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多已成年,具有完全民事责任。他们有选择自己的生活,包括在校园外生活的权利。即已经成年的大学生来到大学学习,并不意味着他们必须将一切交给学校管理。 近日,教育部通过其官方网站发布消息,严格校外住宿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 2004年,教育部就曾规定“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由于反对声音强烈,2005年教育部在这个问题上有所松口,改为原则上不再禁止大学生校外租房。 对曾实施一年的“租禁令”效果如何,当时有记者在一些高校和周边地区调查,发现“租禁令”形同虚设。鉴于以下诸种原因,相信这个进退失据的规定,可能同样会遭遇几年前的“挫折”。 首先,从时代背景上讲,我国社会必然是越来越开放,越来越自由,这是一个滴水穿石、步步为营的过程。在此过程中,人们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的自由往往也是刚性的。如果学生认为在校外居住比在校内“搭伙挤着住”更舒适,更有利于学习,他们就会维持原状。即使迫于禁令搬回学校,同样难免要“日常地反抗”,最后的妥协可能是校内校外两张床。 其次,在社会层面,“租禁令”可能减损社会生活的整体质量。如上所述,对学生而言,原本有两种居住条件可以选择,“租禁令”之后,居住校外的权利被剥夺;对房屋出租户而言,“租禁令”同样减少了客源。另一方面,如果承认部分学生自愿搬到校外居住,有益于缓解学校宿舍拥挤状况,严格执行“租禁令”就无异于人为制造拥挤。 再次,从法律上讲,大学生多已成年,具有完全民事责任。他们有选择自己的生活,包括在校园外生活的权利。 即使录取时学生与校方签订住进校舍的契约,学生也有权因不满意现状而单方面毁约。 至于是否应该支付违约赔偿,那也是法律上的事。 人们常听到有学生抱怨进入社会如何不适应,这与现有教育模式显然不无关系。从这方面说,“租禁令”所暴露的大学教育的严重弊端,就在于它在一定程度上人为割裂社会与学校之间的互相哺育。众所周知,我国大学多被围墙圈起来,从学生到多数教师,整日在围墙内生活,与校园外的社会生活相当脱节。相反,许多教育先进的国家,大学不但不设围墙,而且每所大学都积极地向城市开放。怀着对知识的信仰,一方面,校方会不遗余力地鼓励市民到学校里来听讲座或作报告;另一方面,学生更不必被“圈养”在学校里,不知道社会为何物。 有人说,校方是因担心学生安全才出台了这个禁令。显然,这里有一系列逻辑问题。住在大学宿舍里,就一定比住在校外,更安全吗?恐怕谁也不敢下此断语。既然如此,以校方的担心为理由,也就很难说服人。 现在,国外的大学生宿舍通常都是一人一间,而在我国,即使是博士生也只能两人一间,更别说那些动辄8人一间的本科生宿舍。当然,与前些年相比,我国大学生的住宿条件,已经有很大改变。即便如此,如果大学生们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寻求更大改善,其他人似乎也没有特别的理由反对。若是真要为学生着想,大学少建豪华办公楼甚至豪华校门,力争改善学生在学校里的居住条件,让大学生们既能安心学习,又可以安排好私人生活,可能会更好。 每个人都有追求自己幸福自由的权利,已经成年的大学生来到大学学习,并不意味着他们必须将一切交给学校管理。他们是否恋爱、接吻,在校外居住,都是私生活上的自由,对此,尊重他们的权利可能会更好。 作者:秦关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