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代军队的平时编制,大体和统一前的秦军相同。由于历史资制的不足,具体编制情况很难做出准确无误的判断。一般说来,步兵的编制分为六级,即:五人为伍,设伍长一人;二伍为什,设什长一人;五什为屯,设屯长一人;二屯为百,设百将一人;五百人,设五百主一人;一千人,设二五百主一人。其中,“二五百主”也称“千人”,已属中级军官。骑兵的编制,以秦始皇陵出土的兵马俑情况看,很可能是四骑一组,三组一列,九列一百零八骑为一队,并能属战车六乘。这和《六韬·均兵》篇所说“五骑一长,十骑一吏,百骑一率,二百骑一将”的编制,大致相近,但有所不同。车兵的编制,从秦始皇陵出土的兵马俑情况看,没有步兵配合时,每八乘为一偏(即一行),二偏十六乘为一组,四组六十四乘为一队。这和《六韬·均兵》篇所说“五车一长,十车一吏,五十车一率,百车一将”的编制,也是颇为接近的,但有所不同。当有步兵配属时,则以兵车一乘、甲士三人,步卒八人为一个基层单位,六乘为一组,十八乘加指挥车一乘为一队。这和春秋时每乘兵车步年多至七十二人的编制大不相同,其原因就在于兵种的发展和车、步的分离。春秋是车战的鼎盛时代,以车为主,车、步合编,随着战争的需要和兵员的扩充,车属步卒由十人、三十人……一直增加到七十二人。进入战国以后,步兵成为独立的兵种,并取代车兵而居于主导地位,车、步、骑逐渐按兵种分别编制,因而车属步兵愈来愈少。到了秦代,车、步、骑分编已成定制,作战时的配合是兵种的协同而不是编制的混合。所以,车、步合编的现象已不多见。合编时每乘步卒减少到八人。关于秦代水军的编制,无文献可证。从有关情况分析,很可能和步兵相仿,例如《史记·张仪列传》所载,秦的巴、蜀水军,用“舫船载卒,一舫载五十人”,每舫即相当于步兵的一个屯。所谓“舫船”,即两船相并。因为一只船载二十五人,不是一个编制单位,所以才合并起来载五十人。再如,《华阳国志·蜀志》所载,“司马错率巴蜀众十万,大舶船万艘,米六百万斛,浮江伐楚”,每艘即相当于步兵的一个什。所谓”大舶船”,实乃“太白船”的音误,是一种较小的船,所以每船仅载十人。这两条史料表明,当时的许多水军,实际上即经过一定水上训练的步兵,所以其编制与步兵相似,以适于水、陆两用作战。当然,水军的编制,也有自己的特点。如《太平御览》卷三一五引《越绝书》所载越国的水军,“大羿一艘广丈六尺,长十二丈,容战士二十六人,棹五十人,舳舻三人,操长钩矛、斧者四,吏、仆、射、长各一人,凡九十一人”。这里仅操舟水手即达五十三人,占总编制的一半以上。这种编制方法和特点统一后的秦代水军也予以继承和发展。不过,一旦登陆作战,大量的水手也同样要转化为步兵参加战斗。因此,古人强调“船军(即水军)之教,比陵军(即陆军)之法,乃可用之”,这说明水军的编制以及训练等等,都是和步兵颇为相类的。 秦代军队的战时编组,是在平时编制的基础上,组建为大规模的作战部队,一般称为部曲制。其具体编组的方法是:首先根据作战对象等各方面情况,确定总兵力,任命三军统帅(即大将、上将军,也泛称为将);在统帅之下,根据作战的需要和总兵力的多少,分设若干个将军(四副将、裨将军,也泛称为将军);每个将军统率苦干个部,部的长官称校尉,即一部一校;每个部下设若干个曲,曲的长官称军候,即一曲一候;曲以下即平对军队的编制,如步兵的千人(设二五百主),五百人(设五百主)、百人〔设百将)、五十人(设屯长)、十人(设什长)、五人(设伍长),以及数量不多的车兵和骑兵。自五百主以上,各级指挥官都设有自己的亲兵卫队,大约占其所率总兵力的十分之一,如五百主的卫队为五十人,二五百主的卫队为一百人,校尉的卫队为一千人,大将的卫队为四千人,等等。凡将军以上皆设有作战指挥机构,称为幕府。幕府中设有各种指挥机关和参谋人员,达数十人之多。作战行动结束后,曲以上指挥机构即行撤销,将军交出兵权,部队恢复平时建制,士兵分别归建或复员。 秦朝沿袭战国时的郡县征兵制。从《睡虎地秦墓竹简》所记的情况看,男子十七岁“傅籍”,以后根据战争需要,随时可征集入伍,到六十岁才能免役。秦时还常谪发己科罪犯或徒隶等为兵,称为“谪戍”。 秦朝的军训制度较为严格。秦律规定,射手发弩不中,御手不会驾车,骑士和马匹课试最劣者均要受罚,有关督训官吏及负责选募者也要受罚。 军队的武器、铠甲、粮食、马匹,均由国家统一提供。国家设有专门的武库。 统一后秦代军队的武器装备,最主要的变化是由原来的以铜兵器为主的时代,加速向以铁兵器为主的时代的过渡。早在战国后期,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铁兵器即已登上历史舞台,中原各主要诸侯国的部队已较多地使用铁戟、铁矛、铁刀、铁剑、铁杖、铁甲、铁匕首等新式武器装备,开始逐渐取代青铜武器。当时相比之下,秦军的铁兵器则远不如关东各国发达。