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川河流之外,动植物也是人们崇拜和祭祀的对象。张籍曾作《古树》诗:“古树枝柯少,枯来复几春。露根堪系马,空腹定藏人。蠹节莓苔老,烧痕霹雷新。若当江浦上,行客祭为神。”[1]凡是古拙奇异的老树,都有可能被当作祭拜的对象,成为神树。 王建在《神树词》中;描写了一个普通农家对院落中的海棠树的崇拜:“我家家西老棠树,须晴即晴雨即雨。四时八节上杯盘,愿神莫离神处所。男不着丁女在舍,官事上下无言语。老身长健树婆婆,万岁千年作神主。”[2]这户人家每年四时八节都要为老棠树上供,棠树有灵,祈晴即晴,祷雨即雨,农家希望依附在棠树上的神灵不要离开,保佑合家男女平安,官衙不要来找麻烦。 据说在江南的山里,有一种“枫木人”,“于枫树下生,似人形,长三四尺,夜雷雨,即长与树齐,见人即缩依旧。”这种枫木人特别奇异,“旱时欲雨,以竹束其头,楔之即雨。”人们将枫木人取来作式盘,式占特别灵验,这种式盘叫做“枫木枣地”[3]。这时还有崇拜紫荆树的风俗,将紫荆树称为“紫相公”,这种神“主一方菜蔬之属”,如果种蔬菜的人家虔诚祭祀,则可“年年获收”[4]。 在动物崇拜中,在当时最为普遍,对后代影响最大的,当局对狐仙的祟拜。据记载:“唐初以来,百姓多事狐神,房中祭祀以乞思,食饮与人同之,事者非一主。当时有谚曰:无狐魅,不成村。”[5]在《任氏传》中,狐仙不但利用法术帮助韦金追求到美女,而且能帮他经商营利[6]。唐将贺兰进明家的野狐,将各种物品弄回家中,“家人有就求漆背金花镜者,人人家偷镜挂项,缘墙行,为主人家击杀。”袁嘉祚宅中的老狐能预知休咎,并能预知主人历任官职[7]。类似这些记载都可帮助了解当时“百姓多事狐神,房中祭祀以乞思”的风俗。 与其他役使鬼神的法术相似,这时的术士也可以通过法术来“役使”狐仙。据称,唐初侍御史王义方去职之后,在魏州(治贵乡县,今河北大名东北)以讲授为业。乡人郭无为有役使野狐的法术,“教义方使野狐。义方虽呼得之,不伏使,却被群狐竞来恼,每掷砖瓦以击义方。或正诵读,即裂其书碎。闻空中有声云:‘有何神术,而欲使我乎!’义方竞不能禁止,无何而卒。”[8]法术不精,反而自取其辱。 禽鸟也会成为人们崇拜的对象。唐朝末年,义胜军节度使董昌欲自立为帝,谋士倪德儒对董昌说:“咸通(公元860—873年)末,《越中秘记》言:‘有罗平鸟,主越祸福。’中和(公元881—885年)时,鸟见吴越,四日而三足,其鸣曰‘罗平天册’,民把以攘难。今大王署名,文与鸟类。”董昌大喜,于是在乾宁二年(公元895年)自立为帝,国号大越罗平,建元天册。”[9]从这段记载可知,当时吴越一带确实是以这种“罗平鸟”为崇拜对象,“祀以攘难”,而董昌则利用民间信仰,来为自己称帝制造舆论。 在岭南地区,以鸺鹠(即猫头鹰)为不祥之鸟。认为这种鸟昼伏夜出,是“鬼车之属”。“或好食人爪甲,则知吉凶,凶者辄鸣于屋上,其将有咎耳。故人除指甲,埋之户内,盖忌此也。”除了预知吉凶之外,鸺鹠又名夜行游女,能“与婴儿作祟”,所以人们在晚上都不将婴儿的衣物放在露天,以防中祟[10]。 这时南方还盛行拜乌的风俗。杜甫在夔州时,作诗描述当地风俗称:“异俗吁可怪,斯人难并居。家家养乌鬼,顿顿食黄鱼。”