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布2009年工作要点指出,今年将规划和启动新一轮的高等教育教学评估工作。和之前相比,今年会进一步完善评估方案,加强分类指导。同时,为了让评估工作更科学公正,教育部要求建设全国高校教学质量信息数据库和质量监控信息系统,积极探索教学状态数据发布、专家进校评估和社会评价相结合的评估机制。 (1月4日《京华时报》) 进行分类指导、教学状态数据发布、社会评价,这是未来高校教学评估工作的“新亮点”。然而笔者以为,做好社会评价,对于新一轮评估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众所周知,高校教学评估的主要问题在于行政主导。行政主导的评估,必然由于利益牵制、政绩导向,而涉嫌干涉学校办学与权力寻租。上一轮评估的变异,就在于不少高校围绕行政评估指标,弄虚作假,大搞形式主义。评估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学校办学条件,但却因为鼓励造假和说谎,破坏了教育的底线。新采取的措施中,如分类评估、教学数据发布,由于仍旧在教育行政体系之内,因此并不能防止弄虚作假等老问题——“分类指导”是对不同类别学校设定不同的评价指标,但同一类别的(如211)高校,办学就应该趋同么?教学数据发布由学校自主发布,谁来保证其真实性、客观性? 唯一能寄很大期望的是社会评价。从根本上说,高校办学质量需要进行评估,但评估不能由行政主导,而应由社会中介独立进行。政府部门的职责不是评估,而是作为举办者保证学校的教育投入、依法审批学校的办学资质、监督学校配备相应办学设施;而社会中介的评估则采用关于学校办学质量的客观数据,来评估学校水平。 就目前办学现实来说,一方面,要努力尝试在政府评估之外,培育并推动社会中介进行评价,事实上,过强的行政评估力量,很大程度阻碍了社会评估的成长;另一方面,要努力通过教育体制改革,为社会中介独立进行评估创造条件。让社会中介独立进行评估,其前提是,高校办学具有自主性,高校办学具有竞争。在笔者看来,我国高校办学质量之所以存在严重问题,主要在于学校之间无法进行自主竞争,考生在报考时无法自由选择学校,在求学中无法进行自由转学,而学校在招生中无法选择学生,在培养中很少淘汰。换句话说,办学并非“以学生为本”。在发达国家,往往以考生报考比例、新生留校率、毕业率、教学资源配置率、校友捐赠率等与学生密切相关的指标评价办学质量。很显然,如果我国高校也有严格淘汰与自由转学制度,新生有多少选择继续留下,应届生有多少顺利毕业,这些数据将清晰地表明一所学校的办学竞争力,而没有这种由竞争反映出的数据,所谓的办学质量评价就不过是学校自说自话而已。 从长远出发,探索学生自主选择学校的高等学校竞争机制,才能从根本上提高高校的质量意识。 作者:冰启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