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用器物本是人类劳动的生产品,按照人们的意愿,用自然界的原料加工做成适合人们使用的器物,以改善和提高人们的生活,这是社会的文明和生产者聪明才智的表现,就这些成品本身乃是无知无识的客观存在,但在理学家的心目中则赋以道的含义,道是什么,是伦理化的观念,把伦理观念融入生活日用之中,使日用器物伦理化。所谓“理在事中,事不在理外,一物之中,皆具一理。就那物中见得个理,便是上达”[23]。“格物”即是从普通器物中体认天理人情的无所不在,能体会者即能做到下学上达,这是为学的境界,这就是要有从小处着眼的工夫,一事一物都要仔细琢磨出其中的义理,“日用之间,只在这许多道理里面转,吃饭也在上面,上床也在上面,下床也在上面,脱衣服也在上面,更无些子空阙处”[24]。能不能有这修养就在于能不能正心诚意,屏除私欲。关于这点朱子在回答问题时作了透彻的说明,据记载说:“问‘五典之彝,四端之性,推寻根源,既知为我所固有,日用之间,大伦大端,自是不爽,少有差失,只是为私欲所挠,其要在窒欲?’曰:‘有一分私欲,便是有一分见不尽;见有未尽,便胜他私欲不过。若见得脱然透彻,私欲自不能留。大要须是知至,才知至,便到意诚、心正一向去。”[25]因此强调“圣人千言万语,只是要人收拾得个本心,不要失了。日用间著力屏去私欲,扶持此本心出来”。[26]。此种看法在宋明理学中是非常有代表性的,如果说日用之学在先秦主要是阐明百姓日用中的无知,愚夫愚妇们需要君子去做教化工作,以加强君子的使命感。到宋明理学则明确表白崇天理、灭人欲的宗旨,从吃饭穿衣等日常琐事中调节和克制人有可能产生的各种欲望。服食器用在这些思想家的眼中,不仅是供人温饱,也是实践礼的手段。礼和俗凭借百姓日用之学,相互依存、整合,而致礼俗一体。以意识形态统率生活,教化人们信守伦理规范,这就不仅从法制上也从道义上泯灭不断萌发的生活欲望,这是防范物欲横流、实践礼治的最佳状态。所以在百姓日用之学盛行之处,生活方式的意识形态化成为普遍倾向。 享受生活与人类的生存、发展一样是人类本能的欲望,这可以成为推动社会前进的动力,也可以滋生罪恶,危害他人和社会,它需要法制和道德的约束,而不是一概禁绝,所以禁欲主义是封建专制主义的意识形态。传统文化模式对个性压抑强度最大的表现是在,意识形态的管制扩大到私人生活的领域,这到程朱的日用之学已发展到极至,即所谓:“日用之间,莫非天理。”“日用之间,以敬为主。”“敦礼以崇化,日用以成俗。”无不从器用消费、生活行为等方方面面教化民众遵循等级之别。日用器物的制作本是满足人们的发展和享受的欲望,在中国却意识形态化,给以压抑人性的导向。所以崇天理、灭人欲,不仅是哲理的、教育的、法制的观念,又扩展到百姓的生活日用,成为笼罩在民众头上的天罗地网。 这种文化模式,最能适应以小农业生产为基础的自然经济形态,使极端分散的小农户从居家生活就笼罩在同一的伦理政治氛围中,无处没有等差,无处不受到教化。目不识丁的“愚夫愚妇”正是从日常生活中接受伦理思想的影响,世世代代相沿为习,积淀到民族文化心理的最深层,成为群体无意识的自发倾向,任其王朝更迭,风云变幻,生活模式一如既往,这对稳定社会心理、凝聚广土众民的国家起了重要的作用。然而正是这种在各种波澜曲折中得到稳定传承的机制,又导致民族心理承载礼教的重负,使个性压抑达到最大强度。所以生活方式、伦理道德和等级序列三位一体的文化模式,造就了中国的礼俗文化,使得衣食住行、百姓日用高度意识形态化,这是中国传统文化结构性的特征。四、从百姓日用之学中滋生人文启蒙百姓日用之学虽然维护的是封建伦理,但在发展中又滋生出异己的因素,所以这是一把双刃剑,既有压抑个性的层面,又孕育了人文思想的启蒙因素,从而又淡化了压抑个性的色彩,甚至成为张扬个性的先导。这主要表现在百姓日用之学发展到明后期已越出传统伦理的网罗,萌现出早期启蒙的曙光。 中国的伦理观念是以三纲五常为基础,三纲五常的内核即君臣父子,这是最基本的隶属关系。作为人,不是父即是子,不是君即是臣,不是夫即是妇。在家事父,竭其力尽孝;在外事君,致其身尽忠。忠孝都以绝对服从为天职,只有义务没有权利,违反义务的就是逆子、叛臣,枉为人,直到肉体上灭其人。由君臣父子推演的诸多关系,形成强大的社会关系网,人只有成为一种角色才有其社会价值,重视人的社会性无视自然性,是传统文化对人的观念的一大缺陷。人,本是自然性和社会性的统一,没有人,就没有社会的存在,所以自然性是社会性的基础,而角色是群体性、社会性的观念,“不是人”这一句最厉害的骂人话,用来痛斥不忠不孝之人,是从社会角色意义上开除出人籍,这是道德评判,作为人还是人,还要穿衣吃饭。连孔子、孟子也认为:“食、色,性也。”承认人的合理欲望,而灭人欲正是以社会性抹杀自然性,不承认人的自然存在,并上升为“天理”这最高权威来进行终极裁判,从根本上否定人人都有满足生活本能的愿望,这是扼杀人性的理论。 难得可贵的是,百姓日用之学发展到王艮别树一帜,对天理作了重新的解释,他说:“天理者,天然自有之理也。才欲安排如何,便是人欲。”“天性之体,本是活泼。鸢飞鱼跃,便是此体。”“良知之体,与鸢鱼同一活泼泼地。”这是“自然天则,非人力安排。”“人性上不可添一物”。又说:“君子之学以已度人,已之所欲,则人之所欲,已之所恶,则人之所恶。”[27]人的本性是自然,自然趋向快乐,因此作《乐学歌》:“人心本是乐”,以歌颂快乐人生。他儿子王襞解释说:“鸟啼花落,山峙水流,饥食渴饮,夏葛冬裘,至道无余蕴矣。”穿衣吃饭是自然要求,顺应自然要求,就是至道和快乐。这就从理论上提出了“人同此欲”是“自然天则”的命题,强调人欲与天理并非天生对立,顺应自然的发展,以已欲度人欲,乃是顺人意应天理的行为,这在灭人欲盛行的中世纪无异是惊世骇俗之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