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普·梅兰克顿(Philip Melanchthon,1497──1560)是德意志新教神学家、人文主义者、教育活动家,他的成就对德国文化有深远的影响。1497年2月16日,他出生于巴登,取名菲利普·施瓦茨德,“梅兰克顿”是希腊语的译音。他的舅父路希林(Johannes Rauchlin,1455—1522)是著名的人文主义学者,在他的悉心教育下,梅兰克顿对希伯来文、希腊文、拉丁文和圣经注疏等,皆有较深造诣,对逻辑、教学、历史、法律、医学等亦有涉猎。梅兰克顿自幼刻苦学习,聪慧过人,15岁就获得海德尔堡大学文学学士学位,1514年又获得第宾根大学文学硕士学位。之后,他开始了教学和研究生涯,他深入地研究了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哲学,荷兰人文主义者阿格里科拉的修辞学,英国哲学家威廉.奥康和教育改革家约翰·韦塞尔的唯名论,以及《圣经》。1518年,由路希林介绍到维丁堡大学教授希腊文,教学成绩显赫,在同行和学生中威望甚高。在此他结识了路德。路德死后,梅兰克顿成为路德派新教的主要领导人。梅兰克顿的主要著作有《宗教改革家的主体》,还有一些拉丁文、希腊文的文法和修辞学教科书。 德国的教育体制,尤其是中等教育体制,主要是梅兰克顿创立的。1525年,他应曼斯菲尔德伯爵(Count of Mansfeld)的邀请,在埃斯勒本(Eisleben)开办新教学校,次年又在纽伦堡创办一所高级学校。1527年,他被任命为萨尔逊地方视学官,对德国信奉路德新教的56个城市的学校现状作了全面考察。第二年,发表调查报告,并制定《萨克森学制计划》,提出改革学校的方案和组建学校的原则。他在不同时期拟订的学校条例,成了为数更多的学校条例的蓝本,他的方法,经弟子而广为传播。1527年,德国按新教方针建马尔堡大学,1544年和1558年又分别建立哥尼斯堡大学和耶拿大学。在这些大学的建立过程中,梅兰克顿或者直接帮助,或者提出建议,倾注了不少心血。16世纪30年代,德国新教各地原有大学也都按梅兰克顿的教育思想进行了彻底的改革,使这些大学面貌一新。1560年4月19日,梅兰克顿于维丁堡去世,终年63岁。 《萨克森学制计划》是1528年梅兰克顿帮助萨克森公爵制定的,它奠定了新学校教育的基础。这个计划也称为萨克森法令(the Saxon Code),是16世纪第一部学校法。该法令由梅兰克顿执笔,由路德修订,它为很多新教学校树立了楷模。依此计划,学校的设置、保留等责任属于公民当局,改变以往教会控制教育的传统。 《萨克森学制计划》篇幅不长,主要阐述了办学方针、教学阶段和教学内容。 梅兰克顿的办学方针是典型的北欧式的,与伊拉斯谟、维夫斯、路德本质上一样,强调宗教与道德教育。早在1526年在纽伦堡中学开学典礼所做的演说中就明确指出:“除经过以历代实践为基础的教育而正确训练的心智健全的人以外,是不能正确地理解宗教信仰和道德义务之真理的。故此,教育你们城市青年的共同任务,责无旁贷地落在了父母身上,因而也落到了社会的身上。首先,他们务必注意让孩子们受到宗教教育,但这意味着良好的文化修养是必备的先决条件。其次,社会安全和尊重法律也需要类似的训练。” 重宗教与道德教育是梅兰克顿一生教育实践所恪守的一贯的原则。《萨克森学制计划》作为学校法,以法律的形式要求萨克森地区实施世俗办学,为国家和教会培养具有新教信仰、具有良好德行的人材。 《萨克森学制计划》将教学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学生按照其对功课的掌握情况由低到高地前进。第一阶段注重基本的拉丁文读写知识,“首先教习儿童手册,包括字母、信条、主的祈祷和其他祈祷。当他们学过这些后,教他们多那都斯(Donatus)和加图(Cato)的著作,多那都斯的文法读本和加图的对句诗”。