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居正(1525—1582),字叔大,号太岳,湖北江陵人。少年时即疑敏伦,嘉靖二十六年(1547)考中进士,旋改庶吉士,授翰林编修。隆庆元年(1567),穆宗即位,迁吏部左侍郎兼东阁大学士,参与政事。神宗即位后,代高拱为首辅,执掌实权达十年之久,为一代权相。张居正执政期间,推行了一系列政治和经济制度改革,对于振兴朝纲,缓解财政困难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不过,由于他推行的改革措施触犯了许多贵族官僚的利益,故而引起了一些不满,加以他刚愎自用,秉权过权,更成为朝野“清议”之的。据《明史》本传,他死后遭谮毁而被削爵夺谥,籍没家产,其长子自缢身亡、次子和他的弟弟“俱发戍烟瘴之地”。对于这样一位历史人物,朱东润在其名著《张居正大传·序》中概略性地评述道: 中国历史上的伟大人物虽多,但是象居正那样划时代的人物,实在数不上几个。从隆庆六年到万历十年之中,这整整的十年,居正占有政局的全面,再也没有第二个和他比拟的人物。这个时期以前数十年,整个政局是混乱,以后数十年,还是混乱;只有在这十年之中,持到清明的时代,敌人由分化到崩溃,中国由安定走到进展,一切都是居正的大功。他所以成为划时代的人物者,其故在此。但是居正的一生,始终没有得到世人的了解。“誉之者或过其实,毁之者或失其真”,是一句切实的批评。最善意的评论,比居正为伊周,最恶意的评论,比居正为温莽。有的推为圣人,有的甚至斥为禽兽。其实居正即非伊周,亦非温莽;他固然不是禽兽,但是他也并不志在圣人。他就是张居正,一个受时代陶熔而同时又想陶熔时代的人物。 问题在于:既然“张居正不仅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同时也是一位学识渊博的思想家”[1],那么,风行于当世的阳明心学对他思想有无影响?他本人的思想与阳明心学有何异同?他与阳明后学有着怎样的关系,以及这种关系对阳明学的发展走向又有着怎样的影响?这些问题不仅关涉到对张居正其人其学的评价,而且在研究明代中后叶思想史时也是很值得认真论究的。 一 大凡形成比较完整体系的思想理论,总是对应着现实社会所存在的问题而提出的。明代中后叶先后出现的王阳明“良知”之学和张居正“敦本务实”之学就是如此。 王阳明(1472—1529)把其所处时代出现并愈演愈烈的“贪官酷吏,肆虐为奸;民为困穷,恣肆交作”[2]的社会现实问题,归因为“良知之学不明”。他说: 后世良知之学不明,天下之人用其私智以相比轧。是以各有心,而偏琐僻陋之见,狡伪阴邪之术至于不可胜说。外假仁义之名,而内以行其自私自利之实;诡辞以阿俗,矫行以干誉;掩人之善而袭以为己长,讦人之私而窃以为己直;忿以相胜而犹谓之徇义,险以相倾而犹谓之疾恶;妒贤忌能而犹自以为公是非,恣情纵欲而犹以为同好恶;相陵相贼,自其一家骨肉之亲已不能无尔我胜负之意、彼此藩篱之形,而况于天下之大、民物之众,又何能一体而视之?风无怪于纷纷藉藉,而祸乱寻于无穷矣。仆诚赖天之灵,偶有见于良知之学,以为必由此而后天下可得而治。[3] 在他看来,“纪纲凌夷”的现象反映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而“今之学者以仁义为不可学,性命之为无益”[4]则是普遍存在的“纪纲凌夷”的社会现实在人们观念形态的反映,至于造成这一切的根源乃在于“良知之学不明”。因此,他认为,只有讲明“良知之学”才能使“天下可得而治”。这样,一切社会矛盾都被消融为伦理问题,似乎现实社会危机的解决并不在于更新伦理规范,也不在于依据社会政治的变化而对政治制度进行必要的调整,而仅仅只在于使人们的道德实践怎样好地与纲常规范一致,从而更有效地维系现实政治体制,化解客观存在的社会危机。这在逻辑上虽有因果倒置之弊,但确使王阳明的“致良知”说不同于程朱理学的纯经院之谈,而具有十分显明的政治实践意义。 基于这样的认识,王阳明力纠程朱理学“析心与理为二”之弊,重新诠释“格物”之义:“格者,正也,正其不正以归于正之谓”,[5]格物即正物,而物乃心之外化,“心外无物”,故“天下之物本无可格者,其格物之功只在身心上做”,[6]正物即正心,亦即“致良知”:“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致吾心之良知者,致知也;事事物物皆得其理者,格物也。是合心与理而为一者也。”[7]同时,他又反对陈献章提倡的那种一味“静坐”,期图“从静坐中养出个端倪来”,或通过天长日久静坐,“然后见吾此心之体”[8]的做法,认为:“只要去人欲、存天理,方是功夫。静时念念去人欲、存天理,不管宁静不宁静。若靠那宁静,不惟渐有喜静厌动这弊,中间许多病痛只是法人潜伏在,终不能绝去,遇事依是滋长。以循理为主,何尝不宁静?以宁静为主,未必能循理。”[9]可见,阳明真正重视的是要实实落落依照良知去做。这样,他便将封建纲常伦理由外在的“天理”转化成内在的“良知”,在此基础上来强调道德实践,甚至进而把认识上的是非也纳入道德实践范围,与主观上的好恶相等同,所谓“良知”只是个是非之心,是非只是个好恶。只好恶便尽了是非,只是非就尽了万事万变。”[10]这就使得“良知”内涵的封建道德规范成为了人们的选择及行为标准。只要人们真正依照“良知”生活,就能在思想上、行为上与封建统治者的要求保持高度统一。 作为一位忠实于王权的封建官僚,王阳明一生积极镇压民众的“叛上作乱”,致力于“破山中贼”,但他认为武力镇压并不足以从根本上杜绝民众的反叛,“民虽格面,未知格心”,比“山中贼”更为厉害的是是“心中贼 ”,而他的“致良知”学说恰恰具有破“心中贼 ”的功效,因为即使愚夫愚妇,倘真能“知这良知诀窍,随他多少邪思枉念,这里一觉,都自消融,真个是灵丹一粒,点石成金。”[11]“致良知”说之所以具有如此功效,是因为其并非什么深奥的理论,而只是要人们“去此心之人欲,存吾心之天理耳。”[12]换言之,“致良知”是以“存理灭欲”为目的。这表明王阳明认为只要通过唤发人们的“良知”并使人们各致其“良知”,从而使每个人都无丝毫私欲牵挂,而只存留天理于心中,就能够真正破“心中贼”,化解现实社会的危机,使封建统治长治久安了。 然而,现实的社会然而既未因王阳明力“破山中贼”而有所消解,也没有因阳明提出“致良知”说以破“心中贼”而得以解决;相反地,社会危机不仅依然存在,而且更加深重了。“意主苛刻”、“益肆诛戮”[13]的世宗屡兴大狱,制裁异己,严重破坏了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统治阶级的向心力,加剧了统治阶级内部矛盾,君臣上下勾心斗角,朝廷内外纷争不已。至于“当国者政以贿成,吏腴民膏以媚权门,而继秉国者又务一切姑息之政,为捕负渊薮,以成兼并之私”更造成“私家日富,公室日贫,国匮民穷”的弊害。[14]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