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神话传说,史前考古只是挖出一个陌生世界 如果没有史前考古,神话传说永远都是那么荒诞不经 “炎黄大战”第2项证据(或理由) 史前考古文化与古史传说中的“三皇五帝”有较明显的对应关系的是:宝鸡北首岭以及整个渭水流域的史前文化(主要是半坡类型)与炎帝之间的关系;东方的大汶口文化与少昊之间的关系;山西陶寺文化与尧、舜之间的关系;河南龙山文化王湾类型与鲧、禹之间的关系。这几对关系在学术界几乎得到公认,争议最少,因为考古学文化与古史传说、文献资料的吻合度最好。在这个框架下,将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视为黄帝文化刚好在各方面都是契合的:半坡类型和庙底沟类型有共同的文化渊源,两者基本上平行发展但前者偏早后者偏晚,后来渭水流域的半坡类型很快衰亡而庙底沟类型在中原得到了最大程度的繁荣和发展,这与古史传说中的炎、黄二帝同源黄帝战胜炎帝取而代之十分吻合;在年代上,庙底沟类型大体介于半坡类型与大汶口文化之间(三者有重合部分),与古史传说中的排序“炎帝、黄帝、少昊”也十分吻合。 杨亚长先生约在20年前就已开始考虑将传说中的炎、黄二帝与史前考古学文化进行结合、印证的问题,并且明确地将炎黄、颛顼等神话人物视为氏族组织、原始部落而不作某个具体的人物理解。他推测关中老官台文化、仰韶文化半坡类型为炎帝族文化,河南中部的裴李岗文化为黄帝族早期文化,豫北冀南的后岗类型为黄帝族战胜并融合蚩尤族以后的原始文化,而庙底沟类型则为黄帝族融合炎帝以及其他氏族后的考古学文化(杨亚长《炎帝、黄帝传说的初步分析与考古学观察》,《史前研究》1987年第4期)。今天看来,这个框架显得比较粗略,也不尽合理和依据充分,但它仍然不乏真知灼见。许顺湛先生也是多年主张传说中的黄帝与仰韶文化有关,认为“庙底沟类型和大河村类型仰韶文化是黄帝族团的文化”并根据《春秋命历序》将黄帝年代的始年确定在距今6420年前(许顺湛《中国历史上有个五帝时代》,《中原文物》1999年第2期)。他还说:“我把黄帝时代的年代框架界定在距今6000年前后至距今5000年前后,基本上与仰韶文化中晚期相对应。关于仰韶文化,我在不少文章中都有论述,认为与炎黄文化相对应。因此,谈到黄帝时代的考古学文化,首先,就得考虑到仰韶文化”,并认为“仰韶文化聚落群的重点地区和中心地区很清楚,对今后进一步研究黄帝时代文化,提供了极为重要的考古学资料“(许顺湛《河南仰韶文化聚落群研究》,《中原文物》2001年第5期)。孙祖初先生在研究仰韶文化半坡类型时说:“半坡文化晚期至庙底沟文化时期,是秦岭南北二侧古代居民向周边地区迁移的重要时期。从芮城东庄村到蔚县三关、从陕县庙底沟到淅川下王岗,承半坡文化之继而发展起来的庙底沟诸文化,沿汾河—桑干河、丹江一伏牛山的二条文化迁移与融合线路不正与徐旭生先生所主张的黄帝和炎帝的东进路线完全一致吗”(孙祖初《半坡文化再研究》,《考古学报》1998年第4期)。陈建宪先生将炎、黄的年代、文化放在距今7000年至5000年之间去考察,他说:“在陕西的黄土平原上,散布着一些以女性为血缘纽带聚族而居的氏族……在这些氏族中,最有名的是黄帝族和炎帝族,他们生活在渭水上游的两条支流——姜水和姬水的旁边。后来,这两个氏族向东部扩张和迁徙,将他们的文化扩展到河南西部和山西南部。