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正月十九,玄烨谕令,将吴三桂骸骨分发各省。 这种发泄仇恨的奇特做法,堪称首创。如此高智商的皇帝,情急之下,做出这等没水平的事情,只能证明他气急败坏到无以复加的程度,才出此下策。说白了,即使将其骸骨磨成齑粉,对死了四年之久的吴三桂,除了落一个笑柄外,又有什么意义呢?再说,将其骸骨分发各省,予以展示,更是匪夷所思。如此野蛮而且下作的报复手段,不但起不到儆戒作用,无非使人徒增反感而已。 他为什么非这样做不可,因为这位皇帝差一点栽倒在吴三桂手下。 吴三桂为中国历史上最大的汉奸之一,如果他真赢了的话,我相信也没有几个中国人会高兴的。但是,康熙有相当一段时期,被这个吴三桂逼到墙角,老百姓还是觉得很开心,因为这个汉奸居然弄得他很丢脸。康熙当然知道汉人看他的笑话,你养了一条狗,你又惹了这条狗,这条狗转过屁股来咬你,活该!所以,他恨这个吴三桂,恨到极点。 他有两个想不到,一是想不到局促在云南一隅的他,挥师北上,来势凶猛。广西、四川、贵州、湖南、福建、广东诸省响应,江西、陕西、甘肃等省波及,不知如何是好?二是更想不到八旗子弟兵,尤其不成器。“观望逗留,不思振旅遄进,竟尔营私适己希图便安,或诿兵甲之不全,或托舟楫之未具,借端引日,坐失时机者。甚而干预公事,挟制有司,贪昌货贿,占据利薮。更有多方渔色,购女邻疆,顾恋私家,信使络绎。尤可异者,玩寇殃民,攘夺焚掠,稍不如意,即指为叛逆。不知怎样应对?”《清通鉴》记他在永兴之战失利以后,“忧心忡忡,现于词色”。 虽然,他最后险胜了,但是,这是一道道最简单的算术题,傻子也能算清这笔账。吴三桂死时已七十四岁,这年玄烨刚二十五岁,两人相差四十九,快五十岁,有足够的时间等到他自然死亡后,肯定是树倒猢狲散的局面。何必打八年仗,生灵涂炭,满目疮痍?然而,年轻气盛不可一世的他,等不及。自以为是天纵过人的他,不能等。康熙的道理非常简单,非常自信,朕八岁登基,十四岁亲政,十六岁就不动声色地拿下辅臣鳌拜,独掌朝政大权。那么,朕二十岁了,还不撤除三藩,以去心腹之患,更待何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