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网-国学经典大师!

国学网-国学经典-国学大师-国学常识-中国传统文化网-汉学研究

当前位置: 首页 > 传统文化 > 教育 > 教育研究 >

试论太平天国文化与教育改革的特点

http://www.newdu.com 2018-01-06 中华文史网 佚名 参加讨论
爆发于19世纪中期的太平天国起义,是中国近代史上声势浩大的农民革命运动。在长达14年之久的革命斗争过程中,太平天国不仅在政治上、经济上和军事上对封建统治阶级进行了猛烈的冲击,而且在文化和教育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对作为封建统治精神支柱的孔孟之道展开了猛烈的抨击,对封建旧文化旧教育进行了一次大扫荡,制定并推行了一系列新的文化与教育政策和措施。太平天国的文化与教育改革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深入研究这些特点,不仅有助于加深我们对太平天国革命运动的认识,而且有助于我们进一步了解太平天国的文化与教育改革在中国文化教育史上的地位和作用。  
    一、文化教育的平等性 
    太平天国政权在1853年冬颁布了政治纲领《天朝田亩制度》,除在政治上要建立一个“处处平均,人人饱暖”的理想社会外,还在文化教育方面提出了教育的平等政策。《天朝田亩制度》规定:“凡礼拜日,伍长各率男妇至礼堂,分别男行女行,讲听道理……凡内外诸官及民,每礼拜日听讲圣书,虔诚祭奠,礼拜颂赞天父上主皇上帝焉。每七七四十九礼拜日,师帅、旅帅、卒长更番至其所统属两司马礼拜堂讲圣书教化民……”[1]P322~326这种人人都必须参加的“讲听道理”、“听讲圣书”的平民化教育,说明太平天国力图建立的是一种平等的、普及性的民众教育。太平天国这种平等的教育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具体表现为: 
    第一,实行平等的妇女教育政策。在《天朝田亩制度》中明文规定:凡是天国内的妇女,在礼拜日时,必须与男子一道到礼拜堂内“讲听道理”和“听讲圣书”,并可以与男子平等地同排列在一行。这样,妇女的教育平等权得到了承认。据清人张德坚记载:太平天国内除一般妇女有平等的教育权利之外,还在妇女中挑选通文化、懂上帝教义的优秀人才做群众的老师。清人马寿龄在记载太平天国的妇女教育状况时说:“听者已倦讲未已,男子命退女子,女子痴憨笑相语”,都乐于参加天国“讲道理”的活动。[2]P266 
    第二,实行平等的儿童教育政策。为了让儿童接受太平天国的文化教育,太平天国专门请人为少年儿童编写了蒙学读物,例如,《幼学诗》、《三字经》、《御制千字诏》等。这些儿童教育读本在采用了中国古代传统蒙学教材形式的基础上,着眼点在向儿童灌输反对清朝、崇敬上帝、“敬耶稣”、“顺内亲”等知识,以从小培养他们“敬上帝”、“战胜妖”,敢于反抗封建传统,立志推翻清王朝的思想。 
    太平天国的儿童教育有着自己一套行之有效的方式和方法,这表现在:其一,在京城天京“设育才书院,延师教各官子读书,名育才官”[3],专门教育未成年的儿童。除天京外,当时在太平天国控制的一些地方,也有类似天京“育才书院”的教育机构。其二,在各地开办“义学”。据《枭林小史》记载,太平军在上海等地设有供平民子弟入学的“义学”。“义学”聘请识字的文化人作老师,分班进行教学。尽管当时战乱不断,但太平天国的“义学”在对民间子弟的教育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其三,在太平天国各级官员中推行一种“带徒弟”的教育措施,即让各级官员对随从身边的儿童进行经常性的实践教育,以在革命斗争的实践中培养有作为的新一代。按这种“带徒弟”的方法,当时太平军官员随从身边的童子少则几个,“多至数十人”,他们“行则背负刀剑,住则环侍左右”,在行军打仗和日常的生活中,在各级官员的言传身教下,学习武艺,学习上帝教教义。 