在这个过程中,儿童可学到很多拉丁字,并且可以记住一些短句用来说话。应反复练习,直至能顺利地阅读。教师还应教他们写,并要求把每天写的东西交给老师看。此外还要学习音乐。 第二阶段主要学习拉丁文法,学习文字源流、章节句法、声韵学等。教师给学生讲解《伊索寓言》、伊拉斯谟的《对话集》公以及罗马剧作家特伦斯(Terence)和普劳都斯(Plautus)的作品。 第三阶段,学习逻辑学和修辞学,研究古典拉丁文著作,如维吉尔(Vergil)、奥维德(Ovid)和西塞罗的著作。仍要学习语法、从事音乐练习。在此基础上应学习写作,第二、三阶段的学生“每星期要写作文、文章或诗”。 萨克森学制计划与原来他制定的学校计划(如艾斯勒本计划)相比,有两个特点:一是更强调拉丁文课程,“教师要谨慎地只教儿童拉丁文,而不是德文、希腊文、希伯来文都教。可是至今还有些人这样做,让小孩子们担负这些复杂的功课。这不但不产生什么好结果,反而有害”。梅兰克顿非常重视拉丁语,要求学生们“谈话只限于说拉丁语,教师对学生也只讲拉丁语,这样他们就可以对这种语言得到练习和应用。同时能使他们很快地、持久地掌握它”。第二个特点是强调语法学习,艾斯勒本计划中语法课主要在第二阶段开设,现在则三个阶段均要学习语法。拉丁文法成为课程的核心,所以,萨克森学制计划也称作《萨克森拉丁文法学校计划》。 萨克森学制计划的提出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对世界教育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我们应联系当时的教育状况才能看出这个计划的伟大。宗教改革的最大结果,是在西欧相当大的范围内为社会各阶层创立了一系列的学校,实现了教育权力由教会到国家的转移,教育便进入了一个对未来世界影响重大的新阶段。但这种转移并不是突然发生的,而是经历了一个过程。 宗教改革是欧洲北部文艺复兴运动的直接结果,宗教改革运动所引入的新教育思想是直接在人文主义者中发展起来的。北方人文主义者非常重视教育的社会作用,但这些人的影响一般来说广度和深度比较有限。人文主义者要求的教会改革也是有限的,只求内部的逐步点滴改良而反对教会分裂.而宗教改革的确导致了教会的分裂,很多人文主义者反对宗教改革原因也在于此。宗教改革使“一切形式的教育都受到严重打击” ,连人文主义教育也在劫难逃。对教会的反对导致了对直接或间接地受教会管辖的一切学术机构的敌对。学校的捐赠基金,被支持宗教改革的世俗政权所没收,学校被迫关闭。德国农民战争造成的破坏导致学者和学生人数锐减,更加深了教育的悲凉状况。伊拉斯谟曾言:“路德教风行之处,就是学术消亡之所。” 宗教改革对旧教育产生了巨大的破坏作用,但路德并非只事破坏而不重建设。1524年在《给市长和市政官员们的信》中和几年后讲的著名的《送子女上学义务之训喻》中,路德论述了国家建立学校并在必要时强制入学的责任。路德认为家庭教育亦有作用,但太狭隘。他指出学校教育的优点是使儿童能够学习语言、艺术和历史,从而“能在其中集开天辟地以来人类的一切经验以丰富自己”。他认为学校应由市政当局提供并以公费维持。路德所希图的并不是贵族教育而是一种平等的、全民的教育,“实际上,路德想要的是一种如同他宣扬的福音一样自由和无拘无束的教育制度:象福音一样,这种教育制度没有性别或社会阶级的差别”。 尽管路德提出了建立新教教育的总体构想,但他并没有提出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德国当时有三位有才能的教育家发展了路德的思想,使其理想得以实现,他们是布根哈根Jonannes Bu-genhagen,1485—1558)、梅兰克顿和斯图谟(John Sturum,1507—1589),三人都主张国家控制教育、兴办世俗学校。梅兰克顿是其中最杰出的人物。 梅兰克顿的《萨克森学制计划》是路德教育思想的具体体现,表达了打破旧教育、建设新教育的时代要求,描绘了新学校的细微蓝图。 