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与一政府教育研究机构研究员交流,得到一个信息,教育主管部门正在某些高校试点“自主办学”,可试点的效果不太乐观——主管部门负责人去学校调研,问高校领导有关“自主办学”的想法与打算,高校领导反问:“你们希望我们怎样自主办学?” 这样的反问,听上去就像笑话:上级告诉你怎么做,还叫什么自主办学。可是,这样的笑话,却与现实十分吻合,因为长期以来,高校已经习惯了听上级的指示来办学,现在要他们自主办学,当然还要继续听上级的,从而指导自己怎么“自主”。 于是有人怀疑,今天的高校已经没有自主办学的能力。对此,我不以为然。不改变当前政府的教育拨款方式、校长任命方式、内部管理制度,只“赋予”高校办学自主权,自然是以上结局,因为高校缺乏财政自主权,校长是上级任命的,考核权、评价权都在上级手中,所以,校领导听命上级,自然“不知道”怎样自主办学。 高校实施自主办学,必须从根本上调整政府管理高校的模式,政府承担举办者职能,但不直接参与办学。近年来,不少高校把主要的精力放在与教育主管部门官员搞好关系上,以保证学校能顺利获得拨款。因此,要让高校真正自主办学,有必要成立专门的国家和地方教育拨款委员会,负责按照全国、地方人大批准的预算,向各学校拨付法定的政府财政性教育经费。 对应高校自主办学,公立高校还应成立大学理事会,负责学校重大事项,包括战略发展方向、校长遴选、预算审批等决策。大学理事会组成成员可包括:人大代表、政府官员、大学教授、知名校友及学生代表等。 而在理事会的领导下,应取消高校校长的行政级别,这不但便于不按级别选用校长,而按职业要求选用校长,让懂教育的人来办教育,而且,可以根本扭转大学的官场气氛,回归大学办学本质。同时,在大学理事会的领导下,建立新型校长遴选机制,组织专门的校长遴选委员会,在候选人被理事会确认后,提交教育部任命。 在内部管理中,则需要改变高度行政化的管理模式,平衡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实行以学者的自我管理、民主管理为特征的学术本位管理,克服高校行政化、官本位的弊端。在大学内部,积极推进教授治校、学术自治、学生自治。 目前高校呈现的低自主办学能力,正是由于只“告诉”高校你们自主办学,却没有调整教育拨款方式,没有探索建立现代大学制度,改革大学校长的遴选机制、改革大学内部管理制度。如果在“赋予”高校办学自主权的同时,配套改革也跟进,所谓的低自主办学能力问题,将不存在。上海 熊丙奇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