    太平天国的儿童教育由于缺乏和平的生活环境及足够的师资,系统的文化知识教育不可能实现,但是,由于太平天国采取了比较切合实际的教育政策,特别是“带徒弟”教育措施的推行,因而太平天国的儿童教育取得了较大的成绩。据张德坚《贼情汇纂》记载:太平天国的儿童“皆不畏死,临阵勇敢直前,似无不一以当十”。面对太平军的儿童教育,张德坚发出了“贼之移换人心,果操何术以至此也”的喟叹。甚至部分清朝官员也认为,消灭太平天国后,捕杀太平军的儿童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因为在他们看来,“剧贼而外,惟从童子,亦心腹之大患”。这说明太平天国的儿童教育确实收到了成效。 
    第三,把民房、村落作为“讲道理”的“礼拜堂”,让民众的文化教育普及、易行。清人马寿龄在记载太平天国“讲道理”的情况时,曾这样描述:“锣敲四声麾令旗,听讲道理鸡鸣时,桌有围,椅有披,五更鹄立拱候之。日午一骑红袍驰,戈矛簇拥箫管吹,从容下马严威仪。”据当时曾目击太平天国“讲道理”的人说,太平军每到一处,不论在城市还是乡村,均“动辄鸣锣传集贼众百姓,于何日何时齐集何处听讲道理”[4]P736。这种不分地点、不分场所的教育形式,自然使得太平天国的文化教育简单易行,使平等教育的政策能够得到真正的实施。 
    在太平天国内,受教育的对象是全民性的,凡天国平民,不论男女,不分年龄,不分民族,都享有平等的教育权利。虽然太平天国的平等教育缺乏系统性,粗糙而不完善,但它却富于民主和革命的精神,它充分地反映了广大农民反对封建特权,追求平等平均的愿望。 
    二、文化教育的传统性 
    太平天国的文化教育改革,是在继承了中国古代文化优秀传统的基础上进行的,因而具有传统性的特点。太平天国文化教育的传统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在戏剧、历法方面沿用了中国传统的表现形式。太平天国后期,在苏南和浙江等地都上演过地方的花鼓戏、昆剧、徽剧和皮影戏。虽然戏剧的内容有重大改革,但表现形式仍然沿用中国传统形式。例如,皮影戏源起北宋,元、明、清三代都广泛流传,太平天国在继承了传统皮影戏的基础上,加以发扬光大。当时在太平天国统治的浙江嘉兴,不少酒店“日中用奏演曲,夜以影戏娱宾客”[5]。在历法改革方面,太平天国新历采用的节气,如立春、清明、芒种、立秋、寒露、大雪、春分、小满、大暑、秋分、小雪、大寒等,基本上仍是中国传统的节气称谓。 
    第二,在蒙学教材的编写上,采用了中国传统的蒙学教材形式。最典型的是太平天国编写的《三字经》、《御制千字诏》,基本上沿袭了中国传统的《三字经》、《千字文》的旧形式。太平天国癸好三年(1853年)编印的《三字经》,除沿用三字一句、押韵顺口的表现形式外,还使用了旧《三字经》的一些词句,如“商有汤,周有文”等。甲寅四年(1854年)编制的《御制千字诏》,总计1104字,四字一句,基本上沿袭了古代《千字文》的表现手法。 
