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古代,举人考中“状元”后,皇帝封他什么官呢?按小说、戏剧所讲,不外乎礼部尚书、八府巡按之类,即在皇帝左右办事,掌握文书章奏,或受监察御史委派,到各省巡视,考察吏治,有的还被召为“驸马”,要不就是到省主持巡回考士的学政,看来官职不小。但实际上,“状元”的官职是有规定的,而且职位也比小说、戏剧中所说的低得多。 榜眼探花只能当芝麻官 以清代而定,会试每三年在京都举行一次,会试中举的贡生(地方儒学生员(秀才)升入京师国子监就读的称贡生,意思是以人才贡献给皇帝),在太和殿举行进士考试,取得第一名次的考生,由皇帝钦定即“状元”,二、三名为“榜眼”、“探花”。 这头三名合称为“一甲进士”,可以得到皇帝赐的“进士及第”,“二甲进士”可赐“进士出身”,“三甲进士”可赐“同进士出身”的头衔。但只有这“一甲进士”在金殿唱名后,立即按规定封授官职。“状元”的职名叫做“翰林院修撰”,是个从六品官,相当于现在的地区任职级别;而“榜眼”、“探花”二人,则封授为“翰林院编修”,正七品官职,相当于现在的县长之职,是个地地道道的“芝麻官”。“编修”一职,是个修国史、实录、会要的官称。 状元跟驸马没有必然联系 事实上,在古代并不是一开始就以科举考试来选拔官员。科举考试的科目,始于唐代。唐代取士,明经科有“学究一经”的科目,即学通一部经书,应“学究一经”的科目考试者称“学究”;宋代的“学究”为礼部贡举十科之一。后世作为读书人的通称。有时又将咬文嚼字、拘泥不化的塾师或文人称为老学究、村学究。北宋王安石变法科目之一,即用学校教育取代科举考试。“三舍法”是把太学分为外舍、内舍、上舍三等,外舍2000人,内舍300人,上舍100人。官员子弟可以免考试即时入学,而平民子弟需经考试合格入学。后来地方官学也推行此法,反映了班级教学的特色。这一改革措施,事实上将太学变成了科举的一个层次,学校彻底变成了选官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 另外,在“状元”与“驸马”爷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也就是说“状元”不一定硬是“驸马”。“驸马”这个职务,因妻是皇帝的女儿(称公主)而得,如戏剧《秦香莲》中的陈世美,就被称为“驸马爷”。在宋朝时,民间称之为“裙带头儿官”。现在人们所鄙称的“裙带关系”一词,即起源于此。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