他们的足迹,在南至汉水中上游、北至河套地区、西至甘肃境内、东至山东省的广大地区都有发现。这就是后来成为中华民族主要来源之一的华夏族团”(陈建宪著《神祗与英雄:中国古代神话的母题》191页,三联书店1994年11月第1版)。他没有指明炎、黄所对应的考古学文化,但根据其对炎黄的年代、地域的界定,正与仰韶文化相合。 关于仰韶文化半坡类型为炎帝文化、庙底沟类型为黄帝文化,已有一些学者作了考证和论述,比如黄怀信先生 、韩建业先生。黄怀信先生依据二里头文化、河南龙山文化王湾类型为夏文化、先夏文化,由王湾三期(龙山文化)上溯至王湾一期(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的变体,属大河村类型,笔者认为是颛顼文化)以及庙底沟类型而推定后者为黄帝文化(黄怀信《仰韶文化与原始华夏族——炎、黄部族》,《考古与文物》1997年第4期)。韩建业先生依据王湾三期及其前身谷水河类型以及庙底沟二期文化为夏文化及先夏文化,由庙底沟二期经仰韶文化西王村类型上溯至庙底沟类型而推定后者为黄帝文化,又依龙山时代陶寺类型晚期及分布在在晋中、冀西北、内蒙古中南部和陕北这一地带的老虎山文化为姬周文化(他认为临汾盆地庙底沟二期文化末期遗存为包含大量大汶口文化因素的陶寺类型代替与“唐伐西夏”有关,陶寺类型在前2200年左右又被包含大量老虎山文化因素的陶寺晚期类型代替与“稷放丹朱”有关),由老虎山文化在内蒙古中南部经阿善三期(庙底沟二期)、海生不浪类型(仰韶三期)上溯至白泥窑子类型(仰韶二期),在晋中经白燕类型(庙底沟二期)、义井类型(仰韶三期)上溯至白泥窑子类型仰韶二期)而推定庙底沟类型为黄帝文化,因为仰韶三期时的西王村类型、义井类型和海生不浪类型地方特征明显,对外影响有限,而同为仰韶二期的庙底沟类型和白泥窑子类型,后者又只是前者的一个地方类型是前者向北扩张的结果(韩建业《涿鹿之战探索》,《中原文物》2002年第4期)。笔者认为,这些分析和推论都比较可靠(庙底沟类型推定为黄帝文化,半坡类型自然就当是炎帝文化,因为年代、地望、文化关系都吻合)。黄怀信、韩建业两先生文中的其他论述我们这里不再引述和重复,这里只从宏观的角度再补充一点个人意见:关于炎帝的地望,有西部渭水流域说,有东方大汶口文化说,有南方湖南、湖北说,有长城以北之东北或辽西说,都有文献资料或据文献资料可推测。如果这些文献考证是可靠的,那说明炎帝族人在这些地方都有分布,而且人数不会太少、时间不会太短,即应该有可分辨的与炎帝族有关的文化遗存留下来,否则便不会产生影响,在文献、传说或民俗、文物中刻下印记、痕迹。如果没有考古学,没有史前考古或者这种考古发掘和研究很不充分,那我们就无法分辨各种不同的说法到底哪一种更可靠、有更多的合理性,以及炎帝族发源于何地。但当各地史前考古学文化的面貌基本清楚的今天,我们就可以对这件事情做一个判断。既然东西南北都有炎帝族人或炎帝的后裔,而且都产生了影响在古代文献和神话传说中传承下来,那么就应该有一种考古学文化与这“东、西、南、北”都有一定关联。这样去看,我们就很容易判断出,仰韶文化半坡类型当为炎帝文化,炎帝族当发源于西部渭水流域。