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修道时,与“道法自然”相提并论的还有“和光同尘”。老子曰:“和其光,同其尘,是 谓玄同。”见《道德经》第五十六章。就是说道如同自然界的光一样,混合 无间,随同世俗。强调修道之人,理应毫无高傲的心态,即使有功于众生,内心也应该不矜奇,不立异,不粉饰,混同世俗,不局限于出世,亦不局限于入世,而是以一种超越世俗的 旷达精神,和光同尘,假借修真,磨炼自己的性情,精修自己的品德,增补自己的丹基,增益自己的道行。修道之时,不一定要远避尘世,在尘世中磨炼自己,等待功夫修到一定的层 次,丹基筑成,需要入静,再入山林不迟,所以道经讲:“大隐居尘。”“大隐隐于闹市。”“上士得道于三军。”见《抱朴子·对俗》。《悟真篇》也说:“未炼还 丹莫入山,山中内外尽非铅。” 这里的玄同,实际上指的是“道”的玄妙齐同的境界。要想达到这个境界,在修炼过程中, 就要“挫锐”“解纷”。挫锐的方法是广泛吸收各方面的修炼经验,听取各种方法的修炼建 议,然后结合自身的体验,冷静对待修炼过程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切不可盲从。解纷的方法 是从全面来看问题,放弃片面的意见。譬如阳光普照,有照到的地方,也有照不到的地方, 也就是有阳面,也有阴面,二者同时考虑到了,才能做到“负阴而抱阳”,真正懂得“用其 光,复归其明”的道理。宇宙间充满着灰尘,人世的事情同样纷繁芜杂,超凡脱俗、避开尘 世的想法与做法很难很难,众人皆浊我独清的做法似乎有些走不通。只有化除成见,没有私 心的人,才能发挥有利的一面,不加阻碍地让它尽量发挥作用,对于不利的一面,也能因势 利导,善于帮助它发挥应有的作用。总之,“和光同尘”作为道教修炼的基本思想之一,要 求的就是修炼者不露锋芒、消除纷扰、含敛光耀、混同尘世。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