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蒙古国和元时的教育 12世纪初,成吉思汗统一蒙古各部建立蒙古汗国后,为了培养其统治人材,命塔塔统阿教太子和诸王以畏兀字书写蒙古语。这是创蒙古族专人执教之始。以后,窝阔台始定中原,亦命贵族子弟入学受业,“设置两学校,教育蒙古大臣子孙。一在燕京,一在平阳”。 忽必烈在至元六年(1269年)设诸路蒙古字学。八年(1271)在京师设蒙古国子学,教习诸生。在中央设有蒙古司业、蒙古博士、助教、教授、学正等学官;在诸路设在蒙古学正、蒙古字学教授、蒙古提举官等学官。著名学者冯志、许衡等人在国子学执教。 国子学最初学员定额200人,至大四年(1311)扩大到300人,其中蒙古学员占一半。除京师和诸路办学外,蒙古各地驻军中也兴办学校。元代学校除讲授蒙古文字,还兼授算学,并以《帝范》、《贞观政要》、《通鉴节要》以及《五经》、《四书》的蒙译本或节要本作为教材。通过办学,培养出不少蒙古族人才,也涌现出一批蒙古举人、进士。蒙古学校教育逐步形成制度。 2.明代蒙古族教育 明朝对北方蒙古族实行卫所统治制度,并兴办教育。明政府还将儒学经典《孝经》翻译成蒙文,选聘懂蒙古语文的教师,给卫所的的蒙古官吏的子弟教学。永光五年(1407),选监生38人,隶翰林院,“习四夷译书”(《明史·选举志一》)。 在长城之北的蒙古各部对文化教育也很重视。虽然各部由于互相对立和战争,不能建立像元时的学校,但各部首领为培养人材,聘请精通蒙文的“巴格希”,也称榜什(即老师)传授知识。这时期的学校主要以民办性质的家教为主,由学生家长出资请老师教学。私塾成为明代蒙古进行教育的主要形式。民间办私塾,主要是富裕牧民子弟就读,学生不过6、7人,最多10余人,按年龄分别教育,时间2、3年不等。 到明代中后期,佛教传入蒙古地区后,学习研究翻译藏文经典和就师喇嘛学者学习蒙藏文以及医学的寺庙教育有所发展,成为蒙古族教育的一部分。 3.清代及民国教育 清代对八旗蒙古设“蒙古官学”,招收蒙古族高层和文武官员子弟,入国子监和理藩院所属京师官学,教授满汉文及儒家经典。一些王公和士绅也兴办了蒙古族私塾。大多以蒙汉或满蒙汉合璧的《三字经》、《圣谕文训》以及《四书》等作为重要教材。到清末,有的蒙旗札萨克(旗长)为实行新政,曾在本旗创办武学堂和男、女学堂,并向内地学堂选送就读生,向日本派遣留学生。 民国初期,在北京、沈阳等大城市创办蒙藏学校、蒙旗师范等学校;蒙古族地区专学蒙文或汉文的私塾有了发展,相继出现了公立小学、中学和专科学院。使蒙古族的子不仅可入小学,中学,而且还可以进入高等学校读书。也有一些学生出国留学,成就为一批高级专门人才。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