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卦气说 据《汉书·五行志》和《律历志》所提供的材料,刘向、刘歆父子易学的一个重要特点,是讲卦气说。如其解释《春秋》隐公九年“三月癸酋,大雨,震电;庚辰,大雨雪”说: 刘向以为周三月,今正月也,当雨水,雪杂雨,雷电未可以发也。既已发也,则雪不当复降。皆失节,故谓之异。于《易》,雷以二月出,其卦曰豫。言万物随雷出地,皆逸豫也。以八月入,其卦曰归妹。言雷复归入地,则孕毓根核,保藏蛰虫,避盛阴之害;出地则养长华实,发扬隐伏,宣盛阳之德。入能除害,出能兴利,人君之象也。(《汉书·五行志》)[1] 这是引孟喜卦气说,以二月为豫卦内用事,“雷乃发声”;八月为归妹卦内用事,“雷乃收声”,解说《春秋》经三月(正月)大雨雪、雷电震之灾异现象。又说:“于《易》巽为风为木,卦在三月四月,继阳而治,主木之华实。风气盛,至秋冬木复华,故曰有华孽。”[1]此是本于京房与《易纬》八卦卦气说,以巽卦主立夏,位在四月。此时阴始顺阳,“继阳而治”,所以木将华实。 刘向《洪范五行传论》也主十二消息卦说。其释《春秋》僖公三十三年“十二月,陨霜不杀草”说: 刘向以为今十月,周十二月。于易,五为天位,君位,九月阴气至,五通于天位,其卦为剥,肃落万物,始大杀矣,明阴从阳命,臣受君令而后杀也。今十月陨霜而不能杀草,此君诛不行,舒缓之应也。[1] 又释《春秋》定公元年“十一月,陨霜杀菽”说: 刘向以为周十月,今八月也,消卦为观,阴气未至君位而杀,诛罚不由君出,在臣下之象也。[1]这里,十分明确地以剥卦和观卦为“消卦”,分别主八月和九月,是本于孟喜的十二辟卦说。按孟喜卦气说,以十二辟卦,即复、临、泰、大壮、夬、乾、姤、遁、否、观、剥、坤代表一年十二月,复当十一月,临当十二月,泰当正月,……观当八月,剥当九月,坤当十月。前六卦,从复到乾,阳爻自下而上逐渐增加,是阳息的过程,同时也是阴消的过程;后六卦,即从姤到坤,阴爻自下而上逐渐增加,是阴息的过程,同时也是阳消的过程。以此体现一年十二个月中阴阳二气消长的过程和节气的变化,所以此十二卦又被称为十二消息卦。此言九月剥卦“剥落万物”,与孟喜以剥卦九月,“草木黄落”,也是一致的。十分明显,刘向是吸收汉易的十二消息说,解说一年四时的变化。 刘歆还以乾坤两卦配十二律、十二月,说明一年之中二气消长,万物盛衰的过程。其解释三统说:三统者,天施,地化,人事之纪也。十一月,乾之初九,阳气伏于地下,始著为一,万物萌动,钟于太阴,故黄钟为天统,律长九寸。九者,所以究极中和,为万物元也。易曰:“立天之道曰阴与阳。”六月,坤之初六,阴气受任于太阳,继养化柔,万物生长,楙之于未,令种刚强大,故林钟为地统,律长六寸。六者,所以含阳之施,楙之于六合之内,令刚柔有体也。“立地之道曰柔与刚。”“乾知太始,坤作成物。”正月,乾之九三(疑为九二之误),万物棣通,族出于寅,人奉而成之,仁以养之,义以行之,令事物各得其理。寅,木也,为仁;其声,商也,为义。故太族为人统,律长八寸,象八卦,宓戏氏之所以顺天地,通神明,类万物之情也。“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后以裁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以左右民。”此三律之谓矣,是为三统。(《汉书·律历志》)[1] 这是以黄钟为天统,林钟为地统,太族为人统,并配以乾坤两卦象,加以解说,以此说明律管的长度。其以十一月配乾之初九,六月配坤之初六,正月配乾之九三(九二),也是卦气说的一种形式。按此说法,其十二月的具体配合是:乾初九为十一月,九二为正月,九三为三月,九四为五月,九五为七月,上九为九月;坤之初六为六月,六二为八月,六三为十月,六四为十二月,六五为二月,上六为四月。之所以如此相配,是因为乾卦纯阳,配以奇数月;坤卦纯阴,配以偶数月。此种说法,后来被郑玄发展为爻辰说。其注《周礼·大师》“六律六吕”,以十二律配乾坤十二爻,即完全取法于刘歆此说。此种说法,乃卦气说和律历相结合的产物。就其理论思维说,同样是以阴阳二气的消长和循环解释一年四时变化,所以说:“黄钟初九,律之首,阳之变也。”“林钟初六,吕之首,阴之变也。”[1]这是对卦气说的进一步发展。 刘氏还吸取《易纬》的八卦方位说,将四正卦配入时间和方位,并配以五行,说明一年四时阴阳二气的运行和节气的变化。其《五行志论》说: 于《易》,震在东方,为春为木也;兑在西方,为秋为金也;离在南方,为夏为火也;坎在北方,为冬为水也。