    第三,在文化书籍的内容上,除对个别文字略作改动外,仍然沿用中国传统的《四书》《五经》等儒家经典。太平天国于癸好甲寅年间(1853~1854年)印刷出版过《四书》《五经》,但对其中的文字作了形式上的改变:一是在文字上作改变。例如,将经书中的“上帝”二字改为“皇上帝”,把《论语》中的“夫子”改为“孔某”,“子曰”改为“孔某曰”;二是删省部分太平天国认为是与上帝教相违背的内容。据清人李圭说,太平军将经书中涉及“鬼神丧祭”的内容去掉。汪士铎也记载说,太平军把《四书》《五经》中有关鬼神、祭祀、吉礼等迷信的内容删省。 
    第四,在科举考试中,考试的名称、文体基本上仍沿用过去的旧方式。从清人方玉润在湖北省黄梅县收集到的太平天国一份试卷中可以看出,当时参加考试的人,在答卷时仍须作八股文,即文中有破题、承题、起讲、领题、起出股、起对股、出题、中中股、中对股、后出股、后对比和结题等八股文的文体结构。这说明太平天国在科举考试改革中,仍保留了许多传统的东西。 
    三、文化教育的创造性 
    太平天国的文化教育改革在继承了中国古代文化传统的基础上,在思想上给封建主义予以了强烈的冲击,在文化教育上对封建陋习进行了大规模的扫荡,并在荡涤封建文化教育糟粕的同时,在内容和形式上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创新。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医疗制度方面,大力宣传吸食鸦片和嫖宿娼妓对人身健康的危害。太平天国经常教育人们,要戒鸦片不嫖娼。洪秀全在宣传革命时,曾编过一首劝戒鸦片的顺口溜:“烟枪即炮枪,自打自受伤;多少英雄汉,弹死在高床。”在太平天国政权建立后,洪秀全又于太平天国癸好三年(1853年)四月下了一道《戒吸鸦片诏》:“吹去吹来吹不饱,如何咁蠢变生妖!戒烟病死甚诛死,脱鬼成人到底高。”在《太平刑律》中,太平天国规定“不准吹洋烟,吃黄烟”,“凡吹洋烟者,斩首不留”。在《革除污俗禁娼鸦片黄烟诲谕》中,太平天国禁止嫖娼。在刑律上更是禁止“奸淫”。《太平刑律》明文规定:“凡强奸经妇女喊冤,定即斩首示众,妇女释放。如系和奸,即属同犯天条,男女皆斩。”另外,太平天国还破除迷信,严禁以符咒给人治病。 
    第二,在历法改革方面,太平天国创制了自己的新历法。金田起义后,太平天国将反封建的矛头指向了清朝的夏历。为了废除清朝“正朔”,太平天国于壬子二年(1852年)颁布了一部特殊的历法——天历。天历以366日为一年,不用闰法,一年分12月,大月31日,小月30日,每月一节一气。天历采用节气为制历的基本法则,分一年为四季,以12节气为12个月的开头和月中,而以立春为岁首。这种新历以节气定岁时,具有新的创造性,特别是它删除了过去历书中的封建迷信历注,宣布年年、月月、日日均“是吉是良”,反映了当时广大农民的要求,比较符合农民的愿望,因而受到了部分农民的欢迎,并得到了实施。据记载,在天京之外的不少地方,凡逢天历新年之日,金鼓喧天,农民都按新规定,“燃通宵巨烛,放爆竹,众人欢欣,庆祝新年”。就是在太平天国失败后,天历的一些节气干支,仍在民间使用。清人丁葆和在《归里杂诗》中说,民间的不少人在清朝恢复旧统治之后,仍然“不觉草茅忘忌讳,亥开丑好未全芟”。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太平天国的天历能为一般民众接受。 
    第三,在美术绘画方面,太平天国也有自身的创造性。首先,规定绘画不准画人物。由于太平天国崇拜基督教,而《旧约》中有许多禁止绘画人物的宗教禁忌,因此,洪秀全曾下诏:“土、木、石、金、纸、瓦像、死妖该杀的六样”,即禁止用土、木、石、纸等材料制作人像。另外,在山水花鸟绘画中,为了表现农民反封建的叛逆精神,太平天国把被旧社会认为是不吉祥的一些东西,如蟑螂、蝎子、芭蕉、蒲公英、残花、败月等画在图中,现存太平天国的绘画《秋景图》《彩蝶图》就是如此。 
