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信夫清三郎认为,要确定“陆奥外交”的性质,必须根据陆奥宗光本人的言行来作出判断。这是正确的。然而,根据陆奥本人的言行,信夫却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在‘陆奥外交’中,‘表里两层含义’最后统一于和平手段,是不允许有超越这个范围的其他‘手段’存在的。”(注:见信夫清三郎:《甲午日本外交内幕》(即《陆奥外交》),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4年版,第84页。)这也是很值得商榷的。 所谓“陆奥外交”的表里两层含义”,是指6月2日日本内阁决定出兵朝鲜后,陆奥宗光在发给大鸟圭介训令中对朝鲜局势发展的两种可能性提出的应付办法。据陆奥本人的自述称: “我国政府的希望,苟能无损于国家名誉,仍愿竭尽和平手段解决这一事件。因此,当大鸟公使由东京出发时,我曾授与该公使最详细的几项训令,其中有:‘根据朝鲜今后形势,政府虽将派遣相当的军队赴朝,但非至万不得已时,仍应以和平手段解决事局为第一。’但是,由于当时的形势已告紧迫,所以在上述训令中又附加一项指示:‘倘局势紧急不及请示本国训令时,该公使得采取认为适当的便宜措施。’在这项训令中,似乎含有表里不一的两种方针,但在这种形势下,对派往外国的使节给予非常的权力,也是不得已的。”(注:见陆奥宗光:《蹇蹇录》,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18-19页。) 这就是信夫所说的“表里两层含义”。照信夫看来,尽管陆奥在训令中考虑到和与战的两种方针,但他却是偏重于采取和平方针的。 此说的根据是日本政府所商定的基本方针,其中主要有这样四条:(一)“中日两国既已各自派出军队,何时发生冲突虽然未可逆料,如果发生战争,我国当然要倾注全力贯彻最初的目的”;(二)“在不破坏和平的情况下,应尽力保全国家荣誉,维持中日两国的势力均衡”;(三)“我国尽可能地居于被动地位,事事使中国居于主动的地位”;(四)“除非事势万不得已外,必须把事态严格地局限在中日两国之间,应极力避免和第三国发生纠葛”。(注:见陆奥宗光:《蹇蹇录》,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10页。)本来,这四条的意思是十分清楚的,但在第1条中用了一个含义模糊的词儿“最初的目的”,却很容易引起人们的误解。信夫将“最初的目的”与“维护权力均衡”等同起来(注:见信夫清三郎:《甲午日本外交内幕》(即《陆奥外交》),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4年版,第83页。),显然是不妥的。因为这一条是讲如果发生战争怎么办?这里所说“要倾注全力贯彻最初的目的”,当然不会是要“维护权力均衡”,而是坚决打败中国了。 事实上,陆奥宗光在口头上已经对大鸟圭介作了明确的交代: “我们虽然希望有一个尽可能平稳的最终结局,但是我国必须恢复前两次遭到损害的声誉。我们在韩国必须取得优势。这是我们不能等闲视之的最重要的着眼点。我们有即使不得不诉诸干戈亦在所不辞的决心。因此,在向这个方面前进时,即使因阁下的措施而和平破裂,我将完全为之负责。阁下莫如有过激的思想,采取毫无顾忌的断然措施。”(注:《林董回忆录》,平凡社1970年版,第257页。) 另外,大鸟本人对这次同陆奥的会见也有所记述: “我询问陆奥的意向,不料他却与我等所见一致,想借此机会把清国打败。我兴奋喜悦不已,立即搭乘八重山号军舰从横须贺出发。此时,我向送行的陆奥说,这次我不想生还了。陆奥挥洒着热泪说,你死了,我一定把你遗骨运回日本,好好干吧!”(注:《时事新闻》,1910年8月24日。) 两相对照,可以看的很清楚,此番陆奥令大鸟回任,绝不是为了关心和平,或为了“维持势力均衡”,恰恰相反,而是要借此机会挑起战端,以打败中国。这也就是他“要倾注全力贯彻的最初目的”。 对于陆奥宗光来说,贯彻这个“最初的目的”是坚定不移的。大鸟回任后,每当遇到实际困难而对其所受内命表现动摇时,总是陆奥给予撑腰打气,鼓励他回到“最初的目的”上来。例如,大鸟回到汉城任所以后,详察情况,朝鲜情势并不象国内所渲染的那样严重。据杉村浚记述当时情景说:“综观京城的形势,甚为平静,当然用不着众多的警卫部队。不仅如此,就是先期入朝的400多名水兵,也如平地风波一样,不仅使朝鲜政府感到为难,各国使节也都对我方的举动感到震惊而抱有异议。大鸟公使见此形势,稍稍改变了原来的想法。”于是他于6月11日和12日两天,连续两次致电陆奥,提出建议:“大量的士兵登陆,反而招致困难,因此希望在没有公使命令之前禁止其登陆。除保留适当数量的军队外,其余均暂返对州待命。”