[11]元稹在江陵时作诗摹状南方风俗,也有“病赛乌称鬼”的描写,并解释称“南人染病,竞赛乌鬼”[12]。所谓“养乌鬼”或“赛乌鬼”。就是指南方民间盛行的乌崇拜风俗。 事乌人家,将乌作为家神奉祀。元稹诗“乡味尤珍蛤,家神爱事乌”就是指此。[13] 据说,三国魏何晏在狱中时,有两只乌落在屋顶上,女儿说:“乌有喜声,父必免。”何晏果然被释。[14]又有一种传说称,南朝宋临川王刘义庆被废,“妓妾夜闻乌啼,扣斋阁云:‘明日应有赦。’”[15]乌的这种祥瑞之鸟的形象,也留传到了唐朝。皇甫冉诗“香象随僧久,祥乌报客先。”[16]钱起“飞上危樯立,啼乌报好音。”[17]都是其例。但是在这一时期,报道喜讯的祥鸟主要并不是乌,而是鹊。 有一则故事称,孔温裕因进言被贬为郴州司马,得到堂兄的书信,告诉他有消息要调他回京任职,引领仁候,但迟迟不见正式救书。一天,忽然有喜鹊落在了庭院里,“直若语状”。小孙儿“拜且祝云:‘愿早得官。’鹊既飞去,坠下方寸纸,有‘补阙’二字。”没过几天,果然调任补阙[18]。这时人们以喜鹊的鸣叫声为喜庆的征兆,称为“灵鹊报喜”[19]。 喜鹊还能报道远方亲人归来的喜讯。“神鹊神鹊好言语,行人早回多利赂。我今庭中栽好树,与汝作巢当报汝。”[20]人们祝祷喜鹊带来行人平安归来的消息,并许愿栽树筑巢,作为报答。“乌鹊语千回,黄昏不见来。漫教脂粉匣,闭了又重开。“[21]喜鹊已经叽叽喳喳地叫了许多遍,开镜理妆,倚门远望,心上人却还是不见踪影。李绅也以喜鹊报归来描写远方游于思乡的心绪,“雒阳城见梅迎雪,鱼口桥逢雪送梅。剑水寺前芳草合,镜湖亭上野花开。江鸿断续翻云去,海燕差池拂水回。想得心知近寒食,潜听喜鹊望归来。”[22]芳草离离,野花点点,寒食已经快到了,家乡的亲人必定在祈祝喜鹊带去游子归来的消息。 摘自《中国风俗通史·隋唐五代卷》 -------------------------------------------------------------------------------- [1] 《全唐诗》卷三八四。 [2] 《全唐诗》卷二九八。 [3] 《太平广记》卷四○七“枫生人”。 [4] 《清异录》卷四“紫相公” [5] 《朝野佥载》“补辑”。 [6] 《唐人小说》,第55—56页。 [7] 以上两条见《太平广记》卷四五一“贺兰进明”;“袁嘉祚”。 [8] 《朝野佥载》卷六。 [9] 《新唐书》卷二二五下《逆臣传·董昌》。 [10] 《岭表录异》卷下。 [11] 《戏作诽谐体遣闷二首》,《九家集注杜诗》卷三二。 [12] 《酬翰林白学士代书一百韵》,《全唐诗》卷四○五。 [13] 《春分投简阳明洞天作》,《全唐诗》卷四二三。 [14] 《乐府诗集》卷○六“琴曲辞‘乌夜啼引”引李勉《琴说》。 [15] 《旧唐书》卷二九《音乐志》。 [16] 《奉和独孤中远游法华寺》,《全唐诗》卷二五○。 [17] 《江行无题》,《全唐诗》卷二三九。 [18] 《因话录》卷六“羽部”。 [19] 《开元天宝遗事》卷下“灵鹊报喜”。 [20] 王建《祝鹊》,《全唐诗》卷二九八。 [21] 《不见来词》,《全唐诗》卷四九四。 [22] 《江南暮春寄家》,《全唐诗》卷四八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