    第四,在书籍印行方面,太平天国也实行了大胆的改革。一是曾一度实行过免费向民间发放书籍的措施。据清人赵烈文《落花春雨巢日记》记载,太平军定都天京后,曾用小船装满太平天国自己印刷的书籍,从长江上游漂送到下游,让民众传阅。太平军凡攻占一个城市,就建立印刷作坊,印刷书籍,故当时有太平军“所到必刻伪经示众”[5]的说法,甚至说太平天国的书籍“汗牛充栋”,达到了“人人习见”的地步。[6]二是大量印刷各种书籍,初步形成了太平天国自己的图书系统。据英国人艾约瑟的回忆,他当年在苏州时,曾见到过太平天国出版的许多书籍,其种类多达50多种[7],而内容则涉及政治、经济、宗教、蒙学教材、日历等各个方面。 
    四、文化教育的宗教性 
    从思想上分析太平天国革命,我们可以看到它有明显的宗教性。自1847年洪秀全、冯云山等人在广西桂平紫荆山区建立“拜上帝会”后,太平天国的领导人一直都把上帝教的教义作为宣传和发动农民起义的思想武器。在南京建立革命政权之后,在文化教育中,太平天国利用上帝教教义来教育民众的做法就更为突出。太平天国的文化教育表现出了浓厚的宗教性,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太平天国编写了一整套较为系统的阐释上帝教教义的书籍。其主要代表作有《真天命诏书》、《旧遗诏圣书》和《新遗诏圣书》。《真天命诏书》是1853年以前,洪秀全、杨秀清颁发诏书的汇编,又称为《天命诏旨书》。《旧遗诏圣书》和《新遗诏圣书》是基督教的《旧约圣经》、《新约圣经》的重译本,它对原来新旧《圣经》中不符合太平天国要求的部分内容进行了删改、注释和重编。除这三本书外,太平天国的《十款天条》也包含着浓厚的基督教思想。1851年由洪秀全、冯云山等人制定的《十款天条》,既是“拜上帝会”的主要信条和教规,又是教育太平天国民众的重要工具。十条纪律中的第一至第四条,均与“皇上帝”有关。《十款天条》与两本《圣书》及《诏书》相结合,构成了太平天国宗教文化教育的主要图书体系,它们在太平天国的文化教育和军事教育中,起着主要的作用。 
    第二,在具体的“讲道理”中,向民众灌输拜上帝教的宗教思想。在日常的“讲道理”中,常有“尔辈生逢太平日,举足便上天堂梯……妖魔扫尽享天福,自有天父天兄为提携”之类的套语。[4]P736这种“讲道理”,其大部分内容与太平天国的新旧《圣书》有关。按照《天朝田亩制度》的规定,凡礼拜日,太平天国的地方官“两司马”必须向民众宣读《旧遗诏圣书》和《新遗诏圣书》。除礼拜日外,“讲道理”的活动亦十分普遍。《贼情汇纂》说,太平天国每事必“讲道理”:“刑人必讲道理,掳人必讲道理”,“选妇女为伪嫔妃必讲道理”,“逼人贡献必讲道理”,总之,太平军的“讲道理”时时可见,处处进行。 
    第三,在太平天国新历中,贯穿着“独一真神为上帝”的思想。南王冯云山于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在广西桂平县监狱中创造出了一种新历法,该历法于太平天国壬子二年(1852年)正月颁布实行。在太平天国新历法中,随处可见“天父上主皇上帝”、“太平主”、“太平天日”、“天父”等宗教术语,通篇散布着“独一真神为上帝”的思想。据清人胡长龄《俭德斋随笔》记载,太平军凡攻克一地,便立刻推行新历法,甚至规定民间契券必须采用太平天国日历,以天历记年月。太平天国新历的推行,是从历法的角度对民众进行宗教宣传,换言之,是利用群众日常生活须臾离不开的历法,灌输上帝教的思想。 
