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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儒家的心灵哲学(一)

http://www.newdu.com 2018-01-06 中国教育文摘 佚名 参加讨论

    心的学说是儒学中最核心的内容之一,也是儒家主体思想的标志之一。在儒学中,几乎所有的思想家都讨论到心的问题,就如同讨论到性的问题一样。心、性实际上是联系在一起的。 
    需要指出的是,在儒学中,有一派思想家,比较重视心的认识功能,比如荀子,就是一个代表。后来有些儒学家如王充、王夫之等人,也很重视心的认知功能。他们所说的心,在一定意义上可称之为“认知心”。但是,他们都没有建立起独立的认知学说,更没有把自然界的物理世界作为认识对象,而是更多地关注人生与社会方面的问题。因此,关于这方面的内容,我们不准备详细讨论。 
    在儒家关于心的学说中,占主导地位的是“道德心”的阐述,这方面,内容极其丰富,这是我们讨论的重点。但是,他们并没有严格区分“认识心”与“道德心”,只是就其实质而言,他们所说的心,归根到底是指“道德心”。 
    从某种意义上说,儒家学说就是一种心灵哲学,因为它不是把目光投向世界,解决世界的存在问题以及如何认识世界的问题;而是指向人自身,解决人的心灵问题。当然,在解决的心灵问题的同时,必然会涉及到人与世界、心与物或心与道的关系问题,但这主要不是认知与被认知的关系问题,而是一种心通“感应”关系。它同自然哲学、认识论哲学有所不同,它的着眼点在于人的心灵的存在及其价值和意义,包括心灵的自我实现以及超越一类的问题。 
    下面就儒家关于心的学说的主要内容及其特征进行一些分析。 
    (一)心的整体性 
    儒家哲学认为,心是主宰身体的,也是主宰一切的,因为它无所不包、无所不通。心是主体范畴,是人的主体性的根本所在。人之所以为类,就在于心。但它不是与自然界(或世界)相对立的“孤立主体”或“相对主体”,就是说,它不是与客观世界完全对立的主观世界,而是与自然界完全统一的。这种统一具有绝对性,故可称之为“绝对主体”或“统一主体”。儒家喜欢讲“感应”或“感通”,实际上就是讲心灵与外界事物(自然界)的相互关系,但不是“感知”与“被感知”的关系,即不是以心为认识主体,以外界事物为认识对象,通过感觉器官与外物接触,对外物有所认识。“感应”实际上是相感而互通的意思,外界事物的性质或意义,潜在地存在于心灵之中,只是未能显发出来,通过“感应”便能显发或显现出来。这就是儒家哲学所说的“寂”与“感”、“隐”与“显”的关系问题。《周易·系辞传》说:“寂然不动,感而遂通天下之故。”这看起来是讲自然界万物的相互关系,实际上是讲心灵与万物的关系,因为二者本来是相通的。“寂”是静的意思,“感”是动的意思,但这不是物理学上所说的动静,而是指心灵的存在状态及其作用。《易传》又有“三才之道”、“参赞化育”等说法,便进一步说明了这种关系。为什么讲“感而遂通”、“参赞化育”呢?因为心灵中潜在地具有天地万物之道,通过心的作用便能实现出来。在这里,心灵的主体作用是明显的。理学家便在“寂然不动”之后,加了一句“万象森然已具”,说明心的本体存在。这同孟子所说的“万物皆备于我”(《孟子·尽心上》),是一样的意思,只是孟子没有提出“心本体”这一范畴,而理学家则建立了宇宙论本体论的架构,以此说明心与天地万物的“寂感”关系。理学中的两位代表人物,朱熹和王阳明,都明确提出心是天地万物的“主宰”这一思想。如果说,在朱熹思想中还夹带着认识论的成分(“格物致知”、“即物穷理”之说),那么,王阳明则完全是从心灵存在及其本体论上说的。此外,如张载的“大其心则能体天下之物”(《正蒙·大心篇》,《张载集》),也是讲心物关系的。“大其心”就是使心不要受形体限制,不要有内外之别,即不要以心为内,以物为外,只停留在“闻见”一类知识上,而是要打通内外,去体会天下之物,这样,就能“视天下无一物非我”(同上),而不是与我相对而存在。程颢则提出“只心便是天”(《遗书》卷二上,《二程集》)的命题,认为心是其大无外的,心与万物根本没有什么限隔,所以,只能在“当”与“不当”处认取,“更不可外求”(同上)。他的弟弟程颐也提出“不当以体会为非心”(同上)的说法,重视以“体会”为心,而不以知识心、认知心为然。“体会”之心与“感应”之心是同类的,都强调打破主客、内外的界限,主张在心灵的体验中实现与天地万物的统一,因为心灵本身就有无限性。