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人的警报 大清的反应是相当敏锐和迅速的。两江总督端方首先得到消息,他在1907年9月底迅速向外务部报告了该情况,并明确指出:“凡闽粤人之老于航海者及深明舆地学者,皆知道该岛为我属地。” 同时,端方也将情报电告两广总督张人骏,并强调此岛“确是中国之地, 不可置之不问”。 外务部立即致电张人骏,请他火速查清。但张人骏发现,根据外务部所提供的经纬度,“该处汪洋一片并无岛屿”,而且离广东十分遥远,很难声明是广东的辖地,最为关键的是,广东还没有可以远洋航行的舰船。他请求外务部协调南洋舰队派舰前往调查。 查清该岛的位置是当务之急,但中国的文献记载,对海域十分粗阔。一年后(1908年),端方才从日本驻宁波领事的口中,套出了具体的经纬度,而此前所查的地点居然与此相差了6度纬度! 此时,怪事发生了:英国人开始插手。 1908年9月18日,两广总督张人骏急电外务部,英国驻广州领事提出要在东沙岛上设立灯塔。领事提出,英政府此前曾建议在该岛建立灯塔,便利航运,但因为“不能决断该岛应属何国,应由何人设灯遂作罢议。” 张人骏认为,英国领事的这份公函,“似系意有尝试”,因此他建议外务部立即向英国和日本两国声明中国对该岛的主权,同时请两江总督端方“派员前往探明,酌立标志,以杜外人觊觎。”一周后,端方则对此做出了更为明确的解读。他认为,英国人是以“拟设灯塔为词”,“明知该岛为日人占据,见中国并未诘问,故为此旁敲侧击之词,暗为提醒,催我布置,详加筹度。” 端方认为,该岛属于中国“虽无旧籍可证”,但在英国官方公布的海图中明确此岛属于中国,建议外务部照会英、日两国,声明主权。 1909年春节一过,南洋海军副将吴敬荣率“飞鹰舰”远航东沙,确认了东沙岛已被日本人强占,并拍摄了照片作为证据。 张人骏随即将有关东沙岛的各种文献,包括英、法海军的相关海图,连同“飞鹰舰”拍回的照片,急送北京外务部。在公文中,张人骏指出:“若不设法争回,则各国必援均沾之例,争思攘占,所关非细”,希望外务部“迅与日使交涉,饬将该国商民一律撤回,由我派员收管,另筹布置,以申主权。” 在全副武装的广海舰护卫下,鲜艳的黄龙旗终于在东沙岛上空冉冉升起。广海舰鸣放21响礼炮,向大清国旗致敬。 交涉 在获取了大量的证据后,外务部指令,有关东沙岛的中日谈判,由两广总督张人骏负责,与日本驻广州领事接洽解决。 1909年3月17日,张人骏照会日本驻广州领事赖川浅之进,正式要求日本方面敦促日商从东沙岛上撤离。但日本领事说对此事毫不知情,必须电询日本外务省。3月21日,日本外务省指示赖川领事,日本从未对东沙岛主张过主权,现在也没有占领的意图,但东沙岛确是“无主荒地”,中国方面如果主张主权,则应提供“地方志书及该岛应归何官何营管辖确据”。 张人骏对此恼火不已,他辩驳说西泽将岛上中国人的海神庙等拆毁,就是在想方设法毁灭证据,但即使如此,遗迹还是清晰可辨,“该岛属于粤境,此为最确证据,岂能为无主荒境?”但日本领事坚持索要志书等。 虽然中国的志书“只详陆地之事,而海中各岛素多疏略”,但在端方的协助下,张人骏还是找到了大量证据。 3月29日,赖川领事再次会晤张人骏。在检视了张人骏收集的有关证据后,赖川表示,日本政府可以承认中国在东沙岛的主权,但希望中国对日本商人的投资进行补偿,否则日本政府只能坚持该岛是“无主荒地”的主张。张人骏则质问他,西泽给中国渔民造成巨大损失,那又该如何赔偿。 几轮交涉后,4月中旬,日本驻北京公使代表日本政府,正式照会大清外务部,对张人骏与赖川的交涉“甚以为然”,但表示,“西泽到该岛创始营业,全系善意,此事结局,纵定位中国领地,而对该商平善事业,应加相当之保护”。 随后,赖川提出,西泽已为开发东沙岛花费高达51万日金,希望中国政府继续同意他在岛上开采磷质矿沙,期限30年。张人骏对此严加拒绝,他要求:必须将东沙岛归还中国,西泽已经建立的设备,可以经两国估价后由中国政府收购,但同时,西泽必须赔偿损毁岛上华人庙宇和驱逐华人渔民的损失,同时加倍补缴已经开采的岛产、海产的税收。 张人骏同时派遣“飞鹰舰”协同一艘海关巡逻艇,再度远航东沙取证,收集了渔民们被西泽欺凌的大量证词,还顺道巡视了西沙群岛。张人骏在提交给北京的报告中,提出东沙、西沙“适当欧洲来华之要冲, 为南洋第一重门户, 若任其荒而不治, 非惟地利之弃, 甚为可惜, 亦非所以重领土而保海权也”。 这次巡视也引起了西方的普遍关注。美国《基督教箴言报》报道说,大清特遣舰队的“吴司令”(吴敬荣)建议朝廷向所有可居住的南海岛屿尽快移民;《洛杉矶时报》甚至还罕见地为官阶并不很高的吴敬荣刊发了画像。 张人骏并没有放松收集更多证据的努力。5月22日,他电询外务部,提出在1882-1883年期间,各国公使曾经联名发文给海关总税务司赫德(Hart)及总理衙门,请求在东沙岛设立灯塔,而海关的文件档案已被义和团烧毁,请外务部在外交档案中查找。外务部查找了两周,也无所得,却发现了早在1868年,海关总税务司就曾下文要求在沿海各险要处设立灯塔,其中,东沙岛灯塔必须在1874年完成。这一重要文件的中英文原稿,均被立即抄送张人骏。 在中国强硬的立场和有力的证据面前,日本人逐渐退让,并最终在6月份基本达成意向。张人骏随即派遣洋务处道员魏瀚,与日本领事馆代表一起,于1909年7月17日前往东沙岛评估。结果发现,西泽的投资实际只值30万日元左右。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