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户时代日本的一些私塾和私立学校之所以要冠以书院之名称,一些命名者的叙述指出“书院”用语能够比较确切地反映该教育设施区别于个人的书斋和私有的性质。弘化三年(1846),致仕退隐的原多度津藩家老林良斋(1807~1849)“欲筑塾於静地”,在诸友的“舍赀助功”下,建成了具有“义塾”性质的弘浜书院。林良斋“具笔砚,载琴书,往而居焉”。至于为什么叫“弘浜书院”,林良斋称:“书院之号,初拟以自明轩命之,盖以自明二字,学问之道,莫以尚焉也,已而又以为,虽是莫以尚焉,然业为仆轩号矣,则非所以名义塾,不若第因地名之为得宜也。乃命曰弘浜书院”[22]。 (二)由私塾变为幕府援助下创建的书院 享保八年(1723),江户(今东京)的儒者菅野兼山(1678~1747)向当时日本实际上的最高统治机构幕府投书,借地建学堂导士民礼义,得到了幕府的同意。该“学问所”号曰会辅堂,人称会辅书院,由菅野家子孙相继经营管理一百五十多年,直到幕府倒台,明治维新前后才结束。 于此同时,大坂(今大阪)的儒者中井甃庵(1693~1757)在一些当地的商人的支持下,又受到藤树书院、京都学馆和民立乡校(社学)含翠馆的影响,多年来一直想把他们出资为老师三宅石庵(1665~1730)盖的精舍改造成学校,几次去江户活动,在阳明学者三轮执斋(1669~1744)的帮助下打通关系,终于在享保十一年(1726)得到幕府的赐银等援助,建立了怀德堂。书院初任学主为三宅石庵,中井甃庵为行政管理者,并成立了由五名捐助商人组成的类似于私学董事会的“支配人”组织,由他们来聘任学主和助教,禁止学主一职父子相传。怀德堂除教育青少年外,还举办讲会进行成人教育。由于当时舆论比较忌讳民间人士创立的教育设施使用“学校”的称呼,怀德堂最初只好对外公称“尼崎町学问所”,至中井甃庵的儿子中井竹山(1730~1804)担当怀德堂教务时,已称怀德书院了。中井竹山在给朝鲜学者的信中使用了“大日本大坂府怀德书院助教”的头衔,文稿用纸上也印有“怀德书院”字样。中井竹山还在宝历十四年(1764)制订了《怀德书院揭示》。中井竹山在为其父甃庵写的行状中称:“九年甲辰,大阪災,社友乃为先生营精舍于尼崎街。君亦竭力佐役。君每与社友语,冀兴庠序,以举缺典。(中略)君於是与就尼寄街,以建乡校。而 宽政三年(1791),幕府高官松平定信“方重儒术,崇教化,以为昌平之学,特设於都中,则边郭之士,不能朝夕游息,以卒其学。且国学之制以官员在官廨,教者学者,皆自有所拘,不如私相授受之易就也,於是始命处士教授都下者,假赐官地,自建学宇,比之乡校,欲以渐次遍于国中也”[24]。儒者服部栗斋(1736~1800)自告奋勇,接受了借地,营造了“麴町学问所”。服部栗斋此时已经继承了师友村士信水(1729~1776)的私塾“信古堂”开业授徒多年,考虑到“学问所”“系官所为也,当用新名”,改曰麴溪书院。 会辅、怀德两书院是创立者自主请愿后才得到幕府支持和经济援助的,因此书院的一切事务还可由自己自由地处理,基本上不受幕府支配。但麴溪书院则不同,创建时响应了幕府号召,经济上完全依赖幕府,因此在行政上也必须服从幕府林大学头的支配。栗斋“将归老于乡里,事闻于官,官命不许,更赐平河坊市厂百六十余步,征其宅税,以充学粮。於是乎始比之乡学”。栗斋后又以病辞职,提出自己从门人弟子中选拔后继者维持书院教学,“亦不许,仍命使子孙继业,世勿坠其职”[25] 宽政十二年(1800),栗斋病逝,“子尚幼,未能承父业。官命池内义方为助讲”,池内义方辞职后,幕府又命樱田虎门(1774~1839)为助讲。樱田虎门又辞职回家乡开了教学书院。