    第四,在科举考试制度的改革中,强行宣传上帝教的教义。太平天国辛酉十一年(1861年)颁行的《钦定士阶条例》规定:“拟文士子所习之经,须钦遵圣诏,习理《旧约》《新约》《真约》诸书:《旧约》即《旧遗诏圣书》,《新约》即《新遗诏圣书》,《真约》即《天命真圣主诏旨书》,以及钦定《天条书》《三字经》等,皆宜时时攻习,以悟天真。”[8]除指定考试用书外,在试题的拟定上,太平天国领导人也煞费苦心,极力通过考试试题来宣扬上帝教教义。例如,太平天国甲寅四年(1854年)八月,湖北省乡试试题中就有“真神独一皇上帝”、“皇上帝乃真皇帝”、“真命天子福命将”等试题。在诗词试题中,也有“天父下凡事因谁?耶稣舍命待何为?”等试题。太平天国庚申十年(1860年)八月,在苏福省(今苏州一带)的乡试中,出现有“同顶天父天兄纲常”、“禾王作主救人善”等试题。同年五月,常熟县等地的试题中亦有“天父有主张,天兄有担当”,“诛残妖以安良善策”等试题。[9]P1310通过考试用书、宗教性试题,太平天国把研习上帝教书籍作为读书人的晋身之阶,其目的在于笼络知识分子,强行灌输上帝教教义。从时人的记载看,太平天国的这种作法,在当时收到了一定的成效。清人王德森说:“其时有新阳廪生孙启懋,号吟秋,考中长毛解元,其文有‘恨不得杀尽妖头,上答天王之高厚’句,得意甚,逢人辄曰‘吾道行吾’。设立解元公馆,引进其弟正齐名启榘者,为贼招致本地人为伪官如军帅、师帅、旅帅之类,乐于从事者不少。”[10] 
    五、文化教育改革的落后性 
    由于受当时政治、经济条件的局限,加上农民阶级所固有的狭隘性,太平天国的文化教育改革表现出了较大的落后性。太平天国文化教育上的落后性是由农民阶级的小农经济意识和不开阔的视野所决定的,其主要表现在盲目性方面: 
    首先,太平天国盲目地把西方基督教的“上帝”套在中国传统的文化上。洪秀全、冯云山等人在组织和发动农民起义之初,主要是把经过改造过的西方基督教即上帝教作为从事革命活动的思想武器。利用宗教发动和组织农民起义,虽然在宣传和动员农民方面具有积极的作用,但太平天国崇拜西方的“上帝”,表现出了极大的盲目性,特别是把“上帝”等字眼生硬地套用到中国传统的儒家经典上,更反映出了太平天国领导人的无知、落后和盲从。这具体表现在:其一,盲目套用“皇上帝”文字,把《四书》《五经》中所有“上帝”字眼,皆改为“皇上帝”。例如,把《孟子》中“则可祀上帝”,改为“则可祀皇上帝”,《诗经》中的“荡荡上帝”、“上帝扳扳”改为“荡荡皇上帝”、“皇上帝扳扳”。其二,在蒙学教材《三字经》《御制千字诏》中,向儿童灌输“皇上帝”和“上帝创造了物”的思想。例如,《三字经》开篇便是“皇上帝,造天地,造山海”的文字。在全文300多字中,仅“皇上帝”三个字就重复了二十余遍。其三,在太平天国印行的日历、史书、兵书等书籍中,一律套用“上帝”或“皇上帝”的文字,灌输上帝教的思想。太平天国这种胡乱套用西方“上帝”字眼,盲目崇拜基督教的做法,造成了太平天国思想上的混乱,并为太平天国在思想上、军事上的失败埋下了祸根。 
