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与结果,是唯物辩证法的一对基本范畴。有因必有果,有果必有因。做事情、干工作,需要注重结果,但不能因此而忽视带来结果的原因。特别是在发生事故的时候,往往更加需要注意从原因上探个究竟。因为查找和分析原因,有利于总结经验教训,避免事故的再次发生。那么,怎么才能把事故的原因查找和分析清楚呢?一句话,既要有正确态度,又要掌握科学方法。 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是能够正确地查找和分析原因的,但也有例外。比如,有的单位工作质量和水平出现下滑,单位领导在分析原因时,有意无意地罗列很多客观原因,对主观原因却轻描淡写;有的单位出了安全事故,本来应当从主客观两个方面全面深刻地查找和分析原因,实际上却“顾此失彼”、畸重畸轻,要么是在客观原因上兜圈子,要么是在主观原因上打转转。 任何事情都是因果相生的,有前因才有后果。对于“前因”,从不同的角度来分析,可以作出不同的区分。比如,从影响结果的程度、方式来分析,有主要原因与次要原因、直接原因与间接原因等等;从人与物的关系角度来分析,有内部原因与外部原因、主观原因与客观原因等等。在很多情况下,事故的发生往往不仅因为在一个环节或一个方面出现了问题,而可能涉及多个环节和多个方面。因此,查找原因必须讲辩证法,多角度、多侧面地看问题。单讲一个方面,抓住一点不及其余,是片面的。 人是认识和改造世界的主体,无论做什么事情,人的作用都是第一位的。因此,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事故,首先应当从主观上找原因,看一看当事者的思维方式是否正确、办事方法是否对头、工作作风是否端正。只有把这些问题搞清楚了,才能找到改进、提高和弥补的方向与措施。反之,避重就轻,讳疾忌医,不但不能正确地分析原因,找不到症结所在,而且可能因为思想上没有引起重视,积小患成大患,最终造成更大的损失。 当然,在引发事故的诸多因素中,除了主观因素外,也可能包括技术方面或自然环境方面的客观因素。客观原因有时很可能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重要原因或直接原因,因而也不可忽视。对待客观原因,不能视而不见或刻意回避,而应积极面对、全面分析,努力把握其中的规律性。查找和分析客观原因,有利于研究制定更加科学、周密的应对方案,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当然,查找和分析客观原因,应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不能弄虚作假,不能为推卸责任找理由。 无论是查找和分析主观原因还是客观原因,都要求注重调查研究、尊重科学规律,具有坚持真理、求真务实的胆识和勇气。对一些问题的认识和判断,不能听一面之词,不能靠随意推测,而要多听听群众的反映和专家的意见,切实做到问题是什么性质就是什么性质,有什么原因就说什么原因,该谁承担责任就让谁来承担责任。这样,才能从事故中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更好地推动事业发展、维护群众利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