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乐作为一种古老的宗教音乐,在曲式和情调的内涵上,无不渗透着道教的基本信仰和美学思想,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格局。道乐主要用于颂赞神仙、祈福禳灾、超度亡灵和修持养炼,曲调形式上有“阳韵”和“阴韵”之分,“阳韵”多用于早坛功课和祥祈性法事;“阴韵”多用于晚纭功课和超度法事。其美学思想反映了道教追求长生久视和清静无为,既出世又人世,情调庄严。肃穆,又不乏清幽恬静。表现召神遣将时气势磅礴,表现降妖驱魔时威武果敢,祈福祝庆时欢乐轻快,赞颂神仙时优美恬静,而表现祈祷养炼时悠扬缥缈。通过音乐的烘托、渲染,道教韵斋醮仪式更显庄严、肃穆、神圣和神秘,在声乐中各种神仙意境得以和谐生动地再现,把人的情感带人了神秘的神仙世界。 道教信仰同汉民族的习俗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在教义上既重出世又重人世。所以,道乐与汉民族传统音乐的关系十分密切,大量地吸取和糅合了宫廷音乐和民间音乐的曲调和演奏方法,这就使道乐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和地方性。一方面,它的曲调与形式容易被一般百姓所理解、所接受,为人们所喜闻乐道,既有渲染宗教的作用,又有娱人的功能。甚至有的道乐曲调又重新脱离道乐返归于民间,变成新的民间音乐与戏剧种类。陕西的民间道情调、浙江南部流行的大词,都是从道乐中演变分化出来的。另一方面,也使道乐披上了浓厚的地方色彩,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风格,彼此差别较大。例如全真道的道乐就有“十方韵”与“地方韵”之分。十方韵,是全国道教全真派宫观都通用的道乐音韵,又称“全真正韵”;地方韵,则仅是在某一地区流行、使用的道教音韵。这些地方韵各不相同,大都吸收了当地民间戏曲、民歌、小调的曲调和内容,故也被称为“乡韵”,有北京韵、广汉韵、崂山韵、温州韵、陕西韵等等。由此,构成了道乐的大众化、通俗化、多样化特点。 道乐由声乐和器乐两部分组成,表演形式多种多样,包括独唱、齐唱、独奏、合奏、伴奏等形式。声乐是道教法事音乐的主要部分,分颂、赞、步虚、偈、吟咏等格式。颂、赞、步虚、偈是单独的曲式,有上下两句式或四句式小段,有时也有超过四句的长段。其中颂、赞、步虚的曲式在唐代B形成,偈是元代以后出现的。曲式中音韵是曲调,起着烘托气氛,强化情感的作用,而曲调(即经文)总是十分具体的,表达了进行法事的人的愿望与乞求,或求助于神界,或颂赞于天仙,曲调与曲词和谐统一,各种曲式贯通搭配,组成了整个法事活动。道乐中的乐器几乎包括了汉民族乐器的全部,用的较多的是钟、鼓、磬、钹、铛、木鱼等打击乐,笙、管、笛、箫等吹管乐,古琴、二胡、板胡、阮等弹拨乐,通常用于法事活动的起韵、过门、结尾以及伴奏。主持法事的道士被称为“高功”,诵经的道士为“经师”。他们必须熟谙道教经书,精通斋醮礼仪,会走“禹步”、“踏罡步斗”和各种手诀,达到做、念、唱、奏样样知晓,方能胜任。 中国历史上曾有不少道士是著名的音乐家,如前面提到的林灵素、冷谦等。近代最著名的是华彦钧(人称“阿炳”),其《二泉印月》等是我国民族音乐中少有之佳作。 八九十年代中国各地方道观在音乐界人士协助下整理和抢救了大量的道乐作品,制作了不少录音、录相制品,为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和道教音乐作出了贡献。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