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营制度是清朝统治者为镇压太平天国革命的需要而建立起来的一种兵制,它的主体是曾国藩创建的湘军兵制和李鸿章仿湘军营制建立的淮军兵制,另外还有各地的勇营。由于八旗、绿营的腐朽,已无法承担抗击太平军的任务,咸丰三年(1853年)春,湖南在籍礼部侍郎曾国藩奉咸丰帝旨意帮同办理本省团练,曾国藩不拘泥于过去办团练的旧规,改弦更张,“仿前明戚继光,近人傅鼐成法”,训练出一支别具一格的新军 (曾国藩吸收戚继光的“束伍成法”和傅鼐在嘉庆年间训练乡兵的办法)。 湘军的雏型是咸丰二年(1852年)湘乡知县朱孙诒在湘乡团练的基础上组建的。当时分中、左、右三营,每营360人。该军组成后,曾奉调到省城和各县镇压起义农民,咸丰三年(1853年)夏,增为五营,赴江西南昌作战。从南昌返湘后,曾国藩以这支武装为基础,扩充到6000人。到咸丰四年(1854年)基本上确定了湘军营制,总计陆军13营,5000余人,并在衡阳、湘潭造船创设水师,计水师10营5000人,配备每种船只500余艘,炮500多门。 湘军有陆师、水师、马队三个兵种,都以营为组建单位,陆军开始以360人为一营,后每营增至500人,营设营官1人,下辖前、后、左、右四哨,每哨设哨官、哨长各1人,下辖8队(抬枪2队、刀矛4队、小枪2队)每队设什长1人,伙勇1人,正勇10至12人。营以上设统领,统领所辖营数由几个到几十个不等,分别冠以代号以示区别,如鲍超所率部队称“霆字营”(鲍超字春霆),有时统领所辖营数较多,亦设分统以便指挥,各统领均由大帅指挥。大帅开始为曾国藩一人,后来随着部队扩充,战区扩大,大帅也就不止一人了。大帅依靠一个庞大的统帅部实施军事指挥和提供后勤保障,统帅部包括营务处、粮台(下设8个所分管文案、银钱、军械、火器、侦探、发审、采编等事宜)和厘金、制造、支运、转运等局。 湘军水师开始以21船为1营,其中快蟹船1艘为营官坐船,兵额45人,长龙、舢板船各10艘,分别以哨官统领。长龙船兵员24人,舢板兵员14人。以后,裁撤快蟹船,每营长龙船也减为8艘,舢板则增为22艘,以30船为1营,每营500人(营官、哨官不在其数),1船为1哨,1营共30哨,每哨设哨官1人。其火力配备,长龙船配炮7门,舢板船配炮4门(一般为外国的前膛铁炮)。湘军马队营下辖 10哨(后改为前、后、左、右、中5哨),各设正、副哨官1人,哨辖5棚,每棚设什长1人,马勇10人。 此外,每营还设有长夫180人,是正勇之外的在编人员,分配在营部和各哨、队,担任“粗重之役”,兼有辎重兵和工程兵的职能。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