春与秋,日夜分,寒暑平,是以金木之气易以相变,故貌伤则致秋阴常雨,言伤则致春阳常旱也。至于冬夏,日夜相反,寒暑殊绝,水火之气不得相并,故视伤常奥,听伤常寒者,其气然也。[1] 春与秋,指春分和秋分,此时白天与黑夜长短相当,故云“日夜分,寒暑平”。冬夏,指冬至和夏至,此时白昼与黑夜的长短正好颠倒,故曰“日夜相反,寒暑殊绝”。这是认为,震处在东方,于时为春,与木相配合;兑处在西方,于时为秋,与金相配合;离处在南方,于时为夏,与火相配合;坎处在北方,于时为冬,与水相配合。四时的推移,节气的交替,气候的变化,万事万物的变异,也就在其中了。这样,便构成了一个以阴阳五行为间架的世界图式,是汉代阴阳五行学说的发展,又将卦气说进一步哲理化了。 六 河图洛书说 在易学史上,刘歆还第一次将河图与八卦、洛书与《洪范》联系在一起,提出了“河图八卦”说。据《汉书·五行志》记载: 刘歆以为宓羲氏继天而王,受《河图》,则而画之,八卦是也。禹治洪水,赐《洛书》,法而陈之,《洪范》是也。圣人行其道而宝其真。降及于殷,箕子在父师位而典之。周既克殷,以箕子归,武王亲虚己而问焉。……此武王问《洛书》于箕子,箕子对禹得《洛书》之意也。[1] 《五行志》又说:自“初一曰五行”至“次九曰向用五福,畏用六极” 凡此六十五字,皆《洛书》本文,所谓天乃锡禹大法九章常事所次者也。以为《河图》、《洛书》相为经纬,八卦、九章相为表里。昔殷道弛,文王演《周易》;周道敝,孔子述《春秋》。则乾坤之阴阳,效《洪范》之咎徵,天人之道灿然著矣。[1] 这是认为,伏羲仿效《河图》而画八卦,禹取法《洛书》而陈《洪范》;《洪范》自“初一曰五行”以下六十五字,乃《洛书》本文;《周易》与《洪范》相须而备,互为补充,是讲天人之道的重要著作。 刘歆此说,在易学史上有重要意义。河图、洛书是一种古老的传说,始见于文字记载的,是《尚书·顾命》篇:“越玉五重。陈宝、赤刀、大训、弘璧、琬琰在西序;大玉、夷玉、天球、河图在东序。”[6]汉代经师郑玄注说:“图出于河,帝王之所受。一有洛书二字。”据此,汉代人所见的《尚书》,于“河图”之下,有“洛书”二字。但对河图、洛书的解释,向来众说纷纭。一是以河图、洛书为帝王受命的象征,如郑玄所说。一是以河图为玉器之有纹者,如元朝的俞琰。一是以河洛为古代的地形图或地理志,如宋代薛季宣和明清之际的黄宗羲。此外,还有一说,认为河洛乃简册书籍之类,如汉代的纬书和郑玄。郑玄注《易传》“河出图,洛出书”所说:“《河图》有九篇,《洛书》有六篇。”这些说法,有一个共同点,即认为,所谓河图、洛书大概是古代帝王传受王位的宝物。这与《墨子·非攻下》所说:“赤鸟衔珪,降周之歧社,曰:‘天命周文王伐殷有国。’泰颠来宾,河出绿图,地出乘黄。” [7]《管子·小匡》所说:“昔人之受命者,龙龟假,河出图,洛出书,地出乘黄。今三祥未有见者,是曰受命脉,无乃失之乎?”[8]认为河洛是圣王受命时所出现的祥瑞现象,也是一致的。由此看来,上古时代的河图、洛书,同《周易》并没有什么关系。 将河图、洛书同《周易》联系起来,开始于《易传·系辞》:“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河出图,洛出书,圣人则之。”[2]但《系辞》并未说明河图、洛书究竟为何物,也没有明言圣人则之作什么。据清人毛奇龄解释,这是讲圣人根据龟蓍,凭借天地变化,天时气象,河洛祥瑞,都可以告示吉凶。也就是说,《易传》并没有说明河图、洛书与《周易》的具体关系究竟是什么。 直至西汉晚期,刘歆才第一次以八卦解释河图,以《洪范》解释洛书,明确地提出了“河图八卦”说。这就为后人探讨《周易》的本源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由于刘氏并没有说明河图究竟是何种模样,更没有提供其说的史料依据,又给易学中的河图洛书说增添了许多麻烦。后世言河洛者多采此说。至北宋初的象数之学,为了探讨河图洛书同《周易》的关系,又将天地之数与河洛联系起来,并为河图洛书制定了各种图式,用来说明《周易》的原理,从而形成了易学中的图书学派。总之,刘向、刘歆父子虽然没有留下完整的易学著作,但他们所提出的许多易学观点,都相当深刻而精湛,极具启发意义,对古代易学及其哲学的发展作出了一定贡献,是值得认真发掘、整理与研究的一份重要文化资源。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