    其次,在对待中国传统的儒家文化上,太平天国不加分析地盲目排斥。一方面,太平天国对孔子塑像和儒家经书采取了一概捣毁、烧毁的做法。1851年初,太平军在金田起义后,即实行了激进的反儒反孔政策,把儒家经典斥为“妖书”、“邪说”。凡太平军所到之处,都捣毁孔庙,焚烧经书。太平天国明文规定:凡一切孔孟诸子百家属妖书邪说者尽行焚除,皆不准买卖藏读,否则问罪。洪秀全甚至下令:凡一切妖书如有敢念诵教习者,一概皆斩。史载当时的焚书情况是:“搜得藏书论担挑,行过侧溷随手抛,抛之不及以火烧,烧之不及用水浇。”[11]这种盲目排斥中国传统儒家文化的做法,虽然在定都天京后得到了形式上的纠正,但太平天国在思想上尊重、信奉基督教而轻视儒家文化的政策并未在实践中得以改正。另一方面,太平天国在文字上盲目地使用代用字、新造字和隐语,表现了起义农民在文化知识上的愚昧和落后。太平天国常用的代用字有“皇上帝”、“耶稣”、“天王”、“圣”、“神”等字。为了避天王的讳,太平天国沿袭了历代皇帝的避讳方法,采用了避火、洪、秀、全、福、清、贵、山等的代用字。太平天国后期滥行封爵,字书上的字用完了,就造了许多新字供封爵使用,这些新造字除封爵时使用外,没有多少实际应用价值。在隐语上,太平天国创造了如“高老”、“禾王”、“小天堂”、“山山”、“润泉”等用语。此外,太平天国还根据两广方言创造了一些字词,例如,将广东粤语的“不可能”改作“不好”,将“少有的”改为“少何”等。太平天国这种滥用代用字、新造字和隐语的做法,破坏了祖国语言文字的知识性和系统性,这除了表现出起义农民在文化知识上的落后性外,对文字改革毫无积极意义。 
    综上所述,太平天国的文化教育改革具有两面性:一方面,太平天国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反映了广大农民的利益和愿望,其文化与教育改革既继承了传统,又有所创新,更体现了平等的思想,这是值得充分肯定的;但另一方面,由于受阶级和时代的局限,太平天国始终无法冲破封建主义的束缚,缺乏从根本上摧毁封建文化教育的原动力,因而其文化与教育改革宗教色彩浓厚,并带有很大的盲目性、落后性。在近代中国,太平天国的英雄们无法完成中国文化与教育改革的任务,因此,创造中国崭新文化教育制度的重任,历史地落到了代表中国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工人阶级及其政党的身上。 
    【参考文献】
    [1]中国史学会.太平天国(资料丛刊):第一册[M].北京:神州国光社,1952. 
    [2]中国史学会.太平天国(资料丛刊):第三册[M].北京:神州国光社,1952. 
    [3](清)张汝南.金陵省难记略[M].上海:著易书局. 
    [4]中国史学会.太平天国(资料丛刊):第四册[M].北京:神州国光社,1952. 
    [5](清)沈梓.避寇日记[Z]. 
    [6]张德坚.贼情汇纂:卷九[M]. 
    [7](英)艾约瑟(王崇武译).访问苏州的太平军[A].太平天国史料译丛[C].北京:神州国光社,1954. 
    [8]罗尔纲.太平天国印书:下集[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61. 
    [9]罗尔纲.太平天国史:第二册[M].北京:中华书局,1991. 
    [10](清)王德森.先世遗闻[A].岁寒文摘:卷三[C]. 
    [11](清)汪士铎.乙丙日记:卷二[C]. 
    (资料来源:《广西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02年第3期) 
    作者:林志杰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国学理论
国学资源
国学讲坛
观点争鸣
国学漫谈
传统文化
国学访谈
国学大师
治学心语
校园国学
国学常识
国学与现代
海外汉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