生态等需要得到全面满足,以人民的经济、政治、文化权益的实现为内容,确立了贯彻和落实以人为本的落脚点。“以人为本”,强调人是发展的动力、人是发展的目的、人是发展的标志,其终极目标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样就在历史上第一次确立了人的自为、自主的主体性地位,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作者:马中英 王晓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