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毛(今来凤县部分)、柿溪(今桑植县部分)、赤溪(今桑植县部分)、安福(今桑植县城)均是容美土司的近邻,都受到“征讨”,惟容美土司没有受到“征讨”, 避免了一场兵燹之灾,仍受到降级之处分。 《太祖实录》卷七十二、洪武五年正月壬辰条载: 容美洞宣抚使田光宝遣其子答谷什用等来朝贡方物。赐光宝文绮二疋,答谷什用等衣人一袭。仍改(容)美洞军民宣抚司为长官司,秩正六品,以光宝为长官。 同年年底,邓愈平定散毛等三十九洞蛮之乱,班师回朝受赏。由于乱党甚多,散毛柿溪等洞又是容美的近邻,以往也曾结联为乱,故朝廷疑容美及其麾下的小土司可能参于乱事。但怀疑不是事实,终于在洪武七年(公元1374年)十一月又恢复了容美的宣抚地位。《太祖实录》九十四卷洪武七年十一月丁亥条载: 诏置容美宣抚司家乡寨、五里自(白)崖、椒山玛瑙等处,水浕源通塔坪、石梁下洞、五峰石宝六长官司。 家乡寨和五里、白(误为自)崖两长官司,均是原麻寮土司属地,元末“容米攻劫麻寮”时占据,现属鹤峰县五里乡管辖,家乡寨今为鹤峰县五里乡的杨柳、南村一带,白崖今为水泉村的白崖头一带。椒山玛瑙长官司现属鹤峰县的下坪乡,椒山为椒山溪,今留驾司;玛瑙为马瑙头,今岩门村,以后发展到巴东清江以北野三关以南的马(玛)老(瑙)头。水浕源、通塔坪长官司,均在今五峰县和鹤峰县交交界地之大面地区和百顺桥地区、水浕源司以后又发展到今五峰县东北之水浕司。石梁下洞官长司今为五峰县的石梁荒和鹤峰县的下洞坪地区。五峰石宝(误为宝寨)今为鹤峰县城附近的五峰山、北佳坪,后迁徙至五峰县城之五峰山地区和鹤峰县下坪乡石宝寨地区。这是朱明王朝对容美土司所属范围的第一次界定。其地域位置按现在的区划应为:鹤峰县除大隘关外(走马、铁炉地区)之全部,五峰县除菩提寨以东、长茅关(长茂司)以北之全部,巴东、建始、恩施、长阳清江以南的小部分地区。 (三)不颁不靖不乱,自主自立自强 洪武十四年(公元1381年)九月容美司下属之水浕源通塔坪长官司司主与散毛司主联合“作乱”,朱明王朝命江夏候周德兴移兵讨之,未几,皆平。(见《太祖实录》卷一三九) 按说,容美的下属“为乱”,容美必然有责,应当追究。然而,皇上没有追究,容美也没有“认罪”,相互之间中断来往长达25年,其中多有蹊跷。 《明一统志》卷六十六〈湖广布政司?施州卫军民指挥使司〉载:“洪武十四年,朝廷尽废容美田氏麾下诸长官司”;《湖北通志》卷十四〈藩封〉载:“容美宣抚司,明洪武四年置,寻废,永乐四年复置,隶施州卫”.但是,在《太祖实录》中,找不到废除容美宣抚司及其下属诸长官司的记载。事实上,容美宣抚司及其下属诸长官司,在这期间确实没有被废除,其原因有二: 其一,容美宣抚司腹地(指现鹤峰县容美镇周围),地处偏僻,欲到此地,必须翻过高山峻岭,越过道道险关。有些地区必须先由人架桥砍路,大军方能通过。洪武十四年(公元1381年)周德兴移兵讨容美司属下的水浕源、通塔坪长官司,是从与之接壤的麻寮千户所进兵的。水浕源、通塔坪(均在今鹤峰县与五峰县交界的百顺桥地区)原是麻寮土司(麻寮千户所的前身)的属区,元末容美“劫麻寮”后才属容美管辖,麻寮千户所的首任千户唐涌之父唐国政就葬于此处(今坟墓仍存)。水浕源通塔坪至麻寮千户所辖地仅20多公里,有大路可通,如果再从水浕源、通塔坪至容美腹地,尚远达60多公里,且山高路险。周德兴大军讨伐水浕源通塔坪后,也只能从原路返回,根本没有触及容美宣抚司的腹地。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