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网-国学经典大师!

国学网-国学经典-国学大师-国学常识-中国传统文化网-汉学研究

当前位置: 首页 > 传统文化 > 酒文化 > 其它 >

酒与戏曲:壶中的日月 粉墨春秋(8)

http://www.newdu.com 2018-01-14 中国经济网 佚名 参加讨论
在舞台上表现醉酒的形态,有许多不同的手法,有的是醉酒者的个人表演,有的则是采用其他人对于醉酒者的照料、扶持,或是对于醉酒者的感觉、反应,用以营造醉酒后的氛围,或是启示、增强观众对于醉酒的艺术感受。例如:皇帝、亲王酒醉后由太监、内侍搀扶上场,凡是有这样的情状,就表现角色是处于酒醉的状态了。后妃、公主由宫娥、侍女搀扶;豪绅、恶霸(如《武文华》的武文华、《艳阳楼》的高登)则由奴仆搀扶。而《群英会》中的周瑜和蒋干(其实都是佯醉),则由军卒搀扶上场。由在场的群众角色做陪衬动作,以表现主要角色的酣醉。最典型的是《贵妃醉酒》,在场的全体宫女,分别挽在杨贵妃的两侧,随着杨贵妃的跪拜和,东倒西歪,而互相依傍牵扯着分别向两面节奏鲜明地做着倾侧斜倚的动作,其实这已经是一种配合醉酒的伴舞或群舞的形式了。
    一般个人表现饮酒的程式是用右手端起酒杯,置于口部,然后用左手扬起水袖,遮住口部和酒杯,脖子一仰,表示将酒饮尽,最后亮出杯底,并说一声:“干!”用水袖掩住口部,是避免把张嘴露齿的不雅形状暴露给观众,这是戏曲审美原则在舞台上的具体体现。因为戏曲舞台的审美原则是:不论生活中是多么丑陋的形象(即使很细微),也必须予以美化,或是予以装饰化,不允许把“丑”的东西直接呈露给观众。这一点很重要。例如战争、疯狂、伤残,以至酣酒等,在生活中都不是美的事物,但在戏曲舞台上都必须按照美的要求重新设计,予以美化。既要使观众感觉到这些事物的生活真实,又不能受到这些事物的“丑恶”的直观剌激。美化醉酒、饮酒、酣洒的形象和神态是体现戏曲审美原则的重要组要部分。
    在戏曲中,酒保(即酒店卖酒的伙计)是一种独具特色的角色,大都由丑角扮演。面部化妆大都在鼻梁上涂抹一块白粉。服装基本上是头戴蓝色尖毡帽(偶有白色尖毡帽),身穿蓝色茶衣,腰围白色短裙(腰包)。连上场念的台词,大多是带有浓郁行业性的程式化的两句对子“客来千家醉,开坛十里香。”也有念“应时珍锺昧,开坛十里香。”在《武松打虎队《骆马湖》(《落马湖》)等剧中,酒保都有一些戏剧性很强的表演动作。例如酒保抱住酒瓮,直接向酒碗中注酒时,一面嘴里就做出“咚咚咚咚”的声音效果,象征着注酒的声音。再如《武松打虎》,当武松豪饮,用碗喝酒不能尽兴,抱起酒瓮狂饮的时候,酒保舍不得从瓮口溢出的美酒流失,就蹲下身子,以手扶案,仰面张口,用嘴去接饮武松喝酒时从瓮口漏溢的余沥,而且咂嘴啧舌,以示过瘾。这一细节把武松豪饮,美酒味醇,以及酒保卖酒平时却很难喝酒尽兴的市井性格,表现得淋离尽致。这是戏曲所具有的独特的艺术夸张手法,是其他艺术形式(如话剧、影视等)所没有的。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国学理论
国学资源
国学讲坛
观点争鸣
国学漫谈
传统文化
国学访谈
国学大师
治学心语
校园国学
国学常识
国学与现代
海外汉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