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不能只做生意人 “如果你们今后要创业,一定要注意不能只做生意人,而应该做企业家。这一句话,同样适用于现在内地的民营企业。”香港著名企业家、香港嘉华集团主席吕志和博士在复旦大学演讲时,这样告诫在校大学生。 吕志和说,大多数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都会遇到同一个瓶颈问题——成长到一定规模后,无法继续扩大。只有把国外先进的管理制度与东方人特有的细腻人情结合起来,民营企业的发展前途才会光明。 “中国人非常聪明,但企业管理中较偏向于‘人治’,而国外的企业则严格遵循一套相当完善的关于管理、企业文化、成本控制方面的制度,这使得企业得以合理运作。”吕志和认为,正是因为中国人对于这些东西还相对陌生,因此许多企业的发展模式比较粗放,只求销售,不求内部控制。企业的漏洞便随之逐渐暴露,最近的三鹿奶粉事件,就是典型案例。民营企业一定要吸取这种“在过度扩张中质量下降”的教训,在这方面,坚决引进国外先进的管理制度,是解决问题的良策。 “不过,制度毕竟是硬邦邦的东西,严守制度的西方人在人情上就显得淡漠了一些。而东方人细腻的感情及亲和力,很有助于为企业员工营造归属感,从而使企业比一般国外同行更多了一份人情味和温情。”吕志和提出,民营企业的领导者要学会从“生意人”到“企业家”的转变。因为生意人惟利是图,只顾埋头赚钱,而企业家与他们最大的不同在于,有长远的眼光和胆识,善于用企业的财力、影响力为社会做出真正的贡献。 法学教育正徘徊在十字路口 “现在中国正处在大变革、大分化、大改组之际,确实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对于我这样从事法学研究和教育的人来说,推动法律秩序的形成和发展、推动法学教育制度改革,本身就是爱国。因为十八世纪的思想家柏克就说过:没有办法进行改革的国家,也就没有办法维持自己的存在。”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院长季卫东这样告诫学生。 季卫东认为,我国法学研究和教育的资源过度集中在北京,存在严重的单极化偏向,对于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文化风土非常多样化的大国,这样的格局不利于法与社会的发展。“在上海推动与经济发展的发达阶段相适应的新型市民法学发展,培养一批能够娴熟掌握和应用国际通用游戏规则的法律人才,来维护本国公民和企业的权利、利益,进而参与全球性制度竞争,并且从中胜出,这是教育界的重要职责。” 与全球化相联系,法学教育更强调价值观的多元性和比较制度分析。与市场化相联系,法学教育更强调当事人的选择自由、自我负责、合意、实践理性以及法律规范的弹性和动态性。这就是世界一流大学法学院正在发生的变化和大趋势。与这种状况相联系,日本、韩国等东亚邻邦都在推动法学教育制度的改革,进行各种尝试,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中国虽然也进行了法律职业教育的尝试,但似乎大家都还很不满意。季卫东由此提出:“可以说,目前中国的法学教育正徘徊在历史的十字路口。”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