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有关负责人23日明确表示,深圳市对金融高管子女中考加分的做法,有违教育公平和国家现行教育政策,已责成深圳市予以调查和纠正。同时强调,教育部要求各地全面清理和规范中考招生中随意加分的违规做法,以确保广大青少年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北京青年报》4月24日)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为特殊群体出台的“加分政策”五花八门,有的明显违背国家法律政策,有损教育平等权利的实现,在社会上引发强烈质疑,影响很坏。而在此前的多次争议中,教育部都未进行过有针对性的表态,更没有明确予以制止。在这次深圳市对金融高管子女中考加分事件中,教育部出人意料地公开表态,而且及时主动,令人刮目相看。笔者认为,教育部的这次“发言”值得肯定和赞赏。 纵观以往出现的多次“加分争议”,除了个别尊重民意、民主法治意识较强的地方和部门及时纠正了错误做法,让中考高考招生重回平等外,大多地方和部门都无视民意呼声,我行我素,执意推行错误政策。在此过程中,既看不到上级政府的监督,也听不见教育主管部门的声音,一般结果都是错误政策无障碍实施,群众质疑只能偃旗息鼓,最终不了了之。当然,这必然损害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影响政府政策的公信力和公正性,伤害群众表达意愿和监督政府的积极性,其不良后果虽然是无形的,但却是十分严重的。 其实,按照我国现行的监督体制,对于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制定的不当政策,主要通过三种基本方式予以纠正:一是自我纠正;二是上级政府责令改正;三是中央主管部门进行干预。具体到深圳市对金融高管子女加分的政策来说,最好的纠正方式是在公众提出质疑后,主动自查并修改。其次就是省政府出面(具体通过法制办或教育厅)指出政策的不当,责令纠正。同时,作为我国政府的最高教育主管部门的教育部也完全有责任和义务站出来,指明政策的错误所在,明令要求改正。这些纠正途径和方式,都符合我国现行监督体制要求。相反,如果省政府和教育部没有主动出面责令改正,则意味着行政不作为或政策水平不高。 这次针对深圳市不合理的中考加分政策,教育部的及时表态显示了其执政能力和纵向监督水平的提高,是正确认识自身角色和履行职责的具体表现。作为我国最高教育主管部门,教育部不仅肩负着发展我国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任,也肩负着实现教育公平,让所有公民平等享受教育权利的重任,两者同等重要,不可偏废。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笔者才对教育部的这次作为表示赞赏。当然,全面清理和规范各地中考加分政策的任务是艰巨的,不能寄希望于教育部的一两次表态。各地各级政府首先要做的,还是加强各种形式的监督,提前干预。(李克杰 作者系山东政法学院副教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