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西周兵制 夏朝是中国阶级社会的开端,国家及其军队从此产生,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军事制度也随之出现。经商至西周,奴隶社会的军事制度得到了充分的发展。 夏朝的军事制度 这一时期史料缺乏。据《尚书·甘誓》记载,夏王控制军队,其下有“六事之人”,可能表明夏王辖有分工不同的人员。这时已有战车,车上的成员区分为左、右、御。对作战人员还有奖惩规定。可见,随着国家及其军队的产生,出现了组织和管理军队的一些制度。 商朝的军事制度 在甲骨卜辞中有较多的记载。如□方出,王自征“(《柏根氏旧藏甲骨卜辞》·25)、“□王自征人方”(《殷契粹编》·1185)等卜辞表明,商王是最高军事统帅,有时亲自出征。王室妇女,如商王武丁的配偶妇好、妇□,也曾率军出征。高级军事领导职务由贵族大臣和方国首领担任,他们平时治民,战时领兵。甲骨文中常有“□”、“□”、“射”、“戍”等名号出现,可能表明当时军队成员已有不同的职守。士卒由贵族和平民充当,平时要练习射、御;并以田猎的形式进行演习。“王登人五千征土方”(《殷虚书契后编》上·31·5)等卜辞说明, 战时常根据需要进行“登人”(征兵),一次征发1000、3000或5000人,也有超过 1万人的。奴隶多担任杂役。 商朝除王室拥有强大的军队外,各宗族或各方国也都掌握相当数量的军队。“王其令五族戍□” (《殷契粹编》·1149)、“令多子族从犬侯寇周,叶王事”(《殷虚书契续编》·5·2·2)等卜辞表明,这些宗族或方国的军队须听从商王的调遣。 商朝军队有步卒和车兵,作战方式以车战为主。战车一般由两匹马驾挽,车上有甲士3人,居中者驾车,居左者持弓,居右者执戈。车下随行徒若干人。甲骨文中也曾出现过“步伐”的记载,可能表明当时有独立的步兵队伍。 “王作三师右中左”(《殷契粹编》·597)等卜辞说明, 当时军队的最大编制单位可能是师。 “登百射”(《甲骨文合集》·5760)、“左右中人三百”(《殷虚书契前编》·3·31·2)、“王令三百射”(《殷虚文字乙编》·4615)等卜辞说明,当时军队的组织可能以100人为基层单位,300人为中级单位,并有右、中、左的区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