“此心即与天地无异,不可小了它,不可将心滞在知识上,故反以心为小。”(同上)这同其兄程颢所说的“只心便是天”没有什么区别。正因为心与天地“无异”,所以便能包举万物,与天地万物本无限隔。如果以心为“主”,以物为“客”。以主体之心去认识客体之物,这就是“将心滞在知识上”,凡知识都是以心物对立为前提的,心只能成为认识主体,而不是绝对主体,这就是“以心为小”。理学集大成者朱熹提出“心无限量”(见《尽心说》,《朱子文集》卷六十七)、“唯心无对”(《朱子语类》卷九十八)等命题,更加明确地肯定了心的无限性、绝对性,这决不是“认知心”所能说明的。“无限量”不是指认识能力的无限性,而是指“本心”即本体心而言的,本体心就是道德本体,又是宇宙本体,它有无限创造力。“无对”也不是指认知心之无对,认知心从来是有对(对象)的,“无对”是说本体心是绝对的,其作用也是无所不在的。至于陆九渊、王阳明,更是以“心学”标榜,他们所说的“宇宙便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杂说》,《象山全集》卷二十二),“心外无理,心外无物”(《传习录上》),无不是以心灵为绝对主体。 
    心既是绝对主体,又具有整体性特征,它包括知性、情感、意志、意向等等于一体。用王阳明的话说,本心良知“当下具足”(《传习录中》),“不可分析”(《传习录上》),这个说法是符合整个儒家精神的。儒家认为,心是整体性存在,不仅不可分析,而且不必分析,最多在功能、作用方面有所区分。也许唯一的例外是,在形上与形下、本体与作用等层面上作了区分,但即使是这样的区分,最终仍然归于统一。心不可能只是形而上者或形而下者,耳是“贯通”形上与形下;心也不可能只是本体或作用,而是本体与作用统而言之,兼而有之。关于心的绝对、整体性的学说,充分显示了人的主体性,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的统一性,以及主观世界的普遍有效性,它打通了天人、物我、主客、内外的界限,主张人“为天地立心”(张载:《拾遗·理性拾遗》,《张载集》)。但是缺乏合理的相对性,在人与自然的关系方面,它重视二者的内在统一性与和谐,轻视人对自然界的认识与改造;在人与社会的关系方面,它重视主体间的道德伦理的调节作用,缺乏客观的理性精神与社会架构理论(如法治与民主);在人与自身的关系方面,它重视心灵的自我完善与自我修养,缺乏心智的开发与运用。总之,它高扬了人的主体精神,特别是德性主体或道德主体,却没有分化出认知主体、审美主体与社会政治主体等等。 
    当代新儒家牟宗三先生指出,儒家所说的心,是绝对的“无限心”(《现象与物自身:执的存有论与无执的存有论》),这是正确的;但他又说,儒家的心灵哲学是“超绝的心灵学”(同上),这一点并不完全正确。绝对是对相对而言的,无限是对有限而言的,但它并不排除相对和有限。儒家认为,人是有限的,但可达到无限,心灵也有有限的一面,但可进至无限。心灵与世界相通,没有内外物我之别,从这个意义上说是绝对的;心灵具有无限作用与创造力,从这个意义上说是无限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心灵是完全“超绝”的,更不是形而上的“实体”。心灵与万物之间的整体性,不能必然地成为“超绝的关系”。孟子的“万物皆备于我”,当然不是说万物都存在于我的心中,他是承认万物的客观存在的;但也不是说,我的心灵超绝于万物之上,从而创造出万物。因为心本身是“天之所与我者”(《孟子·告子上》),而“天”并不是完全超绝的。人的身与心都是“天”所给予的,儒家是身心合一论者,“形色”也是“天性”,只是有“大体”与“小体”之分。所谓“无限”,也只是说明心灵存在的可能性或极限而言,其功能或作用是无限的,凡存在者都可“感通”,甚至可以归于“虚寂本体”,但这并不是说,心灵是神一样的绝对主体即实体。这里所说的“绝对主体性”,不同于宗教神学所说的绝对主体性,后者是唯一的,具有创造世界的功能;前者只是就心灵与万物的整体性关系而言,它能够创造“意义世界”,却并不能创造客观世界。儒家的心灵哲学确实具有形而上的特点,因而具有超绝性,但不能完全归结为“超越的心灵学”。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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