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需特别指出,关于英文“Tibet”一字,乃土伯特之音译,土伯特为西欧各民族加于藏族之称呼,同时施于其所分布之地。故凡今卫、藏、青海、西康之地,西方人皆称之为“Tibet”。又如1962年台湾出版的《问题与研究》一卷八期载《中印缅边界与麦克马洪线》一文也说:“唯须注意者,任何时期之英方文字中所称之西藏(Tibet)一词,其涵义并不同于我方仅限于行政区域上西藏地方意义之西藏而言,英人所称之西藏一词,乃一民族地理意义上之名词,凡属藏族为多数居民之地区,皆为彼所称西藏之地。凡为西藏之地,皆非中国,其真正涵义,乃在于此”。“西藏之地皆非中国”这句话,道破了某些人的主要用心在于将西藏从中国领土分裂出去,破坏中国领土的统一。 西藏上层僧俗,受外人煽惑,否定清朝雍正时西藏与四川、青海。云南所划之界址。如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藏人呈请驻藏大臣联豫代奏,妄称藏地直抵四川邛州(今四川邛峡)。又如夏格巴著《西藏政治史》一书,将西藏地理位置说成东部自打箭炉有一架铁索桥是划分汉、藏之分界处。 1913年在西姆拉会议上,英国代表曾提出,划分西藏地方为所称“内藏”和“外藏。“外藏”是以前、后藏为中心地区;所谓“内藏”指现今大片青海、甘肃、四川、云南等省的藏族地区。他们故意混淆西藏与藏区的不同概念。藏区是指西藏在内的四川、青海、云南。甘肃等地的藏族聚居区,而西藏是藏区之一部分。混淆西藏与藏区不同概念的目的,是妄图侵略西藏,再渐次将已划归内地管辖的四省藏区并吞为西藏。 自清代雍正时勘定西藏与四川、青海、云南的分界和行政区划,是承袭了元、明两朝建制的规模。直至清末除瞻对(今四川新龙)一处曾引起四川、西藏两方面的争议外,凡180余年沿袭未变动。民国时期,西藏同内地的关系也只有个别地区有所变动,绝大部分仍维持清朝雍正时勘定的界址,直到新中国成立。这是不容否认的客观历史事实。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