统一之后,既缴获了关东大量铁兵器,又接收了中原冶铁技术,因而加快了向铁兵器的过渡。据《史记·秦始皇本纪》所载,就在完成统一六国的当年,秦始皇下了一道销毁兵器的命令,“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销以为钟鐻,金人十二,重各千石”。这是我国历史上大规模销毁武器的空前记录。这次销毁的都是铜兵器。为什么要把这么多的青铜兵器销毁呢?其直接目的就是禁止民间私藏武器,防止人民和六国残余势力起来造反,同时也表明,已有较多的铁制武器装备部队,所以才有可能把多余的铜制兵器销毁。但是,从青铜武器向铁兵器过渡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这个过程在秦代仅仅是加速,而不是完成。因此,秦军武器装备显示了新旧结合、新旧交替的历史持点,并表现在下述三个方面: 1、装备有大量先进的远射武器。秦始皇陵兵马俑的出土情况表明,不论步兵、骑兵或车兵,都装备有大量的弓、弩、箭。规模宏大的一号俑坑,每个步兵都“背负矢箙,手持弓努”;二号俑坑还专门有一个弩兵队列。骑兵的武器不是刀、剑、矛,而是“一手牵马疆,一手作提弓状”,“配备的都是弓箭”。战车上的甲士,既持矛、戈,同时“亦备有弓箭”。这些情况说明,弓、弩、箭是秦军最主要的武器之一。秦始皇陵兵马俑出土的弓弩分大小两种,小者射程为 2、装备有大量铜制的近战武器。从秦俑坑的出土情况看,秦军的近战武器有长柄的戈、矛、戟、铍,短柄的弯刀和剑,还有某些过了时的镖、殳、钺等等。其中戈、矛、戟、剑是当时流行的武器,铍和弯刀是历史上新近发现。铍的首和剑相似,长约30厘米,装有长约3米的柄,是一种锐利的刺杀兵器。弯刀形如弯月,齐头无锋,两面有刃,是一种砍、钩两用的兵器。上述兵器虽然都是铜制的,但在形制上有很大创新,表现了青铜武器的高度发展。例如,殷周以来的矛头多为柳叶形或长三角形,有较长的简形骹附以环纽,而出土的秦矛则刃体趋向宽而直,变短并附孔以固骹,通体长度稳定在15厘米左右。据《考工记》所载,最长的夷矛不过三寻,约合今5.54米,而出土的步兵秦矛有的长达6.3米,这是因为步兵用矛远比车兵便利,所以出现了特殊的长矛。春秋时代的剑,一般长30厘米左右,战国时发展到六七十厘米,而出土的三把秦剑,分别为81、89、91.3厘米,可见剑己由卫体武器和表示身份的象征物发展为近战格斗的重要武器之一。经化验,秦剑由铜锡合金铸成,铜占76.39%,锡占21.38%,并有其他13种微量元素,相当于中碳钢调质后的硬度。剑身表面经过铬盐氧化处理,埋在地下2000多年出土后仍然光耀夺目,锋利如新。这些先进的工艺水平表明,秦军的青铜武器在总体上是精良而适用的。 3、铠甲己经制式化,均用金属制成,式样因兵种及职位不同而有所区别。在春秋以前战士的护体设备主要是皮甲,战国时虽然出现了铁甲,但皮甲仍是重要的装备。《荀子·议兵》中就有“楚人鲛革,犀 以为甲”的说法,表明战国末期楚军仍以皮甲为主。相比之下,秦军的装备则有进一步的发展,从秦俑坑出土的铠甲和兜鍪,都是用质地均匀致密、颜色青灰的石灰岩石片和扁铜条连缀而成,被称为“铜缕石甲、石胄”,其原形应全部都是金属札叶制成的合甲,品类完备,制作精密。甲衣由前甲(护胸腹)、后甲(护背腰)、披膊(肩甲)、盆领(护颈项)、臂甲(护臂)和手甲(护手)等部分组成,并因兵种、身份、战斗需要的不同而各有不同。步兵的前胸、后背和肩部易受伤害,其甲衣多由前甲、后甲和披膊等三部分合成。骑兵必须便于骑射,其甲衣比较短小,长仅及腹,没有披膊。车御的臂、手、颈易受攻击,其甲衣不仅有前甲、后甲,还有臂甲、手甲甚至盆领。将、佐的甲衣则十分讲究,是革、札结合的花甲,其胸、背、肩部分为皮革;腹及后腰的中心部分是金属小札叶;前甲呈倒三角形,长垂膝间;后甲平直齐腰。还有一领特大型甲,从形体和结构判断,这副甲可能是马的铠甲,即后世所谓的“马铠”或甲骑具装中的“具装铠”。这副“马铠”,有颈甲、身甲、当胸和搭后组成,已经是非常完备的形制了,要比文献记载早四百多年。同时出土的三十六顶甲胄也可分为三种类型,它们的共同特点是由圆形顶片和四周向下连缀的侧片组成。顶片四周钻有十六组或二十六组小园孔,用以连缀侧片。有的顶片中心还钻有一孔,用来装饰缨络。侧片为横向排列,一共五排。由兜鍪的顶端到侧片的下端长度约三十厘米,已能披到肩部,可有效保护领部和肩部,表现出更为完善和进步的时代特征。 秦朝在京城设有太仓,在荥阳建有敖仓,贮备了大批粮食,战时有专官负责补给。 秦朝制订了《厩苑律》等,对马匹的放牧、调教、管理均有规定。 秦时期,军队统一,军权高度集中,军队的指挥和管理体制严密,兵役制度也较为完善,这些表明秦王朝时期的中国封建社会军事制度的已经基本成型。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