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非经常性军费开支项目及其在国家财政中的比重 所谓非经常性军费,就是一些不定期开支的临时性军费。主要是国防工程费、战争费、军功和归降赏赐费、安葬抚恤费等。这些费用无法定量考察,只能做些定性分析。 1.国防工程费。主要是修筑军用道路、漕运河渠,军用驿站、塞城、障燧等工程费用的支出。秦汉时期的这些工程费用开支也是相当大的。如秦始皇时期,竭天下人力、物力、财力,修驰道、直道筑长城,凿灵渠等等。致使“男子力耕不足粮饷,女子纺绩不足衣服”[7](卷24《食货志》)。在汉代,特别是汉武帝时期,国防工程的建设规模同样很大。如: 卫青岁以数万骑出击匈奴,遂取河南地,筑朔方。时又通西南夷道,作者数万人,千里负担馈饷,率十余钟致一石,散币于邛、僰以辑之。数岁而道不通,蛮夷因以数攻,吏发兵诛之。悉巴、蜀租赋不足以更之,乃募豪民田南夷,入粟县官,而内受钱于都内。东置沧海郡,人徒之费疑于南夷。又兴十余万人筑卫朔方,转漕甚远,自山东咸被其劳,费数十百巨万,府库并虚。乃募民能人奴婢得以终身复,为郎增秩,及入羊为郎,始于此。 上述史实说明,修筑国防工程在当时不仅条件险恶,路途遥远,转漕困难,耗费人力、物力,而且耗费的财力也十分惊人,“费数十百巨万”。马大英先生解释巨万为“万万”[2](P199)。若果真如此,其一次国防工程建设数十百亿,就几乎将国家一年的财政收入耗尽。 2.战争费。是指战争期间,国家为取得胜利而付出的费用,包括军需物资的补给及装备消耗等。如果战争规模大、作战时间长、路程遥远,其费用之大更不堪设想。秦汉四百余年间,发生的战争很多,损耗于战争的费用是相当大的。可见文献记载: 臣(贾捐之)窃以往者羌军言之,暴师曾未一年,兵出不逾千里,费四十余万万,大司农钱尽,乃以少府禁钱续之。夫一隅为不善,费尚如此,况于劳师远攻。[7](卷64《贾捐之传》) 诸羌反叛,十有四年,用二百四十亿;永和之末,复经七年,用八十余亿。[8](卷65《段颎传》) 贾捐之道出了当时战争耗费巨大的实情,战争“曾未一年,兵出不逾千里”,就将大司农钱40余万万耗尽,不得不动用“少府禁钱”。安帝永初年间,14年用于平定西羌的战费达240亿,平均每年耗费17亿多。仅段颎一个将领将兵万余人与羌人作战两年,就耗“费用四十四亿”[8](卷65《段颎传》)。这些史实告诉我们,战争消耗的费用是相当大的。由此可以想见,秦朝15年,年年战争。汉武帝时期,对匈奴用兵44年,又东征朝鲜,南取南越,西战西羌、大宛,通西南夷,进行长达50年的战争(注:参见《汉书》卷6《武帝纪》、卷55《卫青霍去病传》、卷50《汲黯传》、卷61《李广利传》、卷94《匈奴传》、卷95《西南夷两粤朝鲜传》、卷96《西域传》。)。和王莽时期“普天之下,迄于四表,靡所不至”[7](卷99《王莽传》) 的连年战争,以及到了东汉后期频繁的战争(注:据《后汉书》卷7《孝桓帝纪》、卷8《孝灵帝纪》等统计,从汉桓帝建和二年(公元148)至汉灵帝中平二年(185年),对鲜卑作战达18次,对南方蛮夷作战13次,对羌人作战18次,对匈奴作战5次,其他各种镇压起义、叛乱次数也有20余次。),其耗费是多么巨大。 3.军功和归降赏赐费。当时为鼓励将士勇猛作战和少数民族将领率部归降,政府给予奖赏也成了秦汉军费开支的重要项目。除赐爵、封侯食邑外,赏赐大量的钱物。如《睡虎地秦墓竹简》载:“‘广众心,声闻左右者,赏。’将军材以钱若金赏,毋恒数。”这是秦代有关赏赐金钱的记录。汉代这方面的文献记载更多,大致情况可见表3。 表3 汉代对军功人员赏赐表 时间 赏赐情况 文献出处 武帝元朔元年(前128年) 卫青因击匈奴有功,被赏赐黄金千斤。 《史记·卫青列传》 武帝元朔五年(前124年) 卫青比岁十余万从击胡,斩捕首虏之士受赐黄金二十余万斤。 《汉书·食货志》 武帝元朔六年(前123年) 大将军、票骑大出击胡,赏赐五十万金。 《汉书·食货志》 武帝元狩二年(前121年) 票骑仍再出击胡,大克获。