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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婚丧礼仪中的茶俗及其变革

http://www.newdu.com 2018-01-14 中国国学网 佚名 参加讨论

    众所周知,盛产于我国中部、东南及西南一带丘冈的茶叶,与广大民众生活关系密切。正如俗谚所云:“居家开门七件事,油盐柴米酱醋茶。”而且,茶与人们的关联,远非物质生活方面的,它还长期以来渗透于人们的精神生活。缘于“茶不移本,植必生子”[1]的属性,因而古代人赋予它以坚贞、纯洁的品德;同时,也把它视为多子多福的象征。这样,茶就与我国旧时广泛流行的“从一而终”(实际上只限于被统治被奴役的妇女而言)、多子多福的婚姻观念和习俗礼仪结下了“奇缘”。尤其是上述盛产茶的地区和民族,有关习俗至今仍在流行。
    一、         茶与婚俗
    茶是一种多年生的常绿灌木,性喜湿润气候和微酸性土壤,大多生长在丘陵山冈地带。因而,盛产茶的地区和民族,婚嫁礼仪风情中的茶俗颇多。一般的说,以“三茶”较为多见。即提亲、定亲和洞房花烛夜皆与茶关联:提亲时,女家以糖茶款待媒人,含有感谢媒人甜口美言之意;定亲时,男子上门相亲,双方如果满意,女子给男方递上清茶一杯,男子喝完茶放置钱钞或信物于杯中,女子接受,表示心许;洞房合氶之前,用红枣、花生、桂子(圆)诸物(寓意“早生贵子”)泡入茶中并招待宾客。实际上,在南方众多民族色彩缤纷的婚俗礼仪中,与茶直接有关的风习[2]并不只是“三茶”,而是有十余项之多。下面,分别择要予以简述。
    1.送荼
    旧时婚俗中,自始至终许多礼俗都与茶有所关联,以致有些地方把婚礼看作为“茶礼”;女子受聘于男家则说是“受茶”。这一切,似乎都是从男家请媒人去女家“送茶”开始的。
    长江三峡之东的鄂西南地区(包括湖北宜昌市属各县及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地处长江、清江与巴山、武陵山脉之间,沟谷纵横,云雾缭绕,是一个著名的茶乡。这一带所产的宜红茶、容美茶(“容美”当与改土归流前的“容美土司”有关)、巴山茶、玉露茶、清江茶等,都颇有名气。当地民众喜茶爱酒,蔚然成风。因而,在传统婚俗中,茶在其中自然担负重任。按照古朴风习,这一带的婚嫁礼仪大致分为“放话”、“过路”、“朝年”、“求喜”、“过礼”、“陪十兄弟”、“陪十姊妹”、“发亲”、“迎亲”、“拜堂”、“圆房”、“回门”等十多道程序。几乎每一道程序都要设宴饮酒、好茶待客。限于篇幅,这里我们只说男家向女家的“求喜”、“过礼”——“送茶”。男家向女家订亲(实际上是求婚,即“求喜”)行聘,要用猪肉、羊肉、牛肉、茶叶等贵重礼物。因山道崎岖,贺喜、  “送茶”的人前呼后拥,所以只能把这些“茶礼”全放在一个大背笼里(俗称“羊背酒”)[3]。到了女家,由男家“执事”向女家先呈“立菜单”,尔后再把礼物逐件奉上。媒人则领着未来的女婿拜见岳父岳母。岳家设宴,盛情款待未来的“东床佳婿”。