栗斋的子年长后因获罪无法胜任书院教学,在服部家没有合适继承人的情况下,幕府收回了借地,麴溪书院也就此关闭。 (三)民众共立的乡校书院 日本乡校中有幕府和藩直接开设的乡校,有民间创建官府援助的乡校,有从私塾转化过来的乡校,有民众共立的乡校。因为乡校和书院在“私置”这一点上极其相似,所以一些民众共同建立的乡校从创建之时就冠以书院之名。 宽政五年(1793),今广岛县竹原地区的民众在儒者赖春风的倡议下,利用学者盐谷道硕的旧宅,共同创立了竹原书院,聘赖春风为讲师,教育乡中子弟,定期开设讲会。古贺精里(1750~1817)称:“书院乃宿儒盐谷生故宅,今因为讲肄之所,而请千龄为之师。余尝读朝鲜李滉文集,有论学政,谓今学校为进取之地,是以务实学者,或耻入也,不如兼设书院以待之。我学校之设未遍郡国,选举制度未及庠序,与滉所论,事体廻异,则学校书院,固无得失之可言,但郡国建学,有司常视为文具,或有名初立,而实既亡者。至夫乡校书院之类,则耆老里胥协议率财,得乡俊隐士,为之依归,驱而之善,其教易从,比之国学,较多益也”[26]。 文化十年(1813),伊势山田恒心社的社友们建立了作为诗社例会活动场所的小亭后,皆川淇园的门人河田敬轩和山口凹巷相谋,在亭侧买地构屋,“予意谓,明年馆之,又明年堂之,数年,书院规制全矣”,“渐作一乡校”[27]。 文化十一年(1814),京都附近的石清水八幡宫神社的社士森元四藏等八人认为八幡宫管辖之地“户口之饶,吏民之众,此诚不可无学之地也”,谋立“乡校”,向有关当局提出建校申请,申请获准后,大家“节缩衣食捐赀,新建书院文库於宫侧”。文政二年(1819) 中国三代的学制曾经是江户时代日本儒者理想中的学校教育模式,他们主要是通过中国和朝鲜舶来的书籍中获得中国教育的知识,因此对中国教育的认识也包含了模糊想象夸大的部分,西山拙斋(1735~1798)曾认为中国自士子武并俗吏至农工商,连婢仆娼优都能“识字读书”,会诗书文章,大家以孝悌仁义为美德,崇尧舜孔孟,“即彼土男女除黄缁外,皆知圣人之教”[29],而实际上当时中国的识字读书率根本没有这样高。 但是类似于三代学制的学校制度建立的前提,是要有 (一)“学堂开于匹夫之手岂有害” 江户时代,对私塾的开设并没有多大的限制,但是学校一词却只是指由幕府和藩当局直接开设管理的教育设施。一旦有人想私置学校,常常会被指责成“僭上”、沽名钓誉,受到舆论的讽刺和嘲笑。因此必须要找到理论根据,才能使私置学校合法化,使学校设置多样化。赖三树(1825~1859)称:“上有学校,则下必有书院”[30],所以在江户时代日本私塾向学校转化的过程中,在一些“义塾”、“义学”乃至乡校创建者和支持者们的构想中,我们可以看到书院模式的影子。 享保十七年(1732),七十一岁的三宅尚斋力图恢复三代的大学小学之法,以朱熹再兴白鹿洞书院为根据,重新认识菅野兼山、中井甃庵“创书院以教人”的意义,在同志和门人的捐助下,于京都创建了作为义学的培根·达枝堂。他明确表明两堂不是“广读书之室”,“但以寒土之力,为义学之势”。至于为什么“不曰斋曰庵而曰堂,名以培根达枝”,三宅尚斋解释说:“其堂之庵与斋,皆书院之类也。古人已多,何惮之有。培根达枝之号,意本於大小之者,而不曰小学大学者惮上也。学之为学,不外於此二者,则亦何必伤於此名”。当有人表示出“设院教人者,天子诸侯之事也。事关国典,非匹夫之所得为也”的疑问来时,三宅尚宅回答:“且学之行於上者,盛世之事也。当衰世,则下者亦可以义起。向江府难波之学,请赐地於官,余初疑其不可,而徐思之,则朱子敕额之请亦其类也。佛之寺院,不许新建者,国典也。至於造立讲舍则无禁焉。(中略)何以曰治教者上之所为,而为下者得惮教人乎”[31]。以“朱子之书院,非宋主所兴”为例,说明“学堂开于匹夫之手岂有害”,从而论证了建立“义学”的合法性,赋予民间私置学校行为“义”的合理性,以及学校设置多样化的可能性。 