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选拔人才任用官吏的制度,代有不同。魏晋南北朝时,实行九品中正制。行之既久,大小中正都为世家大族所把持,品评人物的标准不是德才,而是门第的高低,形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现象,完全成为巩固门阀势力的工具。为了消除这一积弊,由隋至唐,逐步为科举制度所取代。 隋文帝开皇七年(587)定制每州每岁贡士3人。开皇十八年(598)诏"京官五品以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炀帝大业三年 (607)四月,诏文武有职事者,以孝悌有闻、 德行敦厚、 节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挠、学业优敏、文才美秀、才堪将略、膂力骁壮,十科举人。大业五年 (609)六月,又诏"诸郡学业该通,才艺优洽;膂力骁壮,超绝等伦;在官勤奋,堪理政事;立性正直,不避强御四科举人"。以上二科举人、十科举人、四科举人,虽然不过偶一行之,但说明隋已开始分科取人。隋以后的史书称炀帝"置明经、进士二科"(刘肃:《大唐新语》),"近炀帝始置进士之科,当时犹试策而已"(《旧唐书.杨绾传》)。后人以为十科举人中的学业优敏即明经科, 文才美秀即进士科。这又说明炀帝时就把"进士科"与"试策"办法联在一起,也即通过考试来选拔进士科的人才,从而"科举"与"考试"形成必然关系,产生了科举取士的制度。 唐循隋制,继续实行科举制取士。科举大体分两类。一类为常科,有秀才、明经、进士、明书、明法、明算等基本科目,每年定期举行。一类是制科,由天子主持,根据需要临时下令举行。常科的考生有两方面的来源,一是生徒,一是乡贡。由中央和地方学校将经考试合格的学生送尚书省参加考试,这些考生就叫做生徒。不在学校学习而自学有成就者,可向州、县提出书面申请,经考试合格,由州送尚书省参加考试。这些考生随各州进贡物品解送,所以称为乡贡。常科中明书、明法、明算不为人们重视;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曾规定凡被推荐应秀才科而不能入选,其所在州的长官要受处分,所以应秀才科的人很少。因此,明经、进士两科就成了唐代常科的重要科目。两科之中进士更占优势,成为入仕的重要途径。但唐初士大夫由科举入仕者为数甚微。因为九品中正制虽已废止,但勋亲要官子弟仍可依靠门荫入仕而窃居高位。到玄宗时期,士族地主和唐初的功臣贵戚集团均已衰落,刚刚上升的新贵政治地位尚不稳定,门第失去了政治上和经济上的依托,家庭出身不能成为高官子弟世袭高位的可靠保证。形势的变化使一些大臣注意按才学标准培养自己的子弟,于是以考试才学为主的科举就成为获取高官厚禄的主要途径。安史之乱后,随着一般地主的继续发展,中小地主和中下层官僚子弟读书的增多了,其间出现了许多苦读的人物。他们熟悉经史,注意当代时事,于是在贞元、元和之际一大批经世治国之士通过进士科被选拔出来,并且很快进入最高统治机构,担任重要职务。进士在宰相和高级官吏中占据了绝对优势,终唐没有再发生变化,进士科已成为高级官吏的主要来源。科举制度在其实行之初表现出以下的积极意义:①把选用官吏的权力,从世家大族的手里收归朝廷,有助于中央集权制的巩固。②选拔官吏有了一个知识才能的标准,使官僚队伍的知识文化水平不断提高。③根据考试成绩选拔人才,能调动地主阶级,尤其是中小地主阶层子弟的学习积极性。④从下层吸收人才参加各级统治机构,不仅改变了封建政府中官吏成分结构,使官僚队伍保持一定的活力,提高统治效能,而且有利于缓和地主阶级上下层之间的矛盾,特别是对于笼络下层士大夫,牢笼天下英才,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宋代科举办法,大体沿唐代之旧,分为常科和制科。常科设有进士、九经、五经、开元礼、三史、三礼、三传、学究、明经、明法等科,而以进士科为重,得人亦最多。制科所以待非常之才,由天子亲策,科目的设置变更无常,又不经常举行。宋代科举不同唐代之处在于取录广其名额,录取后厚其荣利。唐代进士及第名额,极盛时一榜不超过 50人,居常 10~20人;宋代最多曾达到四、五百名,平时亦百名左右。唐代进士及第后必须再经吏部考试才能授予官职,宋代进士及第即直接授官。北宋时学校与科举的关系曾发生过两次短暂的变化:范仲淹当政时,要求应科举者先受一定时间的学校教育;王安石进一步主张以学校代科举,士人通过学校考试可免予参加科举考试,径奏除官。他们的改革均因他们的去职而告失败。 明代立国之初,注意搜罗和培育人才,一面急于开科取士,下诏"中外文臣皆由科举而进,非科举者勿得与官",一时科举颇为兴盛。一面又重视设立学校,太学为明初培养了相当数量的德才兼备的封建官吏。据记载, "明初人才辈出,太学为盛"。然而没有几十年,明宣宗以后科举及第升官机遇以绝对的优势压倒了太学。不仅如此,自明至清,学校虽未废除,而且凡欲参加科举以取得功名的,必先进学校取得生员的资格。从表面看,似乎学校与科举并重,或者学校与科学融为一体,但实际应科举的人主要在家读书,并不到学校接受教育,学校也有名无实。即使学校认真进行教育,其教育目标及教学内容都与科举有直接关系,学校实际上变成科举的预备场所,成为科举的附庸。明代科举制另有几个特点。科举原由分科取士而得名,唐代常科有基本科目六种,宋代更多,明代则只余进士一科,进士科成为入仕的主要途径。从明中叶起,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南北礼部尚书、侍郎及吏部右侍郎,非翰林不任。进士一选庶吉士,就被目为未来的宰相。只有明一代,入学中举,考取进士,谋得高官厚禄,已深入士子之心,比唐、宋两代,有过之而无不及。此种情况,持续至清末。明代以进士取士,虽沿用唐、宋旧制,而试士之法却大有变更,最突出的是自明宪宗成化年间(1465~1487)开始盛行的"八股文"取士。这一特殊文体对明、清 400余年的教育与学风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科举制度的产生,适应了当时社会政治发展的需要,对于维护封建统治起了重要作用,也选拔了一些才识之士。历代以科举入仕而显名后世的,唐:张九龄、颜真卿、郭子仪等;宋:寇准、包拯、司马光、王安石、李纲、文天祥等; 明:于谦、 海瑞、张居正、史可法等;清:林则徐、翁同□等。然而随着科举制度的发展,弊端也逐步显见。讲关节、重门第乃至贿赂公行,科学为有钱有势者所垄断;至于应试科举之作弊,自唐以来即未能免,渐积至于明清,舞弊之法更层出不穷,以致投机取巧成为风气。科举考试在实行之初,曾激起人们读书的积极性,但由于考试内容和方法的失当,又逐渐使人们不认真读书。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科举考试仍然以诗书取人,却责以理财、典狱、治水、防灾,自难胜任。鸦片战争后,传统教育空疏无用的弱点益形暴露,在有识之士的"废科举,兴学校"的要求下,首先对科举的内容进行改革,其次递减科举取士之额,最后在光 绪三十一年(1905)清政府下令"停科举以广学校"。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