浑邪王率数万众来降于是汉发车三万两迎之。既 《汉书·食货志》 至,受赏,赐及有功之士。是岁费凡百余巨万。 昭帝元凤元年(前80年) 义渠王因斩匈奴犁汗王,有功,赐其黄金两百斤。 《汉书·匈奴传》 汉宣帝甘露三年(前51年) 南匈奴单于呼韩邪朝见宣帝,严被赐以冠带衣裳……马十五匹,黄金二十斤, 《汉书·匈奴传》 钱二十万,衣被七十七袭,锦绣绮縠杂帛八千匹,絮六千斤。 元帝永光三年(前41年) 冯奉世因击破陇西羌乡姐种反者,有功,赐黄金六十斤。 《汉书·冯奉世传》 成帝河平年间 陈立击败夜郎王等叛者,有功,赐黄金四十斤。 《汉书·西南夷传》 鸿嘉四年(前17年) 赵护因平定广汉“贼”郑躬等有功,赐黄金百斤。 《汉书·成帝纪》 光武帝建武十一年(公元35年) 在对羌人的战争中,“马援中矢贯胫,帝以玺书劳之,赐牛羊数千头”。 《后汉书·马援传》 建武十二年(公元36年) 祭彤在辽东凡三十年,衣无兼副,显宗嘉其功,“赐钱百万,马三匹,衣服刀剑 《后汉书·祭遂传》 下至居室什物,大小无不悉备”。 建武二十五年(公元49年) 南匈奴三四万人归附汉廷。次年正月南匈奴单于来朝,赐彩缯千匹,锦四端, 《后汉书·南匈奴传》 金十斤…赐单于母及诸阏氏、单于子及左右贤王、左右谷蠡王、骨都侯有功 者,缯彩合万匹。岁以为常。 明帝永平元年(公元58年) 鲜卑大人皆来归附,并诣辽东受赏赐,青徐二州给钱岁二亿七千万为常。 《后汉书·鲜卑传》 顺帝阳嘉年间 州兵朱盖等反,陈球等破之,“赐钱五十万”。 《后汉书·陈球传》 桓帝永寿二年(公元157年) 段颎击太山、琅邪贼东郭窦、公孙举等,大破斩之,“赐钱五十万”。 《后汉书·段颎传》 延熹五年(公元162年) 冯绲击武陵蛮夷反者,斩四千余人,降十余万人,“赐钱一亿”。 《后汉书·冯绲传》 永康元年(公元220年) 东羌、先零寇关中,张奂遣司马尹端、董卓并击,大破之,赐钱二十万。 《后汉书·张奂传》 从上表中可见对作战有功人员赏赐的黄金和钱物是相当多的。黄金多者20余万斤,少者数十、数百、数千斤是常事;钱多者上亿,少者也有20万。对来降的少数民族首领赏赐的钱物也是十分优厚,黄金、钱、衣被、锦绣等成千上万,“岁费凡百巨万”、“给钱岁二亿七千万为常”。费用支出如此巨大,也是政府财政开支的一项沉重负担。 4.安葬抚恤费。对为国家捐躯于战场的将士,政府要给一定的安葬抚恤费。秦代的情况史文简缺载,难于稽考。汉代通常给予棺和衣衾等。楚汉战争时,刘邦下令,“军士不幸死者,吏为衣衾棺敛,转送其家”,“归其县,县给衣衾棺葬具,祠以少牢,长吏视葬”[7](卷1《高帝纪》)。依据《汉书·成帝纪》:“已葬者与钱,人二千”之记载,当时安葬一人约在二千钱左右。秦汉时期,战争较多,有很多士卒战死疆场。《汉书·食货志》载:“此后四年,卫青比岁十余万众击胡……而汉军士马死者十余万。”这只是一例记载,加之其他战争死亡人数,恐怕在数十万以上,国家要安葬数十万战死者,仅安葬费就得数亿。此外还得给一些抚恤费。如《后汉书·鲜卑传》说:“延平元年,鲜卑复寇渔阳,太守张显率数百人出塞追之。……显中流矢,主簿卫福、功曹徐咸皆自投赴显,俱殁于阵。邓太后策书褒叹,赐显钱六十万……授福、咸各钱十万。”又《后汉书·西羌传》:永建六年,马贤及其二子与羌人战,“贤及二子皆战殁,顺帝愍之,赐布三千匹,谷千斛”。由此看来,对战死疆场将士的抚恤费也是一笔不小数目的开支。 这些非经常性军费开支,或以百万计,或以千万计,或以十余亿计,或以数十亿计,甚至是数十百亿计。与每年大司农40余亿比也好,或是与国家财政每年总收入120余亿比也好,其比重都可谓是巨大。 综上所述,秦汉时期,无论是经常性开支的军费,还是不定期开支的军费,都是很大的。庞大的军费支出,常常使得国家“赋税既竭,不足以奉战士”[7](卷24《食货志》)。无论是定量还是定性考察,军费支出在当时国家财政中都占有极大的比例,尤其是大规模连年战争,常常导致国家经济失衡或崩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