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解释的意义 这是一个太大的问题,但我们的讨论仍得围绕着对《齐物论》的解释来。由于解释的多样性,首当其冲的问题便是,什么是最好的解释。符合作者的原意?这是一种质朴的想法,它源于日常会话的模式。日常语言中,有效的解释就是正确把握对方的意思,否则对话就无法进行。在这种情况下,发话者是确定语义的权威。日常会话外,另一种情形是,通过文本形式表达思想,概念界定清晰,推理严格遵循逻辑规则。例如一篇理想的数学或逻辑学论文,在理解上没有歧义,作者原意与论文意思一致,故不需要给作者以特殊的释义地位。从而正确的理解就是正确的运用文法与逻辑。《齐物论》的文本类型显然不符合上述情形。 任何话语背后都有表达者的意思,对话如此,文字作品也一样。但阅读文本与加入会话仍有不一样,由于作者与读者不在同一时空中,所以解读是否合乎原意,没有作者出来作裁判。另一方面,不是所有的文本都是纯粹的科学论文,涉及文化价值问题的思想文献,其所传递的意义往往难以清晰呈现。《齐物论》便是解读既存在难度,作者又不能亲自指点的文本。造成理解困难的原因是,作品讨论的是人的精神世界的内在问题,同时作者对问题又有独特的理解,其复杂性无法用描述客观对象的言述方式来表达。故只能设想各种情境、意象,让读者以自身的经验加以体会。这就是寓言与卮言的结合,它造成诗与哲学融汇的效果。诗无达诂,《齐物论》也不可能存在解释的标准版。所以,不是作者原意不存在,也不是它不重要,而是无法验证究竟哪一种解释才是原意。谜底丢失了,说出来的都是猜测,而无最终答案。 这不是说,我们打算接受解释的任意性。不错,作者的确是死了,但作品存在,故其阴魂仍然不散。作品虽然不只存在一种解释,但不意味着可以有无限多的解释。这是由文本的言述结构限定的。即使以寓言体裁为例,除了语法、字面意义、推论逻辑等要素,在理解上有规则外,喻义也有一定的限制。象风声、梦影,以及动物或其它自然现象,其自然属性虽然多样,但人在日常生活中能经验到的一般也只有若干方面而已。同时,任何作为喻指的物,在被编织入寓言时,其意义同时也受整个情境的限定。所以,同是梦,蝴蝶梦不会混同于黄梁梦,同是马,白马非马之马也非指鹿为马之马。进而言之,按钱钟书的说法,庄子是用喻高手,为了防止以指为旨的误会,故刻意采用一连串的隐喻,指不同而旨相同,则解读会更有导向。其实,即使庄周并非如此有机心,一篇《齐物论》,各种寓言或隐喻,任何正常的解读都得保持整体意义的不冲突。更何况,作者还穿插有分析性的论述可作参校的指标。所有这一切,都可看作作者为表达本意而对后世留下的影响。 对作品内容作一致性的解释,就是假定作者思维是合逻辑的,这是理性的要求。如果一部作品不具备这种性质,其思想的经典意义就有些可疑。事实上,《齐物论》注疏史上有影响的解释,都会遵循这一原则。但接受原则是一回事,具体判断的可靠性又是另一回事。郭象以一部《庄子》为一思想的整体,而王夫之则以《庄子》内篇为庄周作品,故两者统一的尺度不一样,理解自然有差别。郭象要调和内外篇的矛盾,其注解就会留下更多疑难。而船山文本范围取径较小,保持一致性会更容易些。问题是,以同样文本为整体,理解也会有差别。如"齐物论"与"齐物论",都可以是持之有故,言之成理的说法。所以,我们依然无法判断谁更合庄子的原意。但是,如果不把经典的解读当成猜谜,而是一个释义的过程,那么,释义的周延程度,便是文本不同理解能力的体现。即是说,在一定的范围内,虽然不能肯定何者是正确的解释,但可以比较出更好的解释。 更好的解释不是所谓比作者更了解作者的意思,它是两种解释的比较,原作的结构要素是限制性的尺度。而"比原作者更了解他本人",源于康德关于比柏拉图更好地了理解他本人的说法。按赫施的辩论,它的准确表达应该是,比作者更好的理解他的主题。32作者的意思(meaning)与作者的主题(subject matter),不是一回事。一般来说,在这种情况下,问题是原作的中心,而解释者对原作思路有一种同情的倾向,但又不以原作的论述或解决为满足,因此试图对原著进行补充甚至修正。如果这种补充或修正获得成功,那么或许可用"比原作者更了解他本人"来比喻。但这种情况有时也会以解释原典的面貌出现,即把对问题的看法当作原作的意思来谈论,所以会导致两种不同性质的混淆。例如章太炎的《齐物论释》,实质就是从佛学的观点,对庄周问题的比较研究。对作品更好的解释,不是对问题更好的讨论。前者是学术史的,后者的价值则表现在思想史或哲学史上。虽然,这种区分只是在理想类型的意义上才能进行,但是,在两极间保持必要的张力,既是思想创作的动力,也是经典发挥影响的条件。因为过份限制解释的余地,经典便不能成为思想灵感的源泉;而解释可以任意进行,经典成为玩偶,同样会丧失其固有的魅力。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