因为无论在龙山时代还是仰韶时代,北方(长城以北)都没有一种文化到达过渭水流域、长江流域、山东半岛并对这些地方产生一定影响,长江流域也没有哪种文化到达渭水流域、北方并对其产生一定影响,东方的大汶口文化与长江流域的屈家岭文化有一定交流,其影响也及于北方,在中原深入到河南中、西部和山西南部,但它对渭水流域没有影响,只有仰韶时代渭水流域的半坡类型才对长江流域的大溪文化、东方的北辛及大汶口文化、北方的红山文化产生了或多或少的影响。半坡类型是唯一的选项,所以它就是炎帝文化,而其他各地的炎帝文化,便是传播所致。半坡类型为炎帝文化,庙底沟类型自然就应该是黄帝文化。炎黄既定,介于仰韶文化与大汶口文化之间的大河村类型便应该与颛顼有关,因为在古史传说中,颛顼是黄帝后裔又为少昊所养大自然可能介于两种文化之间。大河村类型的下限距今约5000年前,所以少昊文化理当进入大汶口文化前期,而不应该是其中、晚期。实际上,古代文献说得还是比较明确的。《国语·晋语四》说“昔少典娶于有蟜氏,生黄帝炎帝。黄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成而异德,故黄帝为姬,炎帝为姜”,《史记·补三皇本纪》说“炎帝神农氏,姜姓。母曰女登,有娲氏之女,为少典妃,感神龙而生炎帝,人身牛首。长于姜水”,《帝王世纪》说“炎帝神农氏长于姜水,始教天下耕种五谷而食之,以省杀生”,《春秋纬元命苞》说“少典妃安登游于华阳,有神农首感之于常羊,生神农”,这些资料都明确说炎帝生于渭水流域。《汉唐地理书全钞》辑《盛弘之荆州记》中说“庖牺生乎陈,神农育乎楚”,产生这种说法当有几种可能:一是神农与炎帝各不相谋,神农只代表一个时代,并不局限于某种具体的考古学文化;二是由于炎帝被编排为南方天帝,炎帝与神农又合二而一,古人误会、牵合所致;三是长江流域本有炎帝后裔,而神农又是五谷种植的发明者、水稻起源于长江流域,故二者合一以“神农”一语涵盖“炎帝”在内,这种情况表明“炎帝”一概念次于“神农”之重要性。三种情况都不证明炎帝族发源于长江流域。《吕氏春秋·孟夏季》高诱注:“丙丁,火,日也。炎帝,少典之子,姓姜氏,以火德王天下,是为炎帝,号曰神农,死托祀于南方,为火德之帝。”这是把炎帝与南方的关系说得很明白、透彻的了:“炎帝”得名,为火德之帝,以火德王天下,皆因“炎帝”所代表的族群之祖神被排到南方作天帝之故,“炎”、“火”与炎帝文化本不相关。《山海经·海内经》说:“炎帝之孙伯陵,伯陵同吴权之妻阿女缘妇,缘妇孕三年,是生鼓、延、殳。”《国语·周语》又说:“大姜之侄,伯陵之后,逢公之所凭神。”《左传·昭公二十年》又云:“有逢伯陵因之。”伯陵、逢公为炎帝之孙、之侄,并不证明炎帝发祥于东夷。东北的情况亦然,多有民族奉炎黄为祖,但并不证明炎黄发祥于东北。 我们中国人以“炎黄子孙”自称,足以说明“炎黄”对中国文化和中华民族的影响,这种影响不是其他传说时代帝王所能比拟的。仰韶文化的时空和内涵在史前考古文化中体量最大、最丰富,影响最广泛、深远,这与古史传说中炎黄的地位和影响是十分吻合的。半坡类型与庙底沟类型是仰韶文化最主要的两个类型,其中又以后者传播最广、影响最巨,它以晋南、豫西、关中东部为核心,西至甘、青,东临海岱,南及长江,北达辽西,都是其影响范围,这与黄帝被古人编为中央天帝也正相吻合。这里可以借用苏秉琦和王仁湘先生的有关论述来说明。