    有关“放话”、“朝年”、“求喜”、“过礼”等婚俗,明清之际的《湖北通志》有所载述。清同治年间《长阳县志》、《长乐(按,今鄂西南五峰县)县志》亦有载录。略谓:  “男女幼时便议婚姻,谓之‘放话’。聘定后,每于年节必多备酒盒遍送女家族戚谓之‘朝年’。将娶,前数月报吉,谓之‘求喜”。前数月(或日)纳采,谓‘过礼’。………‘既定盟,有力者每逢年节相馈遗。男女成人,男家具茶礼,请媒领其子正月至翁家拜年,……前期行纳采礼,具服饰、钗环,随贫富为差,曰‘过礼’。……”这些典籍资料所载虽与前述口承文化大体相近,但两者的区别也是较为明显的。前者的“茶礼”及“纳采礼”,突出的为“服饰”、“钗环”之类的贵重、典雅的礼物,显然代表中上层家庭的婚姻礼节;而后者的“送茶”礼物,则是“羊背酒”及茶叶一类的土产山货,代表的自然是贫苦的下层人家的婚俗礼仪。
    男家向女家行纳采礼(“六礼”之首)求婚带去茶叶等物的,当然不只是土家族如此。湖南临武、桂阳、隆回、新宁诸县汉、瑶等民族,男方向女方“下茶”(即“送茶”),除送其他礼物外,必须要有“盐茶盘”。也就是用灯芯染色组成“鸾凤和鸣”、“喜鹊含梅”等图案;又以茶与盐堆满盘中空隙;称之为“正茶”。女方如果接受“盐茶盘”,即表示双方婚姻关系确定。云南瑶族、佤族、德昂族、普米族等民族,男家向女家求婚时都要带茶叶等物,只有女家收下“茶礼”,婚事才定;否则,女家就要把这些礼物退回男家。在“送茶”的程序和次数方面,滇西怒江、瑞丽江畔的德昂族礼仪更为繁复一些。开始,是由男方送给姑娘茶叶、烟草各一包,并由姑娘转给她的父母;表示同意后,次由男方请媒人去女家求婚,媒人仍需带茶叶、烟草、芦子、沙基等物去;旧时在议女子身价时,除货币外,还有肉、盐、茶、沙基、芦子诸物。[4]始终离不开茶,足见茶在德昂族婚恋中居于何等重要的地位。
    2.吃茶
    在婚俗中,“吃茶”意味着许婚,即旧时女子受聘于男家。《老学淹笔记》载:“辰沉靖州蛮(按,指今湘西怀化地区少数民族)男女未婚娶者,聚而踏歌。歌曰:‘小娘子,叶底花,无事出来吃盏茶。’”其中即带有试探是否同意许婚的意思在内。浙西地区媒人奔波于男女双方之间的说合,俗称“食茶”;而女家应允婚事后,立即给媒人泡茶、煮蛋,既是热情款待;同时也是借助传统物体公开表示许婚。
    这里,有必要说一下四川羌族婚俗中“吃茶”的特殊表现。川西北阿坝羌族地区婚仪中的茶礼,运用得十分独特而富于情趣。在女家许婚后,男家来迎亲时,“吃茶”的礼仪沿着迎亲队伍所到之处多次进行,村村吃一遍茶,寨寨都有人出来给迎亲队伍献茶和祝福。沿途茶吃够了,祝福也满载着……[5]“吃茶”的人,远非女方一人或女家及媒人几个人,而是包括了送亲、迎亲的浩浩荡荡的队伍;借助“吃茶”的约定俗成的礼俗,沿途许多人家都在广泛宣告和热烈祝福这一对青年男女的婚姻大事,充分体现出羌族婚俗中的群体参与的原始遗风。
    3.定茶
    旧时男女成亲,即举行发亲、迎亲、拜堂(交拜天地和祖宗)等礼仪(也还有其它与之关联的仪式),称之为“定茶”。前述鄂西南土家族婚俗,在“过礼”之后的“陪十兄弟”、  “陪十姊妹”,即属于此。当岳家盛情款待未来的“东床佳婿”时,未来的新娘此时一般是不与未来的夫婿相见的,她很可能在寨子里另外的地方“陪十姊妹”呢。清代鄂西土家族有名诗人彭秋潭在所撰一组“竹枝词”中,对本民族此种古老而奇特的婚俗作了纪实性的描绘。其中第二十首“竹枝词”,诗人自注云:“其嫁女上头日,择女儿九人,与女共十人为一席,谓之陪十姊妹。……女亦以次酬之曰‘十姊妹歌’。恋亲恩,伤别离,歌为曼声,甚哀,泪随声下,是‘竹枝’遗意也。其词有曰:‘长大成人要别离,别娘一去几时归;别娘纵有归来日,能得归来住几时?妹妹去,哥也伤心嫂伤心。门前一道清江水,妹来看娘莫伯深。四川下来十八滩,滩滩望见峨眉山,峨眉山上般般有,只少芍药对牡丹。”