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网-国学经典大师!

国学网-国学经典-国学大师-国学常识-中国传统文化网-汉学研究

当前位置: 首页 > 传统文化 > 军事 > 上古 >

“炎黄大战”的考古学研究(6-13)之一

http://www.newdu.com 2018-01-14 中国读史网 佚名 参加讨论
【炎黄大战”论证摘要】
    渭水流域半坡类型华县元君庙、华阴横阵多人二次葬为炎黄联合杀蚩尤所致,略晚的渭南史家、姜寨二期多人二次葬为炎黄之战所致。半坡类型为炎帝文化、庙底沟类型为黄帝文化,后岗类型为蚩尤族从渭水流域逃至豫北冀南与土著文化相融而成,西水坡45号墓为蚩尤墓。
    零口文化为少典娶有蟜氏合婚生炎帝、黄帝时期,有蟜氏应来自白家村文化,少典可能来自裴李岗文化裴李岗类型。炎黄联合杀蚩尤后,半坡类型、东庄类型(前庙底沟类型)、后岗类型各自分道扬镳,但炎黄两族仍有混居。
    神农相当于裴李岗时期,无确凿的考古学文化可指。伏羲早于神农,距今约一万年前,其时已产生太极八卦、参历、十月太阳历,可能有一种考古学文化与之相关。裴李岗文化贾湖类型为太昊文化。神农与炎帝合并、伏羲与太昊合并是为了突出黄帝为“中央天帝”之需。
    大司空村类型为共工文化,大河村类型前段(阎村类型)为颛顼文化,大河村类型后段(秦王寨类型)为祝融文化,大汶口文化前期(泰山南北区)为少昊文化、后期(皖北、豫东、鲁西南区)为帝喾文化,长江流域苗蛮与后岗类型、秦王寨类型南下有关。
    传说时代(正统)历史在夏商周时期记录下来,夏商周皆源于黄河流域远古文化,所以“三皇五帝”古史体系与渭水流域、黄河中下游新石器时代考古学文化非常吻合。也许正是炎、黄、蚩大战导致和深化了这种深刻的民族和历史记忆。
    北方的红山文化因受仰韶文化影响而与传说历史相关,红山文化之前的历史文化没有进入传说时代古史体系;长江中游因蚩尤、祝融部南下而进入古史体系,但大溪文化之前的历史文化没有进入古史体系;长江下游因“禹杀防风”而进入古史体系,但良渚文化(防风氏)之前的历史文化没有进入古史体系。
    中国古人将天上与人间对应起来,人死后即上天(当然是统治者)成神,并照管后人,而天上的星象也与人间祸福相依,星(包括太阳)神即祖神。所以神即是祖先,祖先都是天神。神的历史即祖先的历史,神的关系即祖先的关系,中国神话就是中国的远古历史。
    如果没有神话传说,史前考古只是挖出一个陌生世界
    如果没有史前考古,神话传说永远都是那么荒诞不经
    “炎黄大战”第6项证据(或理由)
    姜寨一期的房屋建筑可划分为东、北、西北、西、南五组,每组有一座大房子和若干中小房子。五组房屋大体上拼合成一个圆圈,外面有壕沟环绕,中央是一个墓地,同时所有的房屋都背对壕沟而朝向中央墓地,构成一个向心式聚落。与房屋的布局被分为五组一样,墓葬也被分为五区,除中央墓地外,其他墓地分布在姜寨村落外围。严文明先生认为,姜寨遗址的每组房屋、每个墓区各自代表一个氏族,为一个氏族所拥有。中央墓地应属最初的氏族或称母亲氏族所拥有,其他氏族则是由它所派生的女儿氏族,它们共同组成为一个胞族。五组房屋中以东组的F141大房子为最大,所以它也应该为最初的氏族或母亲氏族所拥有,它们是整个胞族的核心(严文明《史前聚落考古的重要成果--〈姜寨〉评述》,《文物》1990年第12期)。
    姜寨二期可能沿用第一期村落布局的基本格局,但是墓葬已集中到中央墓地而不再分别为若干墓区。姜寨一期以单人一次葬为主,合葬墓在174座墓中仅占7座。二期的葬俗与一期大异其趣,严文明先生概括为以下三个特点:
    其一,埋葬人数特多而又高度集中。据发掘报告,二期的土坑墓有189座,葬人骨2194具,其中除少数属一期的以外,确属二期的仍超过2000具。如果考虑到还有两座土坑墓没有清理,在墓葬特别集中的T28东南还有一块没有发掘的情况,原来实有人数当会更多。而这些墓葬、人骨除个别外都集中在一个不足1000平方米的墓地以内。与此相似的是,同属半坡类型后段,离姜寨遗址不远的渭南史家墓地也是埋葬人数甚多而又高度集中。那里43座土坑墓埋葬730人。考虑到墓地的一部分遭到破坏,所以推测原有死者至少也在1000人以上(史家墓地埋葬人骨的实际情况参见拙稿《渭南史家墓地的新认识》)。严文明先生对姜寨二期和渭南史家这种埋葬现象作如此解释:“也许当时埋葬制度有一个改变,即不但在墓地中埋葬本村落的死者,还要将住在其他村落的近亲死者迁来埋葬,否则要达到那样多的人数是很困难的。”其二,集体合葬特别盛行。这不但表现在实行合葬人数的比例特别高(大约在98%以上),还表现在单个墓埋葬的人数特别多。例如M205埋82人,分四层叠放,M358埋84人,也是分四层叠放,单第一层就有45人。严先生说:“将这么多人埋在一个墓内,假如他们生前属于某一血亲团体,则这个团体起码是一个氏族,甚至可能是一个胞族。如果是一个较小的团体如家族之类,在一定时期内是不可能死去那么多人的。”其三,姜寨二期流行二次葬。这是由前两个特点引申出来的必然结果。既然要实行许多人的集体合葬和大规模的异地迁葬,势必造成众多的二次合葬。
