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元代有关配享三皇问题上,有争议。有人主张以十大名医配享。为此,大德三年 (1299),中书省礼部、太常寺博士等议:“《唐会要》所载三皇创物垂范,候言藻鉴,宜有钦崇,于是伏羲、神农、皇帝俱有庙貌之设,春秋二时致祭,仍以勾芒、祝融、风后、力牧各附配享之位。稽诸典礼定规,虽百世不易也。况所谓创物垂范是即开天建极立法作则之义。今乃援引夫子庙堂十哲为例,拟十代名医从而配食,果若如此,是以三皇大圣,限为医流,专门之祖揆之,以礼似涉太轻。兼十代名医考之,于史亦无见焉。……今后配享三王,宜从太常寺所拟相应,具呈照详得此,都省仰依上施行。” 以后规定以勾芒、祝融、风后、力牧等神为三皇配享之位。但对勾芒等神的服色、坐次又是如何呢!至大二年(1309年)中书省吏部称:“三皇开天立极,泽流万世,有国家者所当崇祀。自唐天宝以来伏羲以勾芒配,神农以祝融配,黄帝以风后、力牧配。按礼记月,令春三月,其帝太皞,其神勾芒;夏三月,其帝炎帝,其神祝融;又《史记》称:黄帝得风后、力牧以治民。其配享坐次宜东西相向,以勾芒、祝融居左,风后、力牧居右。若其相貌、冠服年代辽远,无从考证,不可妄定。当依古制以木为主,书曰:《勾芒氏之神》、《祝融氏之神》、《风后氏之神》、《力牧氏之神》。”可见元代以勾芒等神配三皇,以及定坐次,自有其时代特色。 上述“十代名医”,亦称十大名医。至大二年(1309年)中书省礼部规定称:“所谓十大名医比依文宣大儒从祀之例列置,雨庑如此,先后之序似为不紊。” 宣圣的祭祀,是元代官府及民间的尤其是各级庙学很重要的祭祀活动。中书省,于至元六年(1269年)四月的一份文件称:“今移文各路、遍行所属,如遇朔望,自长吏次以下正官同首领官,率领僚属吏员,俱诣文庙烧香。” 早在元初,元廷就开始重视祭孔,中统二年(1261年)圣旨称:“先圣庙,国家岁时致祭,诸儒月朔释奠,宜恒令洒扫修洁。”这里先圣庙即孔子庙。 在元代,除帝王宫廷主要祭祀活动之外,各级官府的祭祀仪式也很频繁。因此,用于这些祭祀活动的费用也是庞大的。至元九年(1272年),元廷在原来基础上再次拟定各路年例祭祀社稷、风雨、雷师,释奠至圣文宣王钱数 。元贞二年(1296年),又根据湖广等处行中书省建议,重新确定祭三皇及医学祭祀的钱数。后来由于物价日贵,祭祀费用短缺,因此,元廷也不得不考虑增加各路、府、州祭祀用钱数。延祐四年 (1317年)把大德九年 (1305年)所定诸路祭祀钱添加如下: 三皇并宣圣春秋二祭,原来每祭各中统钞一定,这次添钞一定,通作二定。 社稷春秋二祭,原来每祭各中统钞三十两,这次添钞三十两,通作一定一十两。 原来风、雨、雷师祭各中统钞二十五两,这次添钞二十五两,通作一定。 散府、上中下州,大德九年规定钱数添加为: 三皇、宣圣春秋二祭原来每祭各中统钞二十五两,今添支钞二十五两,通作一定; 社稷春秋二祭,原来每祭各中统钞二十两,添支钞二十两,通作四十两; 风雨雷师每祭,原来各中统钞一十五两,今添支钞一十五两,通作三十两 。 上述数目表明元廷每年对于各路府州祭祀活动的费用还是很大的,这也是元朝财政困难的原因之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