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所指的哲学逻辑,英文一般为Philosophical Logic,特指20世纪中叶开始兴起、至今仍方兴未艾的新兴逻辑学科群体。 何谓哲学逻辑?从词义上讲,可以简单地说,哲学逻辑就是与哲学有关的逻辑或研究哲学领域中的问题的逻辑分支。从哲学逻辑的发展历程来看,最早被冠之以“哲学逻辑”的是模态逻辑,因为模态逻辑是在经典逻辑基础上研究必然性与可能性的逻辑,而必然性与可能性都是一些传统的哲学概念,当初正是为了强调模态逻辑是关于哲学的而不像数学逻辑是关于数学的而将模态逻辑称为哲学逻辑。陈波曾指出,把有些现代逻辑分支称之为哲学逻辑,并不仅仅因为它们与哲学有关,或者说它们的方法和成果具有哲学意义,而是说,这一部分逻辑直接研究传统的哲学概念、范畴及一般方法论问题。从这一思路出发,陈波把哲学逻辑定义为“以命题逻辑和谓词逻辑为基础、以传统的哲学概念、范畴和一般方法论问题为研究对象的一个新兴的逻辑学科群体,它们都是逻辑的理论和形式系统。”他还依据这一定义将哲学逻辑分为如下四大部分:(1)基础部分,包括模态逻辑和多值逻辑;(2)本体论的逻辑,包括存在逻辑、时态逻辑、部分与整体的逻辑、莱斯尼夫斯基的本体论、构造主义的逻辑、唯名论唯实论意义上的本体论等等;(3)认识论的逻辑,包括问题逻辑、知道逻辑、相信逻辑、断定逻辑、假设的逻辑、知识和知识过程的逻辑、归纳逻辑(证据、确证、接受的逻辑)等等;(4)伦理规范的逻辑,包括行动逻辑、道义逻辑、命令句逻辑、优先与选择的逻辑等等。我认为,可以把陈波这里理解的哲学逻辑的含义与类型称之为狭义的哲学逻辑,或者叫哲学逻辑的传统含义或原初含义。1968年,美国逻辑学家莱斯彻出版了《哲学逻辑论集》一书,其中主要讨论了如下主题:自我指称陈述;直觉主义命题逻辑;模态逻辑;相信陈述的逻辑理论;多值逻辑;存在逻辑;非标准量词逻辑;概率逻辑;拓朴逻辑;断定逻辑;优选逻辑;道义逻辑;方法的讨论。2001年,哲学家戈布尔出版了《哲学逻辑》一书,该书的内容有:经典逻辑,包括一阶逻辑和高阶逻辑;集合论;哥德尔不完全性定理;逻辑真;逻辑后承;模态逻辑;道义逻辑;认识逻辑;时间逻辑;直觉主义逻辑;自由逻辑;相干逻辑;多值逻辑;非单调逻辑;概率、逻辑与概率逻辑;条件;否定;量词;逻辑与自然语言。可以认为,上述逻辑学家所理解的哲学逻辑,基本上是这种传统的或狭义的哲学逻辑。 但要看到的是,随着逻辑学特别是应用逻辑研究的不断拓展,被冠之以哲学逻辑名称的现代逻辑分支越来越多,狭义的哲学逻辑定义似乎难以覆盖已经出现且被冠之以“哲学逻辑”名称的各种逻辑分支。从目前国外的逻辑学文献来看,有这样一种趋势,即经典逻辑之外的任何非经典逻辑分支似乎都可以谓之哲学逻辑,或者,任何将经典逻辑应用于不同领域或学科而形成的各种应用逻辑分支都可以冠以哲学逻辑之名。有鉴于此,我认为,广义地说,凡是经典逻辑之外的各种非经典逻辑分支或应用逻辑分支,都可以不严格地谓之哲学逻辑。刘壮虎曾指出,哲学逻辑的最广的范围是指现代逻辑(仅仅指演绎逻辑,因为对于其他种类的逻辑是否是逻辑人们的意见并不一致)中除经典逻辑外的所有逻辑,最窄的范围是指与模态逻辑类似的一类逻辑。应该说,刘壮虎的这一说法是符合哲学逻辑发展的实际情况的。 哲学逻辑含义的狭义与广义之分,实际上反映了当代哲学逻辑的这样一个发展趋势:作为国际逻辑界研究的热门领域之一,哲学逻辑的研究日益受到重视,其应用范围日益广泛,其所涵盖的逻辑学分支越来越多。 从哲学逻辑在当代的这一发展趋势,我们至少可以得到如下几点启示: 第一,逻辑学的生命在于应用。从逻辑学兼具理论科学与应用科学这一性质来看,我们可以把逻辑分成理论逻辑与应用逻辑两大层面,这种分法近似于理论数学与应用数学的区分。可以说,理论逻辑制定出一系列完全抽象的机械性装置,它们只展示推理论证的结构而不与某一具体领域或学科挂钩,是“通论”性的;应用逻辑则是将理论逻辑应用于某一领域或某一主题,从而将这一具体主题与理论逻辑相结合而形成的特定的逻辑系统,它相当于逻辑的某一“分论”。从这种划分看,上述的哲学逻辑分支无疑属于应用逻辑分支。可以看出,哲学逻辑的发展之所以能长盛不衰、覆盖面日益广泛,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将逻辑理论不断应用于新的领域、新的学科。确实,从理论上讲,逻辑学可以应用于任何学科、任何领域;也只有将逻辑理论应用于各门具体学科,解决这些学科中的一些问题,才能体现逻辑学的价值,保持逻辑学的旺盛生命力。 第二,逻辑的研究范围在不断扩大,逻辑学的发展是多元的。如果把逻辑学分为经典逻辑与非经典逻辑的话,哲学逻辑毫无疑问属于非经典逻辑。可以看出,随着当代哲学逻辑研究的不断拓展,逻辑学研究的领域在不断扩大,传统的逻辑观念已经难以涵盖各种不同的逻辑研究,在逻辑研究与逻辑观念上,我们需要与时俱进。我们还要看到,逻辑学的发展是多元的,传统逻辑与经典逻辑如老树新花,正在焕发新的活力,而在传统逻辑与经典逻辑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各种新的逻辑分支更是如雨后春笋。新逻辑分支的发展道路,既可以是经典逻辑的原有之路,也可以是对经典逻辑研究方法与道路的“变异”或“转向”。从这个意义上讲,一些学者提出的关于逻辑学研究的“认知转向”、“非形式转向”或“应用转向”是值得关注的。 第三,逻辑学与哲学是紧密联系的。当代西方哲学与逻辑学发展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逻辑学与哲学的相互交融。随着当代分析哲学与语言哲学的兴起,随着现代逻辑的不断发展,在西方出现了“逻辑的哲学化”与“哲学的逻辑化”趋势,哲学逻辑的兴起就是这一趋势的直接产物。现代逻辑与现代哲学的这种相互融合的特点,要求我们哲学工作者必须掌握现代逻辑知识,也要求逻辑工作者必须培养敏锐的哲学意识。(作者单位: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