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建国后中朝签署之边界条约 1964年,中朝两国正式划定边界以前,两国边界除陆地接壤部分外,双方长期习惯地以鸭绿江、图门江为界。 1962年,中国总理周恩来和朝鲜金日成主席代表中国和朝鲜两国政府在平壤签订了《中朝边界条约》。条约共五条,第一条内容主要划分了两国边界的走向;第二条规定了界河中的岛屿和沙洲的归属。都以水面的宽度为准。两国共同管理、共同使用,包括航行、渔猎和使用河水等,以及鸭绿江口外水域的划分原则;第四条主要规定了本条约签订后即成立两国边界联检委员会,开始联检;第五条规定了换文方式。根据《中朝边界条约》第四条的规定,中朝边界联合委员会完成了两国边界的勘察、竖桩和确定界河中岛屿和沙洲的归属的任务,明确和具体地勘定了两国的边界。1964年3月20日,在北京,中国外长陈毅和朝鲜外长朴成哲分别代表两国签订了《中朝边界议定书》。根据条约规定,双方于1964年勘定了两国边界的具体走向。中朝边境线全长1334公里,其中陆界45公里,水界1289公里。后来双方于1972至1975间进行的联检,确定沙洲、岛屿61个,其中划归中方13个。2000年10月,中朝边境口岸及其管理制度第三轮会谈在北京举行,草签了协定。1990年开始,中朝双方进行第二次边界联检,双方在部分岛屿的归属上产生分歧。辽宁省界段有10个岛屿未能确定。 二、中朝、中韩边界争议现状 冷战结束后,苏联崩溃,原先对立的两大阵营不复存在。原先为意识形态所掩盖的纠纷也纷纷浮出水面。首先,中国和朝鲜之间的边界问题频发,时常有中国渔民被朝方殴打或枪杀的事情发生,两国在图们江、鸭绿江江心岛的划分上存在不小的争议。其次,在黄海海域的划分上两国也存在争议。 中韩两国在领土和领海问题上也存在较多的争议。1992年中韩建交之时,韩方就提出长白山天池和中国延边地区的归属问题。两国在黄海、东海大陆架的划分上也在争议。以下就分为领土和领海两部分内容分别予以论述。 (一)领土争议 由上述材料可知,长白山天池和中国延边地区自古以来始终就是中国固有的领土。但部分韩国学者和议员却对中国的领土抱有极大的野心。不仅对有的学者甚至提出中韩“应以古高句丽和渤海国的疆域为界划分领土。”如此以来,遑论东三省,中国河北的部分地区也被包括到了韩国的“领土”之内。当然这些论调不是主流。韩国在宪法中规定,“韩国领土包括韩半岛及其周边岛屿。”但却并未对这一条文做出详细说明。韩国学者李汉基认为,除朝鲜半岛及其周边岛屿外,韩国的领土还包括“间岛”、独岛(日本称为“竹岛”)和对马岛。 1984年9月16日,韩国金永光等54名国会议员联名向韩国国会提出《关于确认白头山所有权之议案》。金永光不顾清政府在穆克登碑树立时已经遭受重大损失的史实,称公元1712年清朝政府竖立在长白山的定界碑,是“单方面强加于人的”。1909年中国和日朝签订的《间岛协约》是一项不平等条约,并称长白山“天池的一半划让给中国”,是中国向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提出的出兵参加朝鲜战争的代价。对于该提案,韩国会外务委员会讨论后认为,该议案“以搁置起来为宜”,而未提交国会全体议员讨论。 而就在1992年8月27日,即中国与韩国正式建交的第三天,韩国的《东亚日报》就发表李基洪的文章《斑驳的过去》。文章说:“为了韩中间真正的友好睦邻关系,必须对两国近现代史上形成的曲折的过去进行清算,两国间需要解决的问题为数不少。如中国人民志愿军出兵问题、被歪曲的中国教科书的纠正问题,进而还有间岛的归属权问题等”。该文在谈及间岛归属时说:“另一方面,以韩中建交为契机,两国任何时侯必然遇到的问题就是间岛的归属权问题。间岛是以白头山为起点向西北包括珲春地区,向南以豆满江为界的大约2.9万平方公里的地区。” (二)领海争议 中国与朝鲜和韩国存在着黄海大陆架的争议。黄海面积约38万平方公里,为浅海大陆架。目前,黄海大陆架的界线尚来划定。中国与朝鲜在黄海大陆架是相邻共架国。中国主张按中间线划界,朝鲜则主张以纬度等分线划界。这样,中朝便产生了3000多平方公里的争议区;中国与韩国为相向共架国,其间有靠近朝鲜半岛一边、两侧底土不同的中国古黄河河道相区分.所以中国主张按自然延伸原则划界,即按古黄河河道与韩国划分黄海大陆架。但韩国主张按中间线原则划界。这样,中韩双方便产生了6万平方公里的争议区。韩国早在1970年颁布《海底矿产资源开发法》时,即按中间线宣布了黄海石油勘探区;1972年又宣布在黄海设立“海上特区”。1977年公布“领海法”,规定“韩国与相邻或相向国家之间的领海边界,除非与有关国家另有协议,则为两国之间的中间线”。实际上,韩国从自身利益出发,在黄海上位于中国的一边主张中间线原则,而在东海上位于日本一边又主张采用自然延伸原则。1991年5月至8月间,韩国在没有与中国达成协议的情况下,连续在中方黄海水域进行石油钻探活动,遭到强烈抗议。2004年7月,韩国还联合日本,在中国东海中方一侧的大陆架进行石油钻探,也遭到中国的抗议。 此外,中韩两国在东海还有12万平方公里的争议区。中国主张按自然延伸原则与其划界,而韩国则主张按和划分黄海大陆架相同的中间线划分东海大陆架,两线之间便形成了12万平方公里的争议区。1974年1月30日,韩国与日本政府签订东海《共同开发大陆架协定》,开发石油和天然气等。中国政府曾发表声明,指出上述协定是非法的、无效的。 对照韩国对上世纪70年代发生海域争端提出的解决方案可知,在大陆架划分问题上,韩国采取的是实用主义的态度,它在处理与日本的海底底土时主张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而在处理与中国的海底底土问题时就“忘记”了这一原则。韩国之所以如此做,是因为中国大陆边缘自然延伸的大陆架延伸到距朝鲜半岛较近的地方,以大陆自然延伸原则划分大陆架对其不利。 (责任编辑:admin) |