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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俗中方位的文化解析(2)

http://www.newdu.com 2018-01-14 四川社会科学在线 佚名 参加讨论

    奠雁 
    S·1725:“女在中庭东畔,面向西立,女婿正北质方行,男女相当。女婿抱鹅于女前,还向西,回出门外。”
    《仪礼》卷二:“主人升西面,宾升北面奠雁,再拜稽首,降出。妇从降自西阶,主人不降送。”
    《大唐开元礼》卷一二五嘉礼:“主人升自阼阶,西面立。宾升自西阶进,当房户,北面跪,奠雁。兴,再拜,降出。主人不降送于宾。”
    《书仪》卷三:“婿升自西阶,北向跪,置雁于地。主人侍者受之,婿俛伏兴,再拜,主人不答拜。姆奉女出于中门,婿揖之,降自西阶以出,妇从后,主人不降送婿。”
    在S·1725中奠雁时“女在中庭东畔,面向西立,女婿正北质方行,男女相当,女婿抱鹅于女前”,女处于主位,男处于宾位。在《仪礼》、《大唐开元礼》、《书仪》中男子面北奠雁,女在房中面南而立。唐孔颖达在疏《礼记》奠雁时指出:“婿升自西阶,北面奠雁,再拜,盖亲受之于父母也,于时女房中南面。”清刘沅《仪礼恒解》卷二:“敖氏继公曰:‘北面奠雁,以女在房。’”S·1725、《仪礼》、《大唐开元礼》、《书仪》中在奠雁时都是女处于尊位,男子处于卑位,这与传统的男尊女卑的位序不同。首先,因为在进入女家时男子是“宾”,《仪礼》、《大唐开元礼》、《书仪》中男子都被称为“宾”,所以要遵守“宾”礼,处于宾位。女子在未出家门前对于婿来说是主人,所以处于主位。其次,表现出男对女的尊重。正如敦煌S·1725所言:“问曰:‘男女未如青庐,花烛之下相拜之时,因何男西女东?’答曰:‘古者卅之男,廿之女皆其年盛俱当,月下虽卑,不恒在西。如山诗云:日始月盛,皆出东方。其男年并俱盛,如日盛也。夫主降让妻一等,是以系在东畔。’”在成礼之前,男家要充分展现对女家的尊重,因此会“夫主降让妻一等”。除了“夫主降让妻一等”外,婚礼在昏时举行,以及男子亲迎也都表现了对女家的尊重。宋卫湜《礼记集说》卷一百十八说:“大昏既为敬之至,冕而亲迎所以行其敬也,其行敬之际,则亲亲之意可寓于其中。”“迎必冕所以致其敬,迎必亲所以致其亲,己亲其人乃所以使人之亲己而已,故曰亲之也者,亲之也。冕而亲迎可谓敬矣,不由此无以合二姓之好。”汉班固《白虎通义》卷下说:“云所以昏时行礼何示,阳下阴也,婚亦阴阳交时也。”当奠雁之后,女就要随婿从处于宾位的西阶走出家门。《仪礼》卷二:“宾升北面奠雁,再拜稽首降出,妇从,降自西阶,主人不降送宾升奠雁,拜,主人不答,明主为授女耳。”男与女走出女家后,男子象征性的为女子御车,这也表现了对她的尊重。《仪礼集编》卷三云:“婿御妇车,授绥,姆辞不受。”注曰:“婿御者,亲而下之,绥所以引升车者。”《曲礼》有“仆人之礼必授人绥。”敖氏曰:“《曲礼》曰:‘凡仆人之礼必授人绥。’若仆者降等则受,不然则否。此婿为御,故如仆人之礼,而授绥然非降等者也,故姆辞不受。”
    同牢
    S·1725:“扶妇下车,于门西畔设同牢盘,旧(? )东坐,女在盘西坐,令及男西女东,连瓢共饮。若其无瓢,以盏充之。将五色线绳长四尺有余,瓢连瓢,无瓢连盏,饮酒之行食三口,男女俱起。女向东畔,面向西立,男在西畔,向东立,男女相当,一时再拜。答拜既讫,即引新妇入青庐。”
    贾公彦《仪礼疏》卷二:“婿揖妇使即席,荐菹醢。”疏:“注释曰:‘知赞者西面告馔具者,以其所告者宜告主人,主人东面,知西面告也。’”
    宋杨复《仪礼图》卷二:“使御布妇席,媵布夫席。”贾疏云:“前布同牢席,夫在西,妇在东,示阴阳交会有渐也。今乃夫在东,妇在西,易处者,取阳往就阴,故男女各于其方也。”
    《大唐开元礼》卷一二五嘉礼:“婿从者布对席于馔东,赞者西面告馔具,主人揖,妇即对席,西面,皆坐。”
    《书仪》卷三:“妇从者布席于阃内,东方;婿从者布席于西方。婿妇踰阃,婿立于东席,妇立于西席,妇拜,婿答拜。婿揖妇就坐,婿东,妇西古者同牢之礼婿在西,东面;妇在东,西面。盖古人尚右,故婿在西尊之也。今人既尚左且须从俗。”
    S·1725、《仪礼》、《大唐开元礼》中都是男子在西,面向东;女子在东,面向西。只有《书仪》是男子在东,妇人在西。这样的区别并不像司马光所说:“盖古人尚右,故婿在西尊之也。今人既尚左且须从俗”。古人既尚右也尚左。尚右如《史记·田敬仲完世家》:“驺忌子以鼓琴见威王,威王说而舍之右室。”《正义》:“右室,上室。”《后汉书·郭伋传》:“强宗右姓,各拥众保营,莫肯先附。”李贤注:“右姓,犹高姓也。”尚左如《老子》三十一章说:“君子居则贵左,用兵则贵右。”《礼记·檀弓上》:“孔子与门人立,拱而尚右二,三子亦皆尚右。孔子曰:‘二三子之嗜学也,我则有姊之丧故也。’二三子皆尚左。”郑玄注:“复,正也。丧尚右,右阴也;吉尚左,左阳也。”既然左为阳,右为阴,男为阳,女为阴,可以推出男为左,女为右的结论。又由于我国的住房建筑坐北朝南的格局,就决定了左为东,右为西,即男在东,女在西。按照男东女西这样的观点,《书仪》中同牢时男在东,女在西时符合东阳西阴,男左女右这样的习俗。那么为什么S·1725以及《大唐开元礼》、《仪礼》中在举行同牢礼时却要男西女东呢?我们认为这应该与同牢礼的性质有关,同牢礼是与祭祀相关的,而祭祀与鬼神有关。鬼神之事属阴事,宋王与之《周礼订义》卷三十四说:“设几以依神,神幽阴,故几在右也。”而西方是属阴的,因此西方或西南方是鬼神之位,唐贾公彦《仪礼疏》卷四十:“特牲少牢皆布席于奥,殡又在西阶,是西方神位。”清秦蕙田《五礼通考》卷六十云:“阴者,室之西南隅谓之奥,正当牖下不受牖明,屋之隐奥处也,以其幽闇故曰阴。”正因为西方是祭鬼神的正席,而相对于女子来说男子是主,祭祀时要由男子来主导,因此同牢礼时男在西,女子要与男子席位相对,自然处东。(作者:刘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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