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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名家名著:王筠《教童子法》

http://www.newdu.com 2018-01-06 中国国学网 佚名 参加讨论

    王筠(1784—1854),清朝山东安邱人,字贯山,号友。他少喜篆籀之文,长成之后博涉经史,由于深受清代考据学的学风影响,对文字考证的研究很有兴趣,而且很有造诣。后跻身仕途,先后在山西乡宁、徐沟、曲沃等县任过知县官。王筠在为官之暇,仍手不释传,潜心研究文字学,形成了关于汉文字结构以及音形义特点的独到的文字理论,著述有《说文释例》30卷、《说文句读》30卷、《说文系传校录》30卷、《文字蒙求》4卷、《正字略》2卷、《毛诗重言》1卷(附《毛诗双音叠韵》1卷)、《夏小正正义》4卷、《弟子职正音》1卷,此外有《蛾术编》、《禹贡正字读》、《仪礼郑注句读刊误》、《四书说略》等。在中国传统旧学体系中,文字学素被称之为“小学”,它与高层次的经典著作的义理之学相比,属于基础的学问功夫,只是学问的必需工具和手段。自古以来,中国传统的学校教育把识字辨音明字义的教学称为“小学”教育,以区别于传授经传义理为内容的“大学”教育。王筠在长期的文字学研究中,十分注重根据汉字的特点和儿童的心理特征来探讨“小学”教育和儿童教学方法,并在总结前人教学经验的基础上,撰写了著名的《教童子法》。
    《教童子法》(1896)是一单篇著述,共6000余字,它系统地论述了当时的小学教育,颇有见地阐述了儿童教育及教学的基本原则和有关传统语文教学方法的主张,并以洗炼的笔墨总结了我国古代儿童语文教学的宝贵经验,是我国古代教育史上最有影响的小学语文教学法专著。
    《教童子法》最初刊刻于清道光二十二年(1896),后有多种单行本流布民间。元和江氏刻本《灵鹣阁丛书》第一集曾于辑录。1961年由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舒新城《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 (上)亦选辑此文,文前录有江氏按语:“此 友先生《教童子法》,旧附《四书说略》后。余以其可砭俗师也。校而刻入丛书中。有极陋极迂处,而极通处甚多,不得不为善教者。近见德国学校章程,纲举目张,皆实事求是之学,教童子尤严密。国之新者学必新,教人者尤当知之也;岂此十一叶书即可为童子师哉。丙申(1906)八月江标记。”可见,《教童子法》在本世纪初的影响,其余力甚在。1990年由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古代教育论著丛书》的清代部分分册亦全文收录了是著,可谓日今尚存的最佳本。
    《教童子法》首先对当时的童子教育提出批评,以为延无知师教童子“只可谓之猎食”。主张“蒙养之时,识字为先,不必遽读书”。这一观点是针对当时的儿童教育没有把儿童视为儿童,而一味追求科举考试的急于求成教学方法而阐发的。王筠指出:“学生是人,不是猪狗。读书而不讲,是念藏经也,嚼木札也”。因此他主张儿童教育必须根据儿童的性格特征来实施教学方法,使儿童在“书中得有乐趣”,即在获得知识的过程中充满快乐和兴趣。然而,“今之教者,弟子入学视为废才,到十三四岁则又视为天才,何也?书不取其多,不取其熟,不取其解,但念藏经而已,是废才也;忽然十余岁便使之作文,岂有生而知作文者乎?是天才也。然其教其文也,仍以废才教之。”教学不知循序渐进。不知按照知识增长的内在逻辑顺序,忽贪读而不解,学生不明文义,不知文理,忽又令其作文,更加以作文指导,只是以“俗不可耐之文”为范,从而使学生日学日愚,视学业为畏途。虽然“尽费师傅蛮力”,而“钝者终身于此”。
    有鉴于此,《教童子法》主张顺性自然和循序教学的原则方法。顺性自然,即“教弟子如植木,但培养浇灌之,令其参天蔽日,其大本可为栋梁,即其小枝亦可为小器具”。学生的素质有差别,教师应当根据学生的个性差异因才施教,循循善诱。如“有小才而锋颖者,可以取快一时,终无大成就;有大才而汗漫者,须二十年功,学问既博,收拢起来,方能成就,此时则非常人所及矣,须耐烦”。这就是说,教师要根据学生的才质不同,顺其自然而着意培养,尤其要注意那些“大才而汗漫者”的耐心教育,应有长久的教育计划。对于“笨拙执拗之弟子”,应当“多方以诱之。既得其机之所在,即从此鼓舞之,蔑不欢欣而惟命是从矣”。教师应当注意把握诱导学生好学的动机的本领,鼓舞落后学生,培养好学兴趣,是十分重要的方法和原则。如果“日以夏楚为事”,则弟子因苦而厌学,教师亦因劳恼而无功。所以,“教子者当别手眼。”
    《教童子法》指出,成功而富有艺术性的教学方法,其依据除学生个性差异因材施教和循循善诱之外,正确地认识教学内容的知识特点、结构、逻辑,以及根据这些采取适合于学生增进知识的方法,是十分关键的。儿童教学的内容,主要是识字、读书、作文、写字以及德行训练等。王筠主张这些教学,应当使学生的个性发展与其知识增长统一于教学过程中,使教学计划、方法、步骤有机结合,以形成完整统一的整体。
