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玉的密谋,早被锦衣卫的特务察觉。未等蓝玉等人动手,锦衣卫指挥蒋献已向朱元璋告发。此时,经过明军的屡次打击,明朝的劲敌北元已被击溃,陷于分裂状态,北部边防比较巩固,朱元璋决定再次大开杀戒,彻底铲除那些可能对朱家天下构成严重威胁的开国老将,确保年轻仁柔的皇太孙将来能坐稳江山。当年二月初二,他将冯胜、傅友德、常升、王弼、孙恪等从山西、河南召回京师。二月初八,蓝玉入朝,即下令将其逮捕,命皇太孙与吏部尚书詹徽进行审讯。蓝玉不服,詹徽大声呵斥道:快快从实招来!不料蓝玉却高声呼喊:詹徽就是我的同党!皇太孙大为惊讶:“有是哉?”随即命左右将詹徽揪住,拉出场外。第二天,蓝玉被投入锦衣卫大牢,第三天以“谋反”罪被处死,夷灭三族。朱元璋随即借机搞扩大化,以蓝党的罪名,把一大批淮西老将及其子弟加以牵连诛杀,并将刑讯逼供得出的口供辑为《逆臣录》,公布于众。至九月,为了安定人心,宣布赦免胡惟庸、蓝玉余党。事实上,赦免令颁布后,诛杀仍在进行。整个蓝玉党案总共大约杀了两万人(朱元璋的赦免令称“族诛者万五千人”),包括一公、十三侯、二伯。航海侯张赫已死,也追坐蓝党,革除爵位。过了一年,颍国公傅友德、定远侯王弼也追坐蓝党赐死。又过一年,宋国公冯胜也以蓝党罪名被杀。“及洪武末年,诸公、侯且尽,存者惟(耿)炳文及武定侯郭英”。活跃于明初政治舞台的淮西勋贵势力已被完全铲除。洪武二十九年(1396)九月,为了安抚那些已不对他构成威胁的尚存武臣,朱元璋将已退休的武臣2500余人召至京师,赏给每人一大堆银子钞币,让他们“还乡抚教子孙,以终天年”。十月,又给他们各进秩一级。 蓝玉党案是明初皇权与军权矛盾冲突的产物。朱元璋为了使自己及其朱家子孙能“躬览庶政”,拼命扩张皇权,不仅把军权集中到君主手中,而且要求所有的武臣都“事君以忠”,绝对服从君主的调遣与指挥。但是,一批开国功臣特别是淮西勋贵“迨身处富贵,志骄气溢,近之则以骄恣启危机,远之则以怨望■文网”,终于导致蓝玉党案的爆发。朱元璋通过此案打击了一部分骄横跋扈的功臣,自然有其积极的意义,但大规模的诛杀,又必然造成大量的冤狱,以至“勇力武健之士芟夷略尽,罕有存者”(《蓝玉传》),其消极的影响也毋庸忽视。朱元璋死后,燕王朱棣起兵“靖难”,建文帝朱允■无将可用,先后起用年迈的老将耿炳文和没有作战经验的膏粱子弟李景隆为大将军,带兵北上讨伐,结果均遭败绩,就是一个突出的例证。朱允■的皇位被篡夺,也就势所必然了。 蓝玉谋反的事实难以推翻 蓝玉党案结案后,朱元璋公布的该案案犯供状,现存两个手抄本,分别藏在国家图书馆和北京大学图书馆。前者名为《蓝玉党供状》,不分卷,已收入《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史部杂史类,由书目文献出版社出版;后者名为《逆臣录》,分为五卷,已经王天有、张何清点校,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吕景琳细读《逆臣录》之后,在《蓝玉党案考》一文中指出:一、这部供词汇编没有本案首魁蓝玉和二号人物曹震的口供,表明两名主犯根本没有招供。二、谋反的时间众说纷纭,口径不一。三、说蓝玉曾参与胡惟庸、李善长谋反,纯属胡编乱造;四、蓝玉被捕前28天,先后接待千余人,门庭若市,令人不可思议;五、说蓝玉选择在皇帝耕籍田之日动手谋反,是根本不可能的。因此,他认为“蓝玉案是完完全全的一个假案”。 吕景琳所说的前四条,确实存在。第一条所说的没有本案两名主犯的供状,确是《逆臣录》的一个重大缺陷。但案件的判决,主要取决于证据而不是口供,所以此条似乎尚不足以构成推翻本案的充足理由。至于第二、三、四条所说问题的出现,则是由《逆臣录》的性质所决定的。朱元璋的《御制〈逆臣录〉序》即已明确指出,这部《逆臣录》是“特敕翰林,将逆党情词辑录成书”的。它既然是案犯口供的汇编,供词中出现口径不一、互相矛盾乃至荒唐怪诞的现象,也就不足为怪了。何况,这些口供又是在刑讯逼供的情况下取得,并经过翰林院官员的加工整理,表述的自然不全是客观的真实情况。也就因此,书中的许多供词,既有歧异迭出、互相矛盾的一面,又有大同小异、千篇一律的另一面。所以,根据这几条,可以断定受到牵连而被杀的一二万人是无辜的,但却不足以否定蓝玉本人及其几个同伙的谋反罪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