    严先生在作了上述的概括和分析后又说:“如果从整个半坡类型的埋葬制度来看,则以姜寨为界,东西之间有明显的差别。西边不论早晚,埋葬制度基本与姜寨一期相同;东边不论早晚,埋葬制度则基本与姜寨二期相同。因而姜寨二期埋葬制度的变化,不是东部部落侵占的结果,就是原有居民接受了东部的制度,而前一种可能性显然更大一些。”根据姜寨二期人骨体征的比较分析,严仍然得出“姜寨二期的居民很可能是由东边的部落侵入姜寨的,而不是姜寨一期居民的直接后裔”的结论(严文明《史前聚落考古的重要成果——〈姜寨〉评述》)。即是说姜寨二期的葬俗是由其东边的部落侵入姜寨后带来的。既然如此,姜寨死亡人口应该迁回东部其母亲氏族墓地埋葬才是,而不应该埋葬在姜寨原住居民的墓地上,因为迁入姜寨的居民其母亲氏族居地、墓地必然不在姜寨。可见用氏族说、血亲说解释半坡类型的多人二次葬,不仅严先生与苏秉琦先生是互相龃龉的,而且就是严先生自己的说法也还不能周全。  上述关于人骨体征比较的具体情况是:姜寨一期人骨的体征表明应属于亚洲蒙古人种中的远东人种,与仰韶文化半坡类型中的半坡组和宝鸡(北首岭)组最为接近。姜寨二期人骨体征大多与第一期人骨接近,但最接近于庙底沟(二期)组及华县(元君庙)、宝鸡(北首岭)两组,而与半坡组关系甚远。严先生说:“它说明姜寨二期的居民很可能是由东边的部落侵入姜寨的,而不是姜寨一期居民的直接后裔,与我们前面的推测相合。只是既与半坡组关系甚远又为什么与宝鸡组接近,似乎还有一些矛盾。”半坡、姜寨一箭之隔,二者都远离宝鸡北首岭,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矛盾”呢?如从“炎黄大战”的角度去看,这种人骨体征上的“矛盾”也得到合理解释:姜寨二期2000多具人骨为“炎黄大战”所致,所以其中既有炎帝部落半坡类型姜寨的死者,又混有黄帝部落庙底沟类型(或其前身东庄类型)的死者(值得注意的是,姜寨二期多人二次葬大部分墓葬人骨排列规整、头向整齐均向西,而有些墓则不分排列和层次乱葬如M168所葬三十具人骨。参见西安半坡博物馆、临潼县文化馆《临潼姜寨第四至十一次发掘纪要》,《考古与文物》1980年第3期)。由于这个原因,才在一个特定的时空范围内出现半坡类型那种让人骇异的多人二次葬,而且也不分男女老幼。由于这个原因,姜寨二期的人骨体征才最接近于庙底沟(二期)组,因为前者中有黄帝族人,后者为黄帝族后裔(庙底沟二期文化介于仰韶文化与龙山文化之间,它是仰韶文化的继承者);才最接近于华县元君庙组,因为二者均为“炎黄大战”所致(华县元君庙墓地是半坡类型中的另一处多人二次葬);才最接近于宝鸡(北首岭)组,因为炎、黄两族均起源于北首岭下层一类遗存即近年命名和讨论的零口文化。苏秉琦先生认为半坡类型和庙底沟类型均起源于北首岭下层一类存在,他在分析这两个类型的典型器物壶罐口尖底瓶和双唇口尖底瓶时说:“北首岭遗址从下到上文化堆积层包含的这种陶器清楚地说明,二者从发生学角度,类似孪生兄弟,是平行成长起来的。从原型(唇部特征还未显露出来)到成熟(特征部分充分发育),跨越年代约当距今六、七千年”(参见苏秉琦著《中国文明起源新探》25页,三联书店1999年6月北京第1版)。而我们认为半坡类型、庙底沟类型对应于炎、黄两族。北首岭中期也应有黄帝族人居此(中期墓葬出土蒜头壶鸟啄鱼图为证,鱼、鸟可分别代表和象征炎、黄两族,此图很可能反映炎、黄两族联姻混居于北首岭,鸟啄鱼图含义详见后文),晚期近于西王村类型,有更多黄帝族因素。即北首岭遗存早中晚期均有黄帝族因素。相反,姜寨二期人骨体征反而与半坡组关系甚远,因为半坡是以炎帝族人为主,与前面几组比较,半坡组中黄帝族因素必然更少。人骨体征比较中的这种细微差别和矛盾在“炎黄大战”中得到完满的解释。
    严文明先生推测姜寨东边的部落侵入了姜寨,不无道理。但这种“侵入”是以你死我活的方式进行的,其结果之一就是姜寨二期中央墓地那2000多具人骨。古书上说炎黄大战“血流漂杵”,这种传闻看来是有来历的。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国学理论
国学资源
国学讲坛
观点争鸣
国学漫谈
传统文化
国学访谈
国学大师
治学心语
校园国学
国学常识
国学与现代
海外汉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