苏秉琦先生认为庙底沟类型与华夏民族和华夏文化的起源有关,他在《谈“晋文化”考古》一文中说:“源于陕西关中西部的仰韶文化,约当距今六千年前分化出一个支系(宝鸡北首岭上层为代表),在华山脚下形成以成熟型的双唇小口尖底瓶与玫瑰花枝图案彩陶组合为基本特征的“庙底沟类型”,这是中华远古文化中以较发达的原始农业为基础的、最具中华民族文化特色的“火花”(花朵),其影响面最广、最为深远,大致波及中国远古时代所谓“中国”全境,从某种意义上讲,影响了当时中华历史的全过程“(苏秉琦《华人·龙的传人·中国人——考古寻根记》,辽宁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王仁湘先生对苏秉琦所说庙底沟类型“玫瑰花枝图案”采取读地纹的方式认读,发现它们构图十分严谨,纹饰清新秀美异常,而且都是旋纹。他在分析了仰韶文化系统、大汶口文化、红山文化、大溪文化、屈家岭文化等中国史前文化中的彩陶旋纹后总结说:“旋纹图案可能隐含着中国新石器文化一个共有的认知体系,是一个目前还不能完全破解的认知体系,我们暂可以将它假设或猜想为原始宇宙观体系,还有待更深入的论证。旋纹从一时一地形成,在完成起源的过程后,迅速向周围传播,以不变的方式或变化的方式流传,几乎覆盖了中国史前文化较为发达的全部地区。这不单单是一种艺术形式的传播,而是一种认知体系的传播。正是由旋纹图案的传播,我们看到了中国史前时代在距今6000年前后拥有了一个共同的认知体系”(王仁湘《关于史前中国一个认知体系的猜想》,《华夏考古》1999年第4期)。学者们对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的描述可以说用起词来毫不吝啬:宋建忠、薛新民先生认为“兴盛时庙底沟文化的分布范围北达内蒙古南部,西到陇东一带,南及汉水流域,东越河南中部。庙底沟文化因素的传播更远达数百、上千里之外,黄河流域及周边地区文化面貌空前相类,这种大一统的局面在我国新石器时代是绝无仅有的”(宋建忠、薛新民《北橄遗存分析——兼论庙底沟文化的渊源》,《考古与文物》2002年第5期);戴向明先生说:“继早期之后,庙底沟文化很快繁荣起来,并以强劲的势头向四周扩张,整个黄河中游及邻近地带的文化面貌、文化格局的形势发生了根本转变。原有的半坡文化、后岗一期文化——不管是在它们的文化中心区还是边缘区——无不被庙底沟文化取而代之。在如此广阔的区域内,庙底沟文化一统天下”(戴向明《黄河流域新石器文化格局之演变》,《考古学报》1998年第4期)。张学海先生则重提中国古代文明的“中原中心论”,并明确这个“中心”即是仰韶文化之庙底沟类型,他说:“仰韶文化发现于大中原,聚落群出现最早,发展过程最长,群体数量最高,并且拥有规模最大的聚落群体和中心聚落,因而诞生文明的基础也就较为雄厚,文明的诞生应不会滞后。当公元前4000年前后到公元前3500年的仰韶文化中期阶段,周边文化的聚落群大都才开始产生,基本上处于初期发展阶段,仰韶文化的聚落群已经历了早期发展阶段而进入蓬勃发展时期,在关中、豫西、洛河中游、晋西南和陇东等地出现了大规模的聚落群体和超大中心聚落。所以从聚落层面考察,仰韶文化的‘花心’地位是明确的”,而且这个“花心”是“全国新石器文化的‘花心’”(张学海《新中原中心论》,《中原文物》2002年第3期)。许顺谌先生分析仰韶文化聚落群,仅针对关中地区庙底沟类型而言:“以庙底沟类型为主体的20个聚落群中有特级聚落15处,其面积均在50万平方米以上,最大的达300万平方米。每一个聚落包括的氏族少者十多个,多者可能要有几十个,甚至近百个。