在这里,诗人一方面记载了“陪十姊妹”习俗的具体情况;另一方面借助于即将出嫁的女儿讴唱“十姊妹歌”转录了当地流行的一百民歌,抒发出嫁女“恋亲恩,伤别离”之情,十分曼迥哀伤,催人泪下、断肠。仔细品味这首不知传承了多少世纪的古老巴歌(巴地民歌),尤其是歌的结尾之处,不如人意的封建包办婚姻正是出嫁女无限哀伤的根源之所在。因而,尽管父母为自己的婚事已经“定茶”,虽然“出阁”的日期(婚期)也没有到,但一想到远离双亲和不幸未来,出嫁女在“陪十姊妹”时怎能不“曼声”低迥、倾泻积郁呢?!正如诗人在写了上述注释的这首“竹枝词”的正文那样:
    十姊妹歌歌太悲,
    别娘顿足泪沾衣。
    宁山地近巫山峡,
    犹似巴娘唱竹枝。
    封建时代贫苦女儿的“吃茶”、  “定茶”,并不是其一生幸福生活的肇始,而往往是“从夫”、“从子”的封建伦理道德象大山一般压在身上的开端。
    4.合茶
    旧时婚姻陋俗,成亲时有的男女双方(或者一方)尚未达到青春年龄,因而往往只拜堂而不圆房。所以,成亲只是“定茶”,圆房(俗称“闹洞房”)时再行“合茶”礼仪。湖南除湘北洞庭湖平原(含澧阳平原在内)以外,大部分地处丘陵山冈,盛产茶叶,故而婚俗中的茶礼特别多,而且甚为别致。比如圆房时的“和合茶”、“吃抬茶”以及“闹茶”(详见第5点),就非同凡响,别开生面。湘南衡州(今衡阳)一带,闹洞房时,让一对新人同坐一条板凳,相互把左腿放在对方右腿上面,新郎用左手搭在新娘肩上,新娘则以右手搭在新郎肩上,空下的两只手,以姆指与食指共同合为正方形,由他人取茶杯放于其中,斟满茶后,闹洞房的人们依次上去品尝。这种茶叫做“和合茶”,[6]蕴含着祝福新婚夫妇日后和和美美,合家欢乐。“吃抬茶”则是一对新人共抬茶盘,上面放着摆满的茶杯,新婚夫妇走到他(她)们面前,恭请饮用。但闹房人需分别说出赞语方能饮茶,赞不出就吃不上香茶。这些习俗,至今有的地方还在流传。
    但是,“和合茶”及“吃抬茶”中也有陋习(如“拘新郎新妇及其翁姑跪堂下”[7]之类),属于婚俗中的糟粕,早已销声匿迹。风俗的良莠臧否,传承或淘汰,这是非常自然的事情。我们继承和倡导的应该是良俗,而且必须根据时代的变革和社会的发展,使之不断改革、创新。
    5.闹茶
    在结婚礼仪中,我国南方、北方许多民族和地区都有闹洞房的习俗。但是,“闹”的具体内容及其简繁则是大相径庭的。一般的说,北方的闹洞房较为简略;而南方闹洞房则比较  繁复,甚至出现专门性的闹洞房习俗,比如云南大理一带白族婚俗中的“闹茶”,就是以敬烤茶、敬三道茶为专门闹洞房的主要内容。在大理苍山下、洱海边,茶树遍地可见,人们讲究喝烤茶,年轻的姑娘们都有一手烤茶的好技艺;在婚嫁礼仪中,新郎新娘更有敬烤茶、敬三道茶的优良传统。首先,新婚的儿媳一进门就要给公婆敬上一杯冒出绣球一般的沫花的烤茶,这是评价新人的重要标准之一。其次,便是给客人敬三道茶。参加闹f同房的人不论是新郎的同辈以及长辈或晚辈,在这里都一视同仁,毫无顾忌地参与闹,“越闹越热”,“越闹越发”。按照本民族的规矩,新郎新娘向客人敬三道茶时,第一道是苦茶;第二道才是加了红糖、果仁的甜茶;第三道则是用揉碎的牛乳扇和红糖的乳茶。即所谓“一苦、二甜、三回味”,在敬三道茶中充满着人生哲理的内涵。[8]让客人们开始喝苦茶时,客人们兴许会要(“闹”一“闹”)吧。怎么闹法呢?也许各个村寨以及各个层次的人们各有千秋。诸如对歌、猜谜、联对、赋诗,[9]等等,各见其妙。