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子科是唐五代科举制下常科科目中的一个小科目,虽然与进士、明经等科相比,童子科并不占重要地位,但童子科的设置对童蒙教育和唐五代科举制的繁盛均起了积极作用。 唐五代童子科面向的对象为年幼、聪慧的童子。童子的年龄限定前后有所变化,唐初规定为十岁以下,即“凡童子科,十岁以下能通一经及《孝经》、《论语》……”(《新唐书》卷44《选举志上》)。 大中十年,因诸道所荐送童子多年齿已过,所业常流,故又将年龄限制在十二岁以下,五代后唐应顺元年(934年),童子登科的年龄限制在15岁以下。 唐初科举考试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考,开元二十四年(736年)又归礼部侍郎主考,童子科也不例外。童子科的考试内容据《唐会要》卷76《童子》:童子举人,取十岁以下者,习一经兼《论语》、《孝经》,每卷诵文十科。全通者与出身。唐代科举考试对所试经的规定: 《礼记》、《春秋左氏传》为大经,《诗》、《周礼》、《仪礼》为中经,《易》、《尚书》、《春秋公羊传》、《谷梁传》为小经,合起来称为“九经”,前文所言“通一经”当指此九经中的任意一经。 以后,唐代童子科考试内容也在不断调整和加深难度。 唐五代童子科登第者的入仕情况较为复杂,律令中未见规定,我们仅能从具体事例中推知。唐五代童子登第后,一般都授虚官,如玄敏、员、刘晏、吴玄通、刘日新。也有登第后至弱冠才授官的,如裴耀卿、郭忠恕,也有登第后未见授官,再登制科或吏部科目选者,如王丘、贾黄中。后唐长兴元年八月敕,童子“及第后十一选集初仕未得授亲民官”(《文献通考》卷35《选举考》)。 唐代童子科的产生是与唐代历朝皇帝、大臣重视童教分不开的,并与唐初政府缺乏所需的各类人材有关。唐初高祖颁布了一条诏令,褒扬史孝谦教授幼童,“讲习《孝经》,咸畅厥旨,义方之训,实望励俗。”此种风气为唐朝历代帝王所效仿,唐太宗曾召见七岁神童贾嘉隐,武则天召见四岁童子毛俊诞,并亲试《千字文》。 唐五代社会教育体制的变迁与完善也为儿童教育提供了良好的接收教育的环境,补充了在国家教育体制中对十四岁以下儿童教育的不足。 唐五代社会教育对儿童教育和童子科的发展产生较大影响的几种教学类型应为:乡学、家学、寺学(佛学)、私人讲学、书院。乡学是唐代社会教育体制中对儿童教育最具影响力的教育形式之一。乡学主要面向社会中下层子弟的初级教育,以乡村童子为教育对象。唐人皮日休《伤严子重》序云:“余为童在乡校时,简上抄杜舍人牧之集,见有与进士严恽诗。”乡校即乡学,为乡村对儿童进行童蒙教育的重要场所。如《兔园策府》、《太公家教》就是唐五代村落乡校教师为学童编写的童蒙读物。家学是唐五代士大夫对其子弟进行启蒙教育的最为重要的教育形式。其主要形式有父兄教子弟,在唐五代家学教育中占有主导地位。唐五代家学的兴盛正是由于唐王朝大力推崇科举取仕,士大夫亦视“门调户选,征文射策”(《全唐文》卷467沈既济《词科论并序》)为取禄之正途。唐五代山林寺院中设立的寺学,也是童蒙教育的重要场所。唐五代时期的敦煌文书中保存了大量的敦煌寺学学郎读物、抄写作业,如:《百行章》、《俗务要名》、《开蒙要训》、《太公家教》等。唐五代寺院经济强盛,许多贫寒子弟随僧洗钵,论学读书,而至通显者,时有所闻。如王播少孤贫,尝客扬州惠昭寺木兰院,随僧斋食,后相懿宗。此外,唐五代私人讲学、书院也都为童蒙教育提供了有利的学习场所。 唐五代童子科的产生和发展与唐五代历朝皇帝大臣重视儿童教育有关,并与该时期的家学、乡学、寺学、私人讲学、书院等不同形式的社会童蒙教育有着密切联系。而且,随着社会的发展与形势的变迁,诸种教学形式在不同时期所起的作用不一,但诸种教学形式都对该时期童子科举的发展及童蒙教育起了积极作用。同时童蒙教育的发展对科举制度的兴盛也起了推动作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