如果将未判定类型的可能是庙底沟类型的聚落估计在内,其氏族数量是相当庞大的,保守估计也有800个以上的氏族。由800多个氏族组成的庙底沟类型的仰韶族团生产、生活在关中及延安地区,长达500年甚至上千年的时间,这是多么伟大的一个族团”(许顺湛《陕西仰韶文化聚落群的启示》,《中原文物》2002年第4期)。毫无疑问,仰韶文化庙底沟类型这种繁盛和影响,在传说时代古史体系中,也只有黄帝能够当之。 苏秉琦先生虽然认为“庙底沟类型遗存的分布中心是在华山附近。这正是和传说华族发生及其最初形成阶段的活动和分布情形相像。所以,仰韶文化的庙底沟类型可能就是形成华族核心的人们的遗存;庙底沟类型的主要特征之一的花卉图案彩陶可能就是华族得名的由来,华山则可能是由于华族最初所居之地而得名”(苏秉琦著《苏秉琦考古学论述选集》第188页,文物出版社1984年版),但是他却将辽西的红山文化视为黄帝文化。他说:“考古发现正日渐清晰地揭示出古史传说中‘五帝活动’的背景。五帝时代以五千年为界可以分为前后两大阶段,以黄帝为代表的前半段主要活动中心在燕山南北,红山文化的时空框架,可以与之对应”(苏秉琦著《中国文明起源新探》161页,三联书店1999年6月第1版)。可能由于学术界将龙山时代等同于“五帝时代”、视黄帝距今约5000年,在那个时代红山文化又进入繁盛期,其发展水平明显超过中原地区,传说炎黄、蚩尤之战又发生在河北涿鹿、阪泉,所以苏先生这种观点在学界还有一定程度上的共识和影响。比如董立章先生不仅指认红山文化牛河梁遗址“是炎帝朝末期、黄帝朝创建之前黄帝为诸侯时的国都及称帝后的副都”、“金字塔巨型建筑之下埋葬的当是一人独尊的黄帝,其周围石冢葬的是死殉臣僚”,而且进一步推衍说:黄帝朝创建于公元前3701年,此前黄帝首先用兵东北,占领辽西蒙古南而定都于牛河梁地区;之后炎帝北伐,黄帝挥师南疆,爆发阪泉之战。此时黄帝国疆已跨越蒙、辽、冀三省,力量强盛。黄帝更以诱敌于国门之外,战胜炎帝。牛河梁遗址年代下限为BC3520年,主要原因是正都南迁。BC3521年为240年灾害发生大周期之年。此灾害给黄帝朝以巨大冲击,牛河梁遗址地处山梁,遭受9年连续灾害之后,第10年又遭重灾之难,故致毁灭”(董立章著《三皇五帝断代史》第31页、413页,暨南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韩嘉谷先生也推测黄帝“极可能和红山文化及小河沿文化南下有关”(韩嘉谷《河北平原两侧新石器文化关系变化和传说中的洪水》,《考古》2000年第5期)。 我们觉得,将考古学文化与古史传说结合起来看,红山文化肯定不是黄帝。如果将红山文化视为黄帝,那势必将北上的庙底沟类型视为炎帝或蚩尤,而两种文化碰撞的结果是炎帝或蚩尤战胜了黄帝(因为就红山文化与庙底沟类型而言,是后者北上影响了前者而不是前者南下中原影响了后者)。当然这与古史传说是相悖的,所以红山文化不会是黄帝。黄帝南下中原建都,当然不会是黄帝一个人,也不会是小股部队,不然他怎么能够在中原立足、建都?黄帝族既然从北方大规模南下中原,必然将这一族的文化带到中原,但是考古发掘和研究不支持这种推测,无论红山文化或小河沿文化都没有南下到达黄河北岸,更别谈河南腹地,所以红山文化、小河沿文化都不是黄帝。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