有时由客人们出题,让新人以歌作答;或者出个连环谜,叫新郎新娘蝉联回答;或者出了上联,对上下联才通过;或者限题作诗,步韵奉和;等等。若是新郎新娘不能依从,客人们则不饮他(她)们斟上的茶;若是新郎或新娘回答得文不对题,自然会引得哄堂大笑,如此“闹茶”,闹得红火而又文雅且有水平,确实是大理白族的独创。它是建立在白族民众日常生活中普遍存在的“三道茶”的习俗(白族烤茶一般都要斟三道,故名。)的深厚基础上的。正因为日常之中就积淀着“三道茶”蕴含,所以闹洞房时便自然而然地把“闹茶”一步又一步地推向高潮。
    6.退茶
    既然“定茶”(或“吃茶”)、“合茶”分别象征着订婚、成亲(圆房),那么,“退茶”自然也就意味着退婚。尽管封建社会有“三从四德”、“从一而终”等伦理道德的绳索捆绑着广大妇女。但是对于封建思想统治较为薄弱的少数民族地区及边远(偏僻)地域,按照本民族世代传承的习俗风情,他们的婚恋风习礼仪还是比较自由的。因而武陵山区、“五溪”流域等地长期流行着“吹木叶”、“跳芦笙”、“借东借西”、“结伴赶场”以及“火把迎亲”、“ ‘枪亲’”等婚俗,[10]所以,贵州侗族旧时姑娘如果对父母包办的婚姻不满意,不愿出嫁,就用纸包一包干茶叶亲自送往男家,对男方父母虚与周旋,表达婉转辞谢之意,把茶叶包放在堂屋桌子上,转身即走。只要不被男家人抓住,婚约就算废除。也就是“退茶”,退掉了“订亲礼”。不仅如此,就是成亲(圆房)以后,夫妻不和,还可离婚。男家用饭篓装饭和鱼给女方吃,女方把饭篓扔掉,即表示各自分手,互不往来。[11]
    7.换茶
    我国南方一些少数民族缘于种种原因,旧社会流行过“姑表亲”(姑妈的女儿一定要嫁舅舅的儿子)、“扁担亲”(姨表联姻)以及“坐床亲”等婚姻陋习。所谓“坐床亲”,即“转房婚”,也就是“兄终弟及”、“弟终兄继”的婚制。桂西北毛南族以往盛行过此种转
    房婚,并把换婚仪式称为“换茶”。这种婚俗既适用男方,也适用于女方。如果原妻早死,妻的妹妹或者姐姐愿意,也可嫁过来代替原妻的位置。不过,不论是“兄终弟及”、“弟终兄继”,或者“妻妹(妻姐)”替代过来,此种“换茶”礼仪均不需大办,只要略备一两桌酒菜,请来近亲房族,让大家知道并承认即可。[12]
    此外,在婚俗礼仪中还有“开门茶”、“合枕茶”、“谢媒茶”、“亲家婆茶”等。限于篇幅,不赘。总之,在南方许多民族和地区,茶既作为一种让人品尝、咀嚼的物质;同时,又以象征“不移”、坚定的精神(“茶精神”);从提亲(或称“放话”)开始,直到成亲(圆房)乃至转房、退婚,一直和谐而奇妙地伴随着整个婚姻进程。确实为‘‘楚越之地’’的古朴奇特的婚俗礼仪增色添姿不少。而且,也积淀着不少珍贵的多元一体的文化内涵。这些,都是值得深入探讨的。
    二、茶与丧俗
    茶与我国南方丧葬风俗也有一些关联,主要表现在茶可代替“孟婆汤”、以茶随葬、以茶作祭等方面。
    先说茶可代替“孟婆汤”。“孟婆汤”,何许物也? 《中华全国风俗志》下篇卷五载述(安徽)  “寿春迷信录”,其中有云:“凡人死后,借以为必须过孟婆亭吃迷魂汤,故成殆时,以茶叶一包,加以土灰,置之死者之手中,以为死者有此物,即可不吃迷魂汤矣。”由此获悉,“孟婆汤”是一种迷魂汤。据俗信所传,说是人死后其亡魂经过孟婆亭时,如果喝了迷魂汤就会把生前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甚至还会将亡灵导入迷津而又受尽凌辱或者服苦役。因此,为了避免这些,其亲属总是把一包茶叶掺杂土灰放在死者手上,以为有了“甘露叶”,亡灵就不会喝“孟婆汤”了。据说安徽、浙江一些地方近代还流存着此种丧仪中的茶俗。用心可谓良苦,迷信的陋习自当铲除。