到了江户时代后期,因为幕府两百多年来一直对在京都设立制度化的学校之事持暧昧态度,新宫凉庭创建的顺正书院就被看成是复古尊皇的壮举。木山絅指出:“迄政归武府,朝廷制度,多格不举,学校之设,亦从而废。(中略)然诚能於此教四方来学者,以达其材,成其德,则亦足以补王政之所不及矣。然则先生此举,谓能复千载之废典,不亦可乎。京师人文之余,儒之以道学自任者,古今何限,然未闻有一人能大兴书院,以助朝家之教化,如先生此举也者也”[32]。 还有学者指出乡校书院的“耆老里胥协议率财”注重地域居民要求进行教育的方式,比起一些名存实亡的官学来讲有许多优点,曾经在1863年创建过樱溪书院的楠本硕水后来说“降至后世,学失其道,驰虚文遗实行,惟科名利禄之贪,骎骎乎不知所返,而人材坏也,道德废也。此白鹿洞之所由起而宋明以来书院以不可已也。且夫书院之教既无制规之妨其业,又无考试之害其心,优柔厌餚可以入深造自得之域矣。是以士之抱坟策欲退居宽闲之地,歌咏先王之道,以蓄其德,以致其用者,咸莫不乐就於书院焉。由是观之,非惟士之成德业必於此,国家之得贤才亦优於彼也”[33]。 (二)“变塾为学,转私为公” 在江户时代,绝大部分学者都无须申请就可以在家自由开业授徒,但是这些私塾常常会由于塾主的死去而荒废,不象学校那样有固定的校舍和教育空间,更缺乏象中国书院那样经久不衰的长期性。大多数私塾就其经营方式来是个人私建,个人私营,个人私有,缺乏稳定坚实的经济基础,也不聘任外人来担当塾主,其延续要靠子承父业来维系,若无子,按照日本的风俗习惯,尽可能让养子或者入门女婿来继承。 而这种父子相传的固习使日本很多私塾如皆川淇园(1734~1807)指出的那样“近时学者起讲舍颇多,然其人已没,子孙不振,往往颓废卒成乌有矣”[34]。私塾的父子相传的固习,不仅妨碍学术的发展,即使从儒学的伦理观来看也有不合理的地方。“师,父道也。受业者,子道也。师之子犹兄弟也。因敬父而敬子,乱伦理之大者。师之子或孙,待父祖之弟子,如待己之弟子,不知伦理者,不足居父道”[35],更何况养子改姓也不符合中国儒学的道德观。 因此一些有识见的学者力图以中国书院为例,改造私塾的性质,此即“变塾为学”的改革动向。中江藤树、渊冈山、三宅尚斋、新宫凉庭等都是在开塾授徒多年后,深感家塾的局限性,才把讲习的场所从家移到新建的书院和义学中去的,并且为了“耆德相继,施之永远”,设想从门人弟子中挑选后继者或者“让渡于学文优秀者”,使学校能够象中国书院那样延续下去。后藤彬称顺正书院“盖在讲习道义,其义美矣,顾在后之守之者何如而已。夫桑田碧海,古今沿革不一,则安知书院之不变为佛阁僧庵,为园囿污池,为犬亩町畦,荆棘莽蓁,使其美意湮没于无闻哉”[36]。 在“变塾为学”的过程中,中国书院的“讲习讨论”的讲会形式也受到日本江户时代的学者的重视。伊藤东涯把“师友相讲习”作为中国书院教学的明显特点,伊藤东涯的私淑弟子仁井田南阳(1770~1848)指出:“古者国各有学,其详可得而考也。后世虽存,亦非古法。于是书院之制,遍于天下。或以为师弟授受之地,或以为朋友讲习之所,星罗鳞次,千百为群。如四大书院,最其著者也”,他创立了修讲社等讲会,“以求进益,虽未敢效古人书院之制,而切磋之功,岂不可冀焉哉”[37]。而讲会还有一个功能,就是能组织发起同志朋友共同捐赀创立校舍,提供经济援助。 对民间私置学校的延续来讲,经济基础也是个重大问题。怀德书院靠的是由讲会连带的大坂商人提供的基金,并有过设立学田的计划。村田季武(1730~1790)开盈科书院教育乡民子弟时,和村人一起开发新田作为书院的维持费。宽政年间备后府中村的浦上溪南、大户直纯建书院时,亦购书置田。顺正书院则如白鹿洞书院那样设立了学田制度,即使是新宫家的人也不能随便动用。 