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昨日发文,对华中科技大学在招生宣传中“忽悠”学生,导致一些事先“承诺”录取的高分考生无缘被录取的行为进行了批评。笔者对其改变录取规则的建议表示赞成,但是认为高校因为在现有录取规则中占有优势从而“忽悠”考生,却难以苟同。 造成高校“承诺录取”最终变为“忽悠”,陷入诚信困境的是现行高考集中录取制度。如果承诺录取线定低了,报考该校的学生会增多,由此导致最终录取线上扬,一些学生必被“忽悠”,学校的招生形势不错,但学校的招生宣传难免被认为“虚假”,引发招生学校和家长、考生的冲突;如果承诺录取线定高了,报考该校的学生会减少,由此导致最终录取线反而下降,学校在当地的招生形势不好不说,考生和家长也同样会指责,是因为被招生人员的话“吓怕了”不敢填报这所学校,与理想的学校失之交臂。 没有自主招生权,高校其实根本没有承诺录取某些考生的资格。高校在集中录取制度下的招生宣传,犹如戴着镣铐跳舞,进退两难。拿捏好招生宣传的尺度,对招生宣传老师来说,是一件十分具有挑战性的事。 很显然,高考集中录取规则,既制约了学校的招生,无法自主选择考生,又限制了考生的权利,无法让学校和考生双向选择。只有高校拥有自主招生权,才能在招生中按自己的标准选拔人才,真正兑现录取承诺,避免陷入诚信困境,而对应高校自主招生权,每个考生可以申请多所学校,同时拿到多所学校录取通知书,再从中进行选择。(上海学者 冰启)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