梅兰克顿的成就是北欧教育领域内人文主义和新教有效结合的成果。这两大运动的结合,对二者本身也各自产生了损害。新教在教育上是主张平等的,路德坚持民众教育,把它看作以个人信念为基础的宗教信仰所不可缺少的条件,与此相联系,路德强调本族语教学和民族文学的地位。但梅兰克顿却不同于路德,人文主义运动的贵族性及其对古典文化的强调使梅兰克顿背离了新教的某些原则,梅兰克顿思想中的人文主义因素使新教受到了损害。这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人文主义也受到了新教的损害。梅兰克顿对古典文学在教育中的非凡价值深信不疑,但他又是一个虔诚的新教徒,认为学习古典文学的目的不在其自身而在其外,在于造就对新教的虔诚,因而在教育上就只是强调古典著作伦理上的意义,大大地贬低了经典著作固有的价值,而人文主义包含伦理、艺术等诸多方面,而且它还具有强烈的世俗精神(就象在维夫斯那里所表现出来的一样),但梅兰克顿对宗教虔诚的过分的理伦强调却抹杀了人文主义的丰富内涵,使其狭隘化。在教学上,梅兰克顿过分强调教学内容而忽视了对教学方法的探讨,从萨克森计划中可看出,其教学方法是机械而呆板的,与当时其他人文主义教育家有显著不同。 萨克森计划过分强调拉丁语在教学中的地位,而且往往为了达到宗教的目的而对古典拉丁著作断章取义,损害了内容的完整性。在教学中过分强调文法规则这种形式上的东西,赋予它以不适当的价值。这些对后来的教育产生了非常不利的影响。斯图谟的教育实践就走向了西塞罗主义,“学校的压倒兴趣.是把古典文学的学习当作修辞学和文体学的源泉。学生的本族语在校内校外一律禁止,日常交谈和教学均用西塞罗体拉丁语进行。西塞罗当然是主要学习的作家。经过两、三年主攻拉丁语文法和基础作文,以后几年的大部分时间都用于学习西塞罗。甚至当课程扩大到拉丁柞家,继而扩大到希腊作家时,西塞罗的演说辞仍然是主课”。 所以,正象后期意大利文艺复兴那样,西塞罗主义又一次占据了支配地位,而以激发活力的力量进入学校的人文主义,却已失去势头,沿着专注于词语形式的毫无生机的下坡路走去。这样就忽略了人文主义运动的宗旨、忽略了学术上的真正目的而去祟尚纯粹的西塞罗文风和词汇。在学校里,记忆取代了创造性的想象。学校变成了“语言工厂”,培养出来的学生能写西塞罗式的漂亮的书信体文章和象西塞罗那样演说,但却脱离了生活实际。 梅兰克顿的《萨克森学制计划》和他的教育理论与实践尽管有上述的不足,但对德国教育发展却产生了重要影响。1560年他逝世时,他创立的学校体制在德国各城市已很普遍。这些学校的总的特点与其《萨克森学制计划》所体现的基本精神是一致的。拉丁语和宗教成为学校的主要科目,教育由市政当局控制,禁止私人办学,尽力实行免费教育。 在办学体制问题上,梅兰克顿远远走在时代的前面,法国直到1764年拉·夏洛泰(La Chalotals,1701—1785)在《国民教育论》中才提出要求建立国民教育制度:“我大胆地向国家要求,教育只能依靠国家,因为教育的本质就是国家的事务,因为这个国家对教育自己的成员有不可剥夺的权利,一句话,因为国家的儿童应该由国家的成员来培养。”美国19世纪30年代才开始公立学校运动,而英国到了1870年才颁布《初等教育法》,确立国家办学的指导原则。德国的国民教育制度确立得最早,教育水平也最高,成为欧美的楷模。法、美、英诸国教育制度的确立多受益于德国。之所以如此,与宗教改革对世俗控制教育的要求和梅克兰顿等人的影响是密不可分的。 梅克兰顿在德国教育凄凉萧条的情况下百折不挠地组织和建立了新教的教育制度,使德国文化教育由衰竭走向兴盛,他挽救了教育事业从而受到德意志民族的感戴。德国教育史家鲍尔生言:“他确实是无与伦比的德意志人的伟大导师。”(褚洪启) 来源:《中外教育名家名著介绍》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