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就是力量? 我们在自己作为受害者的身份认同之上,披挂了一件灿烂的外袍:正义。同时,我们大多数人还相信另一个神话:正义必胜。 然而,百多年来我们所遭受的外侮,其根源绝非因为我们坚守“正义”,而是:一曰“怀璧其罪”,你的地大物博正是人家所觊觎的发展空间,二曰“落后就要挨打”。外侮只能说明我们无能和软弱,并不能因此而赋予我们“正义”,更不能因此而赐给我们“胜利”。被凌辱与被屠戮,不是正义;反抗凌辱与屠戮,才是正义。但胜利绝不来自正义,而只来自于实力。 在国际政治中,除了一些普世原则(如人权、民主、自由等)外,核心只有一个词:权力。这是至今仍奉行丛林原则的国际政治的实质。历史上所有的争斗(无论是民族之间的冲突还是民族内部的冲突),最后一定会归结到“利益”,区别无非在于为谁的利益和为什么样的利益。 其实,所谓的正义与非正义,是一个政治词汇,弹性很大。甲午战争时期,日军俨然以解放者自居,要从爱新觉罗氏的异族统治下解放同文同种的中国,然后“革稗政,除民害,去虚文而从孔孟政教之旨,务核实而复三代帝王之治”(日本第一军《开诚忠告十八省之豪杰》,宗方小太郎执笔)。从大量的日本文献中,我们可以发现日本人对“征服支那”充满了正义感,他们坚信这不仅是解放中国,更是推进中国的文明进步,进而联合黄种人对抗西方侵略。他们的文献中,十分自然地自称“神州”、“华夏”乃至“中华”,而在甲午战争前二十多年(1871年),两国谈判《中日修好条规》时,日本就已经“义正词严”地反对清政府在文件中自称“中国”,而只能写为“大清”。在那部著名的电视连续剧《明成皇后》中,韩国人则充满正义地将中国人与日本人、俄国人一概丑化,这对华人观众的心理震撼无疑是十分巨大的。 我们研究中日历史,如果真要起到资治通鉴的作用,则必须摈弃毫无意义的道义之辩(那只适用于现实政治操盘),而还原和探究其最残酷的本质:中日之间的利益争夺和调整。温情脉脉的道德说教,往往容易蒙蔽自己,培养出一大帮宋襄公,把“正义”当作力量、乃至胜利,甚至天真地以为受害本身便可成为获得“正义”、乃至“胜利”的通行证。 “主义”的妖魔 与喜欢沉溺于虚幻的“正义”感一样,在我们的对日声讨中,最盛行的是将日本的兽性归咎到某种“主义”(军国主义或法西斯主义),似乎成千上万的日本人都只是误上贼船、被蒙蔽而已。这在“术”的层面上,作为一种公关、统战工具,未尝不可。但若真以为是,则不仅是幼稚的,甚至是危险的。 “主义”固然在塑造着人,但“主义”本身也是人所创造,更是由人在实践的。同一“主义”,在不同的人群手中,会实践出不同的、甚至完全相反的现实体现来。日本侵华,与其说是军国主义毒害了国民,不如说是其国民性格和利益诉求制造了军国主义。 我曾经收集了满蒙开拓团的一些影像和图片,毫无疑问,“日本人民”并不是侵略战争的受害者,而是受益者。活跃在中国的日本武装平民,得到了巨大的殖民利益,从而洋溢着无比的骄傲和自得。日本“军国主义”背后是强大的民意力量,其中包括那些属于“被压迫阶级”的工农。如果非要说“广大日本人民”“也”是受害者,则他们并不受害于侵略或“军国主义”,而只是受害于“失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