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才几天,学校就发通知要求交寒假作业费,加上课堂作业、课辅资料费用,一共得交130元。”前日,仙桃市张先生致电记者。据某中学一刘姓校长称,秋季开学收寒假作业费,春季开学收暑假作业费已是当地多年惯例。(《楚天金报》9月15日) 有道是“未雨绸缪、有备无患”,万事只有早做准备,才不会临阵慌乱、措手不及。更何况,先交钱后交货,也确实是不少行业的既定交易规则。从这个角度来看,学校对于学生的寒假作业费用先行收取,要说也合乎情理,无可指摘。不过,假如是正常的提前收费,比如寒假作业费在放寒假之前或是发放寒假作业时收取,当然是无可厚非,但是,明明是学期结束、深冬季节里才需要的寒假作业,却大大提前到学期开学、初秋季节便先行收取,如此“未雨绸缪”,却多少有些过度。相形之下,就连备受瞩目的央视春节晚会筹备工作的提前量在“寒假作业收费”面前,恐怕也只能望尘莫及。 事实上,寒假作业究竟成本多少,又该收费几何?在寒假作业真正出炉之前,其实根本无法确定,道理很简单,究竟有多少老师参与编制?又究竟花费了多少工时?甚至寒假作业究竟有多少页?连这些基本问题都还没能确定,如此要价,当然未免有些无的放矢和随心所欲。或许有人会说,出于对风险的规避,“提前收费”这种交易方式某种程度上也可以理解,但这一现象的背后其实也透露出交易双方之间信任度的缺失,假如教师和学生之间连这点互信都没有,学校与学生之间,连这点信任都缺无,甚至要比正常的商业交易还要变本加厉的提前时,教育呈现如此情形,当然令人尴尬。最后,当“惯例”成为校方对于“秋季开学收寒假作业费”的解释时,无疑显得荒诞。很多时候,面对公众的质疑,“惯例”往往会成为一些部门不假思索的回应,但是,“惯例”其实并不天生合理,很多时候,不合理恰恰正借着“惯例”的名义而畅行无阻,从这个意义上说,“惯例”其实并不能成为不合理收费成立的理由。 综上所述,对于校方“寒假作业收费”提前一个学期未雨绸缪,与其用所谓的“惯例”作为挡箭牌,倒不如对家长们的意见进行切实的反思,并彻底清理那些已经发展成为“惯例”的“不合理”现象。(吴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