但是对许多的私置学校来讲,创建时购地建屋就感到经费拮据。培根·达枝堂开学时“非有别栋异屋而仿效於古人大小学者也。同室异架,仅寓两名而已”,三宅尚斋感叹说:“但以寒土之力,为义学之势,固不及萧寺之一溷厕,岂不可怜哉”。第二年才在朋友门人资助下,新建了学舍。学舍内有两个讲堂,祭祀朱熹和山崎闇斋等先生的祠堂,射圃,先生和舍长的住所,住宿生的“子舍”,食堂,会客室等建筑。 此外要维持一个有规模的学校,不要求生徒“执贽入门”,让贫穷的学生也能无后顾之忧完成学业,“其修缉之费,永保之备,非匹夫纤织力所能支也”。所以请求朝廷奖励和官府援助也是保证私置学校延续的一个途径。三宅尚宅最初反对会辅、怀德两书院“请赐地於官”,他说:“近年学者请求讲会地於官,亦何心耶。朱子不言平,本於人君躬行心得之余。官一向不管此事,而在下之人为此设,亦事体已违了,无成功必矣。况入学之徒,缺撰举一事,则学者何故劝而勉哉。今日上无好学之人,下无知道人。上不知学之邪正,则建学尊儒,亦无益於此道。不知於兹,而胁肩奔走,其人亦可知也耳”[38]。但参照了中国书院的模式后,他也希望:“他日学於此者,连续达材,必有用之器,则或将公诸天下,而有敕额赐书之荣,亦未可知也”。后藤彬则要求顺正书院创建者新宫凉庭的子孙“其宜守焉而无失焉,子孙不能守焉,则请之於官,破则葺而新之,坏则修而完之。百岁之后,使翁为本朝之李勃,则岂不翁之荣乎。曰,翁之荣,一人之私也,书院之存,国家之公也,则使书院存于无穷,不为缺典乎本朝,则岂亦不国家之荣乎”。 在江户时代日本私塾的学校化过程中,“转私为公”是紧随着“变塾为学”发生的[39]。除了官府随着援助的加大开始把民间私置书院学校收公统一管理外,一些学者如菅茶山(1748~1827)也主动将自己家塾上缴给官方管理。菅茶山称他把家塾变为闾塾,也受到藤树书院、怀德书院的影响。甚至有人在看到私置学校的荒废后,指出“然而私营不能传无穷之业”,认为私置的书院和义学不可能有前途,因为下面的民众和学者办学的热情再高也无法解决让学校永远延续的经济问题,无法使贫困的人都能读书成业,围绕教育的普及和学校建设各种问题的根本解决,还必须依靠国家行政机关的介入和具体政策,仅仅就教育的普及来讲,书院不过是“庠序之余教”也。 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尽管在江户时代冠以书院的教育设施在当时所有的教育设施中所占比例并不是很高,但从藤树书院、怀德书院到培根·达枝堂、顺正书院等私置学校的诞生,中国书院对江户时代日本教育的影响还是很深刻的。这种影响随着日本学者对其国内教育实际的认识而变化,尤其在“变塾为学,转私为公”的私塾学校化过程中,中国书院模式给私置学校提供了合法化、合理化的理论依据,给江户时代日本教育改革提供了新思路。 当然江户时代的日本学者在学习中国书院和中国教育经验教训的过程中,在其的教育实践和理论思考中,也发现了他们认为的中国书院和中国教育的不足之处。三宅尚斋创建的培根·达枝堂按尊卑、长幼、才德划分生徒,“使巫医农工及浮躁生徒,就培根之中,以学修身之大法。使大夫士以上,及巫医变为士者,及小学涵养有素者,就达枝之中,以穷义理之精微”[40],实行了分科教育和等级制,其源虽出于三代大小学之分,三宅尚斋说,“白鹿洞书院亦无大小学分而教之之事”[41],批评中国书院忽略了小学之教。 (本文根据2000年10月在日本教育史学会44次大会口头发表改编。引用资料系日语时加注译成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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