    次说以茶随葬。以茶随葬除了迷信的一面以外,也还有某些实用的方面。茶叶,具有干燥、除味的作用。所以南方墓葬中入殓物品里面有用干茶的风习。从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文物中,得知2000多年前已有此种习惯。后世楚湘丧俗中,也有死者枕“茶叶枕头”的习惯。茶叶枕头的枕套用白布做成,呈三角形状,内部用粗茶灌满。江苏一些地方(主要为苏南),在死者人殓时,棺材底先撒上一层茶叶、米粒。据说,这样作,一是让死者在冥间可以继续“喝茶”;另一则是“消除异味”,“有利于遗体的保存”。[13]现今改革丧俗,推行火化,上述茶俗自然成为明日黄花。我们这里说到它们,仅仅是为了了解过去楚越故地的某些丧葬风习,为民俗史、民俗文化史及茶史留下一点必要的资料。
    再说以茶作祭。茶可祭天地、鬼神,因而与丧葬风习有关。具体使用,各有不同:或以茶水为祭,或陈干茶致祭,或将茶壶、茶盅象征(茶叶)作祭。[14]关于以茶祭鬼神,晋干宝
    《搜神记》曾载:“夏侯恺因疾死,宗人儿苟奴素见鬼。见恺数归欲取马,并病其妻。著平上帻,单衣,入坐生时西壁大床,就人觅茶饮。”[15]人死后尚能几次回来,并坐生前睡过的床还向人寻找“茶饮”,自然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乃是迷信者的故弄玄虚。不过如果作为其守人以茶(可能为夏侯俏生前的特殊嗜好)祭奠夏候亡灵的折光反映,则是有可能的。唐陆羽《茶经》则载:“南齐世祖武皇帝遗沼:我灵座上慎无勿以牲为祭,但设饼果、茶饮、干饭、酒脯币弓。”大家知道,南齐武帝萧衍一方面严刑酷法镇压民众,以维护其封建统治;另一方面又大力倡导尊儒崇佛,甚至几次入寺为僧。作为佛教虔信者,临死遗诏不以“太牢”崇祭,只用茶饮、饼果等素品为祀,是可信的。至于后世民间把典中以茶为祭品的事象,颇不早见。广西毛南族丧葬礼仪中的“打斋”(做道场),佛像(三宝如来)下面重叠三层桌子,上层摆三杯浓茶,中层摆糍粑等食物,下层摆经书,以表示对亡灵的祭把、哀悼。广东、福建、江西、浙江一带的畲族死者棺内放纸灰包、茶叶和米(连糠)以后才能封棺。如果是母亲亡故,娘家得到报丧前来吊唁者进人灵堂,孝子就要端水给娘舅洗脚,请喝茶,吃点心,统称之为吃“娘家茶”。[16]以表示对岳舅的格外尊崇(母系社会残余习俗)。
    简短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南方广大地区婚丧礼仪中长期以来流传的不少茶俗,作为了解民族(或地区)文化遗产,予以分类阐述自然是必要的。因为我们不能割断历史,对于文化史料,尤其是民俗学史料的掌握和了解,是完全应当的。然而,更重要的还在于:“清理古文化的发展过程,剔除其封建性的糟粕,吸取其民主性的精华,是发展民族新文化提高民族自信心的必要条件;但决不能兼收并蓄。必须将古代封建统治阶级的一切腐朽的东西和古代优秀的人民文化即多少带有民主性和革命性的东西区别开来。”[17]对于古老的婚丧礼仪中的茶俗,自然也应如此。传统婚礼中男方用当地盛产的茶叶(甚至是自己的“家园茶”)等俭朴礼物向女家求婚(即“送茶”);女家接受茶礼表示同意订婚;闹洞房时新娘子向公婆及来宾敬献香茶,以表示尊敬和谢意(较为典型的是白族的敬三道茶及“闹茶”);经过接触和了解,如果女方不同意父母包办(或朋友介绍)的婚姻,巧妙地前往男家“退茶”,表明废除婚约;以及运用具有干燥、除味等作用的茶叶作为殆物随葬;这些:皆不同程度地体现出传统的婚丧礼仪中的良俗,可资借鉴。