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了,因没有及时履行助学贷款的还贷合同,学生被农业银行诉诸法院,被工商银行公布名单,成了社会关注和热议的焦点。在“理越辩越清,事越辩越明”的情况下,原本以为各银行、高校和学生之间能很协调并理性地解决这件事情,没想到教育厅的插手,却再起波澜。 据8月9日《海峡都市报》报道: 昨日下午,一则名为“国家助学贷款违约学生有关情况汇总表”的通告,出现在省教育厅网站的通知公告栏里,公布了省内121名欠款学生的真实姓名以及身份证号码。这也是我省首次将欠款学生名单公布于众。 为什么银行和教育部门这么热衷于将学生名单公布?难道这是一种经实践检验的好办法?福建省教育厅勇开先河的做法,无疑将欠贷学生推向了火山口。“与其将这些欠款学生直接交给银行诉之法律,不如让教育部门再尽最后的努力,希望这些学生看到通告后,能主动与银行或毕业学校取得联系。”福建省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主任负责人的话透出公布欠贷学生名单的一种善意。但善良的愿望应该有善良的实事做支撑,否则,再冠以善良的籍口,也无非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罢了。 对大学生欠贷不还这件事来说,我们辩过好多次,目前看来,的确是一件辣手的事。这里边情况很复杂,但再复杂,欠钱不还,又不主动跟学校或是银行联系是说不过去的。抱着拖、躲、避、逃等办法想最终不了了之显然是不可能的。过去我们刚改革开放那会,响应小平同志“胆子再大一点”的号召,一些人贷款做生意,这里边有赔有赚。赚了当然是好事,赔了的也就逃、躲、赖,最终也有不了了之的。但那是时代的产物,是我们改革开放进程中必不可少的教训付出。还有后来农村兴起的基金会,违规放贷,贪污腐败,形成了许多坏账呆账,最后靠国家给埋了单。但今天不一样了,时代在进步,科学在发展,银行有了前边的教训作经验,有了日趋完备的法律保驾护航,想欠贷不还一拍屁股走人显然是不现实的。在欠贷不还被银行、高校甚至教育厅以公布个人资料为要挟的情况下,学生能躲得了初一,显然躲不了十五。如果学生对这些仍然不理不睬,这个问题最后可能会因司法部门的介入而用强硬手段予以解决。当然,这是我们都不希望看到,也是我们和谐社会建设不容许的。 纳闷的是,究竟谁有权利公布学生的名单和个人资料?学生究竟是欠谁的款?谁这时候应该站出来替学生说话?谁这时候又应该承担连带责任?教育部门和高校在解决这件事上究竟应该扮演何种角色?在这些问题没有被搞清楚的情况下,不要急于做决断。这件事应该有一个牵头解决的部门,不能是大家的袖手旁观,任由学生和银行对簿公堂;也不是大家的群起而攻之,让学生腹背受敌四面楚歌。对这些欠贷不还的学生,我们还是应该有爱心、同情心。我反复说过,大学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对法律的了解和借债还钱的道理是理解的很透彻的。他们不还肯定有他们不还的苦衷。我们应该理解他们的苦衷,根据他们每个人的不同情况,提出一个折中的办法。逼迫不是办法,强取豪夺也不是办法。对待同志要有春天般的温暖,要和风细雨,春风化雨,这才是教育部门和高校应该做的,扮演娘家人,和事佬的角色,而不是去做逼迫的黄世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