(注:《中日战争》,(续编),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7册,第7-8页)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大鸟才同袁世凯谈判中日双方共同撤兵问题,并取得了一致的意见。但是,陆奥坚决否定了大鸟的建议。因为在他看来,“实难预料何时发生不测的变化,考虑到在千钧一发之际,成败的关键完全取决于兵力的优劣,所以决定仍按政府原定计划先将预定的混成旅团派往朝鲜为完全之策。”(注:见陆奥宗光:《蹇蹇录》,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20页。)13日,陆奥复电大鸟,对其建议颇不谓然,并含有批评之意,称: “阁下欲求中止兵士入京之理由何在?清国及朝鲜方面发生多少恐骇,最初即充分预料及之,此为阁下所悉知者也。若大岛(义昌)部下之兵永留仁川,恐失入京之机会。若一事不为,亦一处不去,终于自该处空手回国,不仅极不体面,且非得策。” 他深恐大鸟仍下不了挑起战端的决心,于当再次发电,授意以讨伐东学党为大岛混成旅团进入汉城的口实: “6月13日晨所发之电,外交上虽或许少有纷议,但以大岛部下本队入京为得策。因极盼迅速恢复和平,故清兵如仍驻牙山不进时,阁下即要求以日兵镇定暴徒亦无不可。关于对朝鲜将来之政策,日本政府不得已或至采取强硬之处置。”(注:田保桥洁:《甲午战前日本挑战史》,南京书店1932年版,第88页。)对于“采取强硬之处置”的含义,大岛当然是心领神会的。此时此刻,陆奥再也不提“以和平手段解决事局为第一”的话了。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大鸟圭介才下决心“采取强硬之处置”,向政府建议“派护卫兵固守汉城诸门,且守王宫诸门,以迄彼等承服为止”。(注:田保桥洁:《甲午战前日本挑战史》,南京书店1932年版,第124页。)就是说,要不惜对朝鲜采取“擒王劫政”的暴力手段了。但是,大鸟的建议却没有在内阁会议上得到通过。以伊藤博文为首的大多数阁僚,担心一旦实行大鸟的建议,将会产生严重的后果:“第一,实行这种高压外交政策时,不仅要引起第三者的欧美列强指责日本为故意发动无名战争的国家,且恐违背外务大臣曾对俄国政府所作的‘不论中国采取任何行动,日本政府亦不先行挑战’的保证;第二,尚未接到中国确向朝鲜增派大军的情报,同时驻牙山的中国军队也没有进入汉城的迹象,如果日本使用较多的军队先行进攻,不仅曲归我国,且有表现我方胆怯之嫌;第三,即使我军企图进攻牙山的中国军队,亦应等待朝鲜政府的委托。而使朝鲜政府提出此项委托之前,我国不能不以武力强迫朝鲜屈从我方的意图。进一层说,我们必须先把朝鲜国王掌握在手中。如果采取这样过激的行动,就要违背我国一向承认朝鲜为自主独立国家的宗旨,也决不能博得世人的同情。”陆奥宗光决定不顾伊藤及大多数阁僚的意见,一意孤行,认为:“桌上议论不必多费唇舌,除从实际出发,根据朝鲜局势的演变,采取临变的措施以外,已经没有再处理其他问题的时间。”于是,他于7月12日先电令大鸟:“目前有采取断然措施的必要,不妨利用任何借口,立即开始实际行动。”(注:见陆奥宗光:《蹇蹇录》,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68-69页。)翌日,他又命从汉城派回征询开战意见(注:见戚其章:《甲午战争国际关系史》,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5-36页。)的参事官本野一郎立即返回朝鲜,临行前又令其将密令传达于大鸟:“促成中日冲突,实为当前急务。为实行此事,可以采取任何手段。一切责任由我负之,该公使丝毫不必有内顾之虑。”(注:见陆奥宗光:《蹇蹇录》,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69页。)可见,他要不顾一切地挑起战争了。 从以上陆奥宗光的自述材料看,他不否认自己是发动甲午侵华战争的最主要的罪魁祸首。信夫清三郎认为开战“不是陆奥外相意志,而是其他人的意志”(注:见信夫清三郎:《甲午日本外交内幕》(即《陆奥外交》),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4年版,第84页。),虽不无为陆奥开脱之嫌,但陆奥若真的泉下有知的话,他也是不会领情的。因为陆奥是以挑起甲午战争手段“狡狯”(注:陆奥宗光著、中zhǒng@①明校著:《新订蹇蹇录》,东京岩波书店1994年版,第133页。)而自诩的,怎么能容忍别人否定他的“杰作”和“功绩”呢?由此可知,“陆奥外交”究竟是“和平主义”外交,还是预谋战争的外交,不是一清二楚了吗? (作者:戚其章)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