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婚姻和丧葬礼俗,在我们看来,都是些生活琐事,每个人都会经历,而且都是依习俗办事,往往并不多想。但在这些每个人都要经历和遵从的平常生活习俗中却蕴涵着丰富、深刻的历史意味和文化意味。死亡是人作为生物人和社会人的终结,也是人一生的社会文化因素序列符号之一,而丧葬文化标志着其社会文化属性的转承。 悬棺葬又名崖葬,是一种奇特、神秘的丧葬方式,在中国古代的濮、巴、僚、汉等民族的部分人中曾经盛行。及至近代,部分壮、布依、苗、瑶、仡佬族以及台湾高山族的雅美人中也行崖葬;川西藏族“不浪”部族(甘孜州藏族称他们为“扎米”)的岩葬也应该算崖葬。 我国不同的民族和不同的文化,造成各地不同的葬法、葬式,也造成了不同的葬制。葬法和葬式受自然环境、生存、形态、宗教信仰的影响较大,而葬制则主要受社会形态、社会意识的影响更多。这使得我国的丧葬文化具有多元性。 中国鬼魂观念由来已久,墨子《明鬼》篇中就说到了人死后成为鬼,相信有鬼神存在。丧葬文化是后人寄托哀思的方式,我们不应把它完全当做封建糟粕,也无需从迷信的角度来看待它,这也是我们传统文化的一部分。中国人在汉代时就有“事死如事生”的观念,古人在墓中建有客厅、厨房、厕所、饲养牲畜的棚栏,囤积食品的仓储,墓中还刻有日、月、星、辰、神话故事、神兽仙禽、仙云卷草等图案。对于古人如此的丧葬文化,学术界的解释至今也无法让人完全信服。若古人只相信“六道轮回”、“投胎”,那众多帝陵中奢华的墓穴和众多的殉品难道不是给墓中人准备的吗?是否是前人相信肉体可重生?倘若我们的祖先所信奉的仅仅是精神还原而不是肉体还原,那么,他们或许不会对死者有这般的照料。 几千年来人们形成的丧葬礼仪,是既要让死去的人安宁,也要让活着的人满意。在整个丧葬的过程中,是生者与死者的对话,两者之间存在着一个坚韧的结——念祖怀亲。这个结,表现在生者和死者之间的实体联系中,也表现在两者之间的精神联系之中。“破四旧”曾动摇了既存的传统丧葬文化及其阐释系统;而且以宗教迷信、巫术来解释并对其加以定性;取而代之以理性而经济地处理丧事的方法。但在农村,人们仍然向往一些传统的治丧方式,作为对后辈的一种教育及对传统习俗文化的传承。丧葬文化是一种活在中国人生活中的文化,是富有生命的一种贴实的文化,比那些书写在纸张上的文字要真实,体现着中国文化的实际内涵——对待生命的热忱态度。 中国传统文化把人生看做似花般地怒放与凋零,表现出对生死的大彻大悟,才会有“重于泰山、轻于鸿毛”之说。有人说:生命是上天许诺给我们的聚会,在这里我们遇到亲人、爱人、仇人和敌人,然后各自散去。对待生命中遇到的每个人的方式就成了生命的内容。就像没有人能够永远留下,其实也没有人可以真正离去。生者来源于地之母,逝者终归于地之腹。丧葬文化的初衷是让生命在青山绿水间永延。(作者 严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