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科场火灾 ◎付俊良 明英宗天顺七年(1463年)二月,朝廷正在进行会试的考场失火了,九十多名举人被烧死。皇帝下旨,八月重试。 人命关天呐,更何况近百条人命,还都是国家的栋梁。他们从各省的乡试中脱颖而出,满怀希望进京赶考,没想到却走上了一条不归之路。 应该说,这是一件大事。但是《明史·英宗本纪》竟然不载。《明史·选举二》中记:“七年癸未试日,场屋火,死者九十余人,俱赠进士出身,改期八月会试。”火灾的原因,以及朝廷有没有处理相关责任人,则语焉不详。《明英宗实录》涉及到一点,皇帝对相关人员问了责,把贡院的负责人及监试官,包括礼部左侍郎邹干、郎中俞钦、主事张祥、监察御史唐彬、焦显等人逮进了监狱,但最终也没有治罪,不久又给他们放了出来,官复原职(卷349,己巳条)。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82载:“七年癸未,命礼部左侍郎(应为右侍郎)兼翰林院学士陈文、尚宝司少卿兼修撰柯潜为考试官。试日大火,焚死者九十余人,及主试官俱越墙免。上怜之,赠死者俱进士出身。” 这就有问题了,科场失火,考官们不去组织救火自己却溜之大吉,典型的渎职啊!那些人的龌龊行为后世的王世贞都知道,当时英宗知道吗?虽然他不是明主,但也非昏庸得无可救药。从处理的结果看,他好像不知道。不知道,那就是下面的人没有如实汇报。下面的人当然是礼部的,礼部负责考试嘛。一般而言,出现事故,当事人最要紧的是把事故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而对于陈文等人而言,这个负面的影响不是朝廷的声誉,而是他们头上的乌纱帽,说轻了降职、罚俸禄,说重了则是削职、下狱,甚至是掉脑袋。可以想见,在汇报的时候他们不免“删繁就简”,对自己不利的一概不说。 他们不说,不见得言官不说。笔者阅读史书尚未见有言官弹劾的记载,可能真的没有,不过即使有,在《英宗实录》里也看不到,要知道,在成化朝,陈文可是《英宗实录》的总裁官,他会让里面出现弹劾他们的记录吗?(《明史》载陈文一向“行事鄙猥”) 科场失火,考试官们翻墙跑了,而考生为什么不跑呢?不是不跑,而是跑不了,他们呆的号舍都被御史焦显锁起来了。(《明史》卷29《五行二》) 这一点焦显是按照规定做的。把考生住的号舍锁起来,主要是为了防止考试期间考生内外传递消息,又叫“锁阁”。号舍里面有两块木板,一块当书桌,另一块当板凳,到了晚上将两块板子合并起来可以在上面睡觉。因为要在那里过夜,有的考生晚上还要答卷,所以里面配有蜡烛,用以照明。 纸、木、卧具都是易燃品,遇到用火不慎,很容易失火。历史上的科场火灾多是考生夜间秉烛答卷,因困倦而引起的。一个号舍失火,势必引燃旁边的,如果没有救援或救援不及时,锁在里面的人只有被活活烧死。 九十多名士子丧生了,国子学正阎禹锡建议赠他们为进士。皇帝先是切责不许,之后估计也是感到了事情的严重性,批准了阎的建议,并亲自撰写祭文。 死者的遗骸被收集起来,葬于朝阳门外,共六大冢,皇帝题其名为“天下英才之墓”(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2)。嘉靖末年,因为增筑外城,墓被夷为平地(同前,补遗卷2)。 这场处理有欠公允,或者说有草菅人命之嫌的火灾,对当时的士人影响是很大的。陆容《菽园杂记》卷2记:(针对这次火灾)好事者为诗云:“回禄(传说中的火神)如何也忌才,春风散作礼闱灾。碧桃难向天边种,丹桂(比喻科第)翻从火里开;豪气满场争吐焰,壮心一夜尽成灰。曲江胜事今何在?白骨棱棱漫作堆。”之后,陆容说了他的感受:“至今诵之,令人伤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