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族习俗有土葬、火葬、野葬。 蒙古人很早就实行土葬。早期蒙古人认为死亡是由此世渡到彼世,因此不论贫富都要尽力为死者穿戴好,好让死者到彼世有好的生活。尤其是贵族的土葬非常隆重。元朝皇帝死后“殓用貂皮袄、皮帽、其靴袜、系腰、盒钵、俱有白粉皮为之”。所葬用的棺,一木为二,“凿空期中,类人形大小合为棺。置遗体其中,加髹漆毕,则以黄金为圈,三圈定”。还将死者所需要的东西一同下葬,还“宰杀驼、马殉葬,以为盘费”。埋葬他们时,同时也埋进大量的金子银子。 蒙古统治者和诺颜等死后,深埋某地“对坟墓所在,严守秘密,不使人知”。长期以来,蒙古可汗、元朝皇帝葬地胡切地点一直无人知晓。《黑鞑事略》载:“其墓无冢,以马践蹂,使如平地。”后来一般实行的土葬出现坟地。清朝蒙古人死后,土葬以木板为棺请喇嘛育经,一连五日或七日。王公贵族埋葬后要为之建陵,并设守陵户住陵园。在农业区的蒙古人基本上都实行土葬。 火葬。早期色目人等实行火葬,但在蒙古人中并不提倡,直至佛教在蒙古上层中兴起,才出现火葬。明政府虽然反对蒙古人实行火葬,但有些贵族、喇嘛仍实行此俗。对传染患者、难产者死后多将尸体涂上黄油,火化成灰,请请喇嘛念经超度,有的把骨灰埋于旷野,或撒于山、河。 野葬。也称明葬、天葬。这种形式,在有的牧区实行。此外,还出现过古墓葬、合葬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