    如识字教学,在程序上应当根据汉字的特点,先取象形指事的字教之。教时要采用直观性原则,“识日月字,即以天上日月告之;识上下字,即以在上在下之物告之,乃为切实”。待此类纯体字认识后,就教认识合体字。在认字时注意字义的讲解,由易到难。讲解时不必尽说正义,只求学生对字义有基本的掌握。学生理解力强的,可以随学随讲,若理解力差的,可待学得千余字后再讲字义,学至两千字后再教读书。读书时亦要讲字义、句义及文义,以学生理解和掌握为标准,讲解的深浅亦随学生已有的知识程度定,如果学生对新知识很生疏,则应逐字讲解。总之,学生识字要配合字义的讲解,在理解的基础上巩固识字教学效果。
    在学习进度上,《教童子法》主张:“八九岁时,神智渐开,则四声、虚实、韵部、双声、叠韵,事事都须教。兼当教之属对,且每日教一典故。才高者,全经及《国语》、《国策》、《文选》尽读之;即才钝,亦《五经》、《周礼》、《左传》全读之,《仪礼》、《公》、《谷》摘抄读之。才高者十六岁可以学文,钝者二十岁不晚。初学文,先令读唐宋古文之浅显者,即令作论。以写书为主,不许说空话。以放为主,越多越好。但于其虚字不顺者少改易之,以圈为主。等他知道文法,而后使读隆、万文,不难成就也”。这些是讲识字、读书、作文的年龄分段,大体上贯彻了知识逻辑与智力发展水平相一致的教育原则。
    《教童子法》在读书方法上提出了如下见解:一是讲解诘问,质疑明义。针对当时蒙塾教育只注意呆读死记的流弊,提出 “读亦必讲”,读讲结合。因为只有通过教师的讲解和指导,学生才明白所读的课文内容,对内容有了理解才有益于增进知识。所以,教师不仅善讲,而且还要不时地启发诱导学生边读边思考,不断地向老师提出问题,然后老师或讲解回答,或令退“思之”,这样“不穷于答问”,则“教学相长”。“为弟子讲授,必时时诘问之,令其善疑,诱以审问,”其效果不仅是有益于学生真正读懂课文,而且能使学生培养创造能力,在作文时“必能标新领异,剥去肤词”。二是阅读教学时要注意精读强记。精读强记的方法大凡有四种,其一为札录熟诵,即每读一文一书,凡遇有精彩段落,就随手摘录下来,熟读必记。其二是在阅读时眉批圈点,“即读经书,一有所见,即写之书眉,以免他日涂改”。这就是通过眉批圈点的方法,促进思考,促进学习有心得。“若所读书都是干干净净,绝无一字,可知是不用心也”。其三是将熟读之文,每日在心上过一遍,亦即所谓默诵。其四是对已阅读和理解的课文,用“连号法”背诵,温故知新。所谓“连号法”即“初日诵一纸,次日又诵一纸,并初日所诵诵之,三日又并初日次日所诵诵之,如是渐增。引至十一日,乃除去初日所诵,每日皆连诵十号,诵至一周,遂成十周。”用这种方法强记,实际上是现代心理学所强调的强化记忆法。这种方法虽然简单,但却行之有效,故今外语教学多采用之。
    关于作文教学,《教童子法》主张:“作诗文必须放,放之如野马,踶跳呛嗥,不受羁绊,久之必自厌而收束矣”。这就是说,初教学生作诗文,要让学生放开思想,只要言之有物,不说空话,就让其尽量表达。开始学作文,教师不要给予学生框框太多,但要时时“加以衔辔”,最好只对学生使用虚词不当之处“少改易之”,但不要对作文改动过多,否则挫受了学生的创造性。待学生记叙、说明文的写法掌握基本功之后,就开始涵养诱掖,待其自化,慢慢提炼,于是文章的意境必然大有长进,以致由放而约简。《教童子法》将这种由放而约的训练方法,比作蚕由卵到蛹,再由蛾而成蚕的过程。它反对当时一味模仿时文的套写方法,以为“时文之法不能达其所见”,尽管或能藉此捷幸南官,乃至入翰林,但遇实用于政事则毫无裨益,“至于出丑败坏,屈抑多士”。因此,作文的训练要以熟读古文史为基础,要在得其作文的要领,而不是拾人牙慧,学时文皮毛。文章的格式是作文的规矩,“规矩者巧之所从出也,得规矩而失其巧,于义何居焉?”作文的目的是为表达自己思想的,一味地模仿作文规矩,既使徒有作时文的形式而不能表达思想内容,这样的文章又有什么用呢?“规矩易见,故以为式,欲其穷思毕精、驰骋于规矩之中,非欲其憔悴枯槁窘束于规矩之中也。”《教童于法》主张作文训练贵在学生自有思想,以掌握基本功为要旨,只有掌握真本领,“凡功名无论大小,得之必学业长进”。总之说来,作文的目的最终还是为了获取功名,因此《教童子法》仍以学作八股文为作文教学的主要内容。这种观点,自然是不可取的。但在另一方面,《教童子法》指出,初学作文时,要注意循序渐进,如属对诗文,应由两字对仗学起,逐步三四字,以至提高到一句诗。学会对仗的基本功后,再教以声韵技巧,由此掌握作诗的本领。这种由易到难,由浅入深的训练方法,是符合语文教学原则的。
    《教童子法》作为我国古代传统语文教学方法的论著,它总结了前人的许多宝贵的语文教学经验和方法,对于指导当时的蒙塾儿童教育特别是语文教学克服流行的陋习和不合理的作法,以提高教学效果,应当说是有进步意义的。但是,它所论述的教学目的是封建传统教育的“功名、学问、德行”,并认为“设命中无功名,则所学者无可以自娱,无可以教子,不能使乡里称善人,士友称博学”。很显然,这种为学目的是落后于时代的。在当时,西学与新学的教育已兴起,士林皆以实学为功,以救亡图存为己任,而《教童子法》却恪守传统学习目的,并囿于八股时文陋习,极力推崇汉经唐诗及宋明文章之事,表现了作者的保守主义的文化与教育立场。 (张志勤)
    来源:《中外教育名家名著介绍》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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