而旧时“和合茶”(属“合茶”)中的“拘新郎新妇及其翁姑跪堂下”之类的不尊重人的胡闹;“换茶”(转房婚)中的只讲“兄终弟及”的封建宗法制陋规。不重男女当事人双方的感情;以及对“孟婆汤”(所谓迷魂汤)的迷信,相信亡灵犹能“觅茶”的“以茶作祭”,等等,都是封建的或迷信的陈俗陋习,必须剔除、摒弃!
    摘自《民俗学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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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明]许次纾《茶流考本》。又,明人郎瑛在《七修类稿》中亦有类似说法。
    [2]据《中华风味茶》(吴福林主编,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1999年版)统计,我国56个民族中有32个民族的婚礼同茶有关。这32个民族中,北方民族为8(或9)个,南方民族为24(或23)个。南方民族包括汉、藏、侗、白、土家、傣、黎、佤、拉祜、纳西、景颇、羌、布朗、毛南、仡佬、阿昌、普米、怒、德昂、京、门巴、洛巴、回(南北方均有)、基诺诸族。见该书第359—360页。
    [3]鲁克才主编《中华民族饮食风俗大观·湖北卷》第213页,世界知识出版社1992年版。
    [4]鲁克才主编《中华民族饮食风俗大观·云南卷》第293页,世界知识出版社1992年版。
    [5]王玲《中国茶文化》第195一196页,中国书店(出版)1992年版。
    [6]胡朴安编《中华全国风俗志》下篇卷六第27页,广益书局1923年初版,上海书店1986年影印出版。
    [7]见胡朴安编《中华全国风俗志》下篇卷六第27页。
    [8]王玲《中国茶文化》第194页,中国书店1992年出版。
    [9]朱年《家庭茶艺》第174页,上海书店出版社1999年版。
    [10]详见本系列著作第二卷《南方民俗与楚文化》第142——152页,岳麓书社1997年版。
    [11]鲁克才主编《中华民族饮食风俗大观·贵州卷》第252页,世界知识出版社1992年版。
    [12]蒙国荣等编者《毛南族风俗志》第106页,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8年版。
    [13]朱年编著《家庭茶艺》第177、178页,上海书店出版社1999年版。
    [14]同上。
    [15] 《搜神记》卷十六。引文中着重号(为突出主要部分),系笔者所加(下同)。
    [16]施联朱编著《畲族风俗志》第145页,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9年版。
    [17] 《毛泽东选集》第二卷第668页。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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