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书院 位于江西宜春。明嘉靖十八年(1549)以春台山东麓韩文公祠改建,为袁州府宜春、萍乡、分宜、万载4县生童治学之所。设有讲学、藏书、祭记之所。清乾隆二十四年(1759)增修,“堂庑巍然,楼阁翼翼,斋舍庖湢”一应俱全,聘浙江名儒张尧夫为山长,另委派府县教职兼司训。时每年二月报考,生童取录者酌给膏火费。同治十三年(1874),江西巡抚刘坤一曾颁发书籍一批,仔储书院。同治十一年,有学田1219亩,租谷折银680余两。学田收入供生童学膳、文具、修葺院舍等用。每年需将开支造册呈报府存案予以核销。不足时,由4县摊捐。清末改为袁州府中学堂,现尚存部分建筑。 韩愈(768-824年)字退之,河南孟县(今河阳)人,祖籍河北昌黎,自谓郡望昌黎,世称韩昌黎。唐文学家、哲学家,唐宋八大家之一。贞元进士。递擢监察御史。以上书论宫市之弊,贬为山阳令。赦任国子博士、中书舍人、吏部侍郎等职。元和十四年(819年)正月向宪宗上《论佛骨表》,触怒了迷信佛教的宪宗,由刑部侍郎贬为潮州(今广东潮安)刺史。同年十月二十四日,从潮州量移袁州刺吏。次年(820年)闰正月(即二月)抵袁州后。宪宗崩,穆宗即位。元和十五年(820年)十月,韩愈被召还长安,任国子监祭酒。有《昌黎先生集》行于世。 元和三年(808)九月,翰林学士王涯贬为袁州刺史。时任东都博士的韩愈,送行时赠其一首诗,诗的末句“莫以宜春远,江山多胜游”来表达对宜春的概写,而十二年后,韩愈自己也来到宜春。 韩在袁州虽只逗留九个多月,却为袁州人办了些好事,最使人难以忘怀的有两件事:一是放奴婢。《旧唐书》载:“袁州之俗,男女隶于人者,逾约则没入出钱之家”。韩愈在袁州期间一次就放免了“作奴婢驱使”者731人。此文章《应所在典贴良人男女状》:应所在典贴良人男女等右准,律不许典贴良人男女作奴婢驱使。臣往任袁州刺史,日检到州界内得七百三十一人,並是良人男女,准律例计佣,折直一时放免。原其本未,或因水旱不熟,或因公私债负,遂相典贴,渐以成风。名目,虽殊奴婢不别,鞭笞役使,至死乃休。既乖律文,亏政理。袁州至小尚有七百余人,天下诸州,其数固当不少。今因大庆伏乞,令有司重举旧章,一皆放免。仍敕长史严加检责,如有隐陋,必重科惩。则四海苍生,孰不感荷。圣德以前件,如前谨具奏闻。伏厅勒旨谨奏”。(回京后上奏穆宗,穆宗采纳其建议,便通令全国不许典贴良人男女作奴婢) 二是办书院、培植人才。南唐王定保《唐摭言》载:“韩文公名播天下...后愈自潮州量移宜春郡,郡人黄颇师愈为文,亦振大名”。《宜春县志》载:“袁自韩文公倡明道学,嗣是守郡者类以造就人才为心”,“宽刑禁,尚文学,悉奉昌黎为法”。又说:“昔韩昌黎自岭南移守于此,教化既洽,州民交口颂之”。韩愈在袁办书院,或类似书院性质的教育阵地,为造就袁州人才出了大力,中晚唐时,“袁州进士半江西”,会昌三年两状元,与他在袁州“倡明道学”,兴教化,是分不开的。放奴婢与办书院,是当时为政的两件大事。后刺史高琬在诗中以“刺史名宦首书公”的诗句来称誉韩愈。 宋皇祐五年(1053),知州祖无择于袁州立韩文公祠。明嘉靖二十八年(1549),知府刘廷浩重建韩文公祠于宜春台下,后扩建为昌黎书院。(详昌黎书院) 韩愈在袁州时间考(1)到任时间《袁州刺史谢上表》臣某言:“臣以去年正月上疏论佛骨事,先朝恕臣愚直,不加大罪,自刑部侍郎贬授潮州刺史。伏遇其年七月十三日,恩赦至其年十月二十四日,准例量移,改授袁州刺史。以今月八日到任上讫,臣某诚欢、诚喜、顿首、顿首。伏以州小地狭,税赋及时,人安吏循,闾里无事。微臣惟当布,陛下维新之。泽守国家承平之,规劝以耕桑,使无怠惰而已。臣以愚陋无堪,累蒙朝廷奖用,掌诰西掖司、刑南宫。显荣频烦,称职寂蔑,又蒙赦其罪。累授以方州德重,恩宏身微,命贱无阶答谢。惟积惭惶无任,感恩惭惕之至。谨差军事副将郝泰,奉表陈谢以闻”。按:韩愈贬潮在元和十四年,表称去年,则上此表为元年十五年,到袁州任上,年为此年,日为八日。惟不明何月。 又《慰国哀表》:“伏奉正月二十七日诏书,大行皇帝奄弃万国。”按:《谢上表》称“先朝”,到任当在奉哀诏之后。“国哀”指宪宗之死,其时为元和十五年正月二十六日。《贺赦表》:“伏奉二月五日制书,大赦天下。……微臣往因论事,获遗海隅;旋沐朝奖,待罪山郡”。《别本韩文考异·补遗》载愈《皇帝即位降赦,贺观察使状》:“二月五日恩赦,今月二十四日卯时到州。……谨差萍乡县丞李某奉状陈贺”。按:穆宗即位之初赦天下为元和十五年二月五日,愈至袁州任所必在“今月二十四日”之前,惟又不明今月为何月。据《元和郡县志》:袁州至京师三千二百七十五里,一本作三千九百七十二里。《旧唐书·地理志》记为三千五百八十里。愈《八月十五夜赠张功曹》诗云:“赦书一日行万里。”此固夸张,也说明了这是急件,驿马奔递,日夜兼程,约二十天可达袁州。故韩愈奉赦书之“今月二十四日”当为二月二十四日。以此而惟,韩愈奉哀诏之日,亦当在正月二十七日之后二十天左右,即闰正月十七日许。韩愈到袁州上任视事在这两个日期之间,即二月八日。 (2)离任时间《旧唐书·穆宗纪》:元和十五年九月辛酉,“以袁州刺史韩愈为朝散大夫,守国子祭酒”。按:是月庚子朔,辛酉为二十二日。除书驿递当不如赦书之速,到达必在十月十二日之后。《新修滕王阁记》文末自署:“元和十五年十月台票某日,袁州刺史韩愈记。”宋方崧卿《韩集举正》:“李本作五日”。按:此可作十月初尚未接奉除书之证。《祭湘君夫人文》:“维元和十五年,岁次庚子,十月某日,朝散大夫、守国子祭酒韩愈,谨使前袁州军事判官张得一以清酌之奠,敢昭告于湘君、夫人二妃之神”。《五百家注昌黎文集》按:据此,袁州卸任亦在十月。张得一到达岳州二妃庙亦当在十月,故但云“某日”,以待祭日填写。其卸任确切日期不可考,约在该月二十日前后。 (3)离袁赴京时间:韩愈何时离袁赴京,无明文可稽,但如上述,交卸后尚有耽搁,十月启程,甚少可能。《自袁州还京,行次安陆,先寄随州周员外》:“岁暮难相值,酣歌未可终”。按:经安陆至随州,已是岁暮。据《太平寰宇记》,安陆到长安取道随州路为一千五百九十里,安陆至随州一百五十五里,随州到长安一千四百三十五里。全是旱路,沿途访友探胜,自随到京约需二十日。自袁州经江州、随州到京,较由潭州、江陵一线为长,全程以三千九百七十二里计,则抵随州已行二千五百四十六里,惟水程为多,约需一月。《黄家贼事宜状》:“臣去年贬岭外刺史”。按:此元和十四年事。又言及“若因改元大庆”。按:此指元和十五年穆宗即位之明年当改元。文为元和十五年莅祭酒任后作,足征该年底以前即已抵京。综上所述,抵京约为十二月二十日左右,经随约为十二月初,离袁约为十一月初。 韩愈于唐元和十四年(819年)正月向宪宗上《论佛骨表》,触怒了迷信佛教的宪宗,由刑部侍郎贬为潮州(今广东潮安)刺史。次年闰正月,他又从潮州量移袁州当刺吏。韩愈到达袁州后,宪宗死去,穆宗即位。这年九月,韩被召还长安,任国子监祭酒。韩在袁州虽只逗留九个多月,却为袁州人办了些好事,最使人难以忘怀的有两件事:一是放奴婢。《旧唐书》载:“袁州之俗,男女隶于人者,逾约则没入出钱之家”。一次就放免了“作奴婢驱使”者731人。二是办书院。南唐王定保《唐摭言》载:“韩文公名播天下...后愈自潮州量移宜春郡,郡人黄颇师愈为文,亦振大名”。《宜春县志》载:“袁自韩文公倡明道学,嗣是守郡者类以造就人才为心”,“宽刑禁,尚文学,悉奉昌黎为法”。放奴婢与办书院,是当时为政的两件大事。后刺史高琬在诗中以“刺史名宦首书公”的诗句来称誉韩愈。 为表达袁人对韩愈的敬仰,于北宋皇祐五年(1053年)知州祖无择,於府学明伦堂西侧,兴建韩文公祠崇祀(今天符巷口对面立韩文公祠)。为使官吏“悉奉昌黎为法”,以李翱、皇甫湜、郡人卢肇、郑谷配之。南宋嘉定间(1216-1218年)州守郑自诚重修。元至元甲申(1284年),府幕李世杰提调学校,与郡文学赵忭修学校祠宇,完壮如旧,元末毁于兵火。 明正统十四年(1449年)江西巡抚韩雍至袁,命袁州知府姚文等人重建祠于宜春台右侧原三皇宫遗址(三皇宫在宜春台畔,元至正中(1350-1365年)建,祀伏羲神农黄帝,附祀药王孙真人,厥后修废无考),知府王炬续建始竣。明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知府刘廷诰、宜春知县徐拭等人将韩公祠修葺,扩充匾曰“昌黎书院”(今宜春市四中内)。祠在西,书院在东(现存)。并增建原道阁(阁以韩愈的名作《原道》命名)以课诸生,岁久渐倾。万历间(1574-1580年)郑惇典复修,增屋三楹,以备庖烹。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知府汪若冰重修,春秋致祭,编门子一名司香火。明末兵燹夷为废墟。 清康熙四年(1665年)湖西道施闰章、知府李芳春等捐资重修,祀位如旧,选宜春、分宜、萍乡、万载四邑生童肄业其中。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知县江为龙重建,仍为韩文公祠。雍正间(1727-1735年)知府薄履青重修。乾隆十六年(1751年)知府杨暹将学田余租银,补修厅楼,添建横屋一栋三间于左。每年仲春,谕四邑生童报名造册送考取录。二十四年(1759年)知府陈廷枚,于书院左构屋一所,言其堂曰“四宜”。嘉庆十五年(1810年)知府郑鹏程、知县龚景沆,率贡生刘培庄重建文公祠及讲堂左右两廊书房,萍乡重建头门。十六年(1811年)萍乡职员李逢沧、逢溱兄弟捐建书屋,于讲堂右偏。道光二年(1822年)分宜职员张申禄捐建书屋,于讲堂左偏。道光十八年(1838年)宜春捐资修葺原道阁、四宜堂,并添构卷棚,移建头门,新建魁星阁及碑亭各一所,围以高垣,由栏备置一切什物。同治七年(1868年)骆敏修以修上谕亭。余资重修并院左右,魁星阁、月亭一律修葺。十三年(1874年)江西巡抚刘坤一颁发书籍,存贮书院,其存书条规勒碑,书院讲堂所有书目详载碑志。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昌黎书院改为袁州中学堂,民国三年(1914年)改为江西省立第八中学,十六年(1927年)改为省立宜春中学,十六年秋改为省立第七中学,二十二年(1933年)改为省立乡村师范学校校舍。现书院尚存一部分在今宜春市四中校园内,依然保存完好。1984年5月,列为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5年12月,省政府批准列为省级风景名胜区点之一。 该建筑为书院式布局,砖木结构,悬山顶,单檐,泥瓦,两侧砌为风火垛子墙,抬梁式木构架。面阔5间,分上下二栋,有斗拱,较简易.内檐雀替短小扁平,简易、素面。金柱较小,柱础花岗石,方脚扁鼓形。内无墙,槅扇门构筑,无花饰。栋与栋之间架有走廊,走廊两边有天井。西侧为韩文公祠,面阔3间,结构和书院相同。 南宋绍兴年间(1139-1143年)知州陈烯慕韩愈勤政为民,将宜春郡圃旧堂“燕桁”(即府署后堂)更名曰“景韩堂”。庆元三年(1197年)知州高诹之重修。明正德年间(1506-1522年),知府徐琏又更名曰“仰韩堂”,至清犹存。民国初,原袁州府署内堂均毁。 汤光瑢先生曾为书院院门楹柱上拟有一联曰:“朝奏九重,夕贬潮阳,公骨何如佛骨健。文起八代,明重袁州,教功当比政功高”。我在这里读书时,八十年代中期曾修葺过